文章编号:0257—5876(2006)01—0004—08 一、“城市性”的“乡土文学” 在城中,写乡土。这大概是一百年来中国文学的一种创作传统。当我们面对“城市文学”这个似乎并不正宗的文学论题时,有必要析出作为现代以来文学史主线索之一的“乡土文学”被长期遮蔽的真相。 我们是乡土文学大国,现代以来的文学史的描述会给人这样的印象。但是没有哪个作家能够脱离城市人阅读趣味的期待,哪怕他非要栖居在乡间而且只写乡村体验,作家自己其实仍然自觉不自觉地担承着“城市人”或曰“文明人”的角色。所谓“乡村知识分子”中的一类“乡村作家”早已经消失,至多存在的是如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的“乡土作家”,即鲁迅认同的在城市中的“侨寓文学的作者”。尤其在当代,他是一个“考察”者、“私访”者,最终给以城市人群为主的读者提供的要么是“心向往之”的诗意的桃花源、失意的避难所,要么是“哀民生”的话题和谈资,要么是“社会问题研究”或者“历史进步”的注脚。多数作家惯于将亲身的生活感觉和文学体验背离起来,似乎只有如此才能体现文人对众生和世界的关怀,而且这种关怀的对象好像必须是以乡民或者“农民工”为主,至多再加上“下岗职工”——所谓“底层关怀”的叙事构成了叙事者身居看台上的高度,而这个高度恰恰建立在城市优越感之上。“底层关怀”一词,是从城市高楼向下俯瞰的视角内诞生的,它很轻巧地从高层电梯快速滑下,逗留在底层甚至负一层,完成“听读”部分,然后再快速升至高处,接着完成“说写”部分,最终要把“关怀”——某种道德的自我充足感——倾泻下来。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无论写乡村还是写城市,其实,我们的文学又大可看作是城市人作为主体叙述者的文学;即便“乡土”气味十足的作品,也像超市里的“净菜”一样,它是为城市而生的,从成品的加工者、投放地和消费群落来看,它的“城市性”毋庸置疑。所以说,我们又是城市视阈下并由城市人书写的乡土文学的大国。 那么我们就从这个角度来看乡土文学的“城市性”。关于“乡土文学”,早期的权威阐释,除了周作人等人的言论,鲁迅于1935年评析20年代中期及其后“在北京这地方”“露出头角来”的几位年轻小说家的时候,最早给出了一个较为清晰的定义:“蹇先艾叙述过贵州,裴文中关心着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从北京这方面来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但这又非如勃兰兑斯(G.Broandes)所说的‘侨民文学’, 侨寓的只是作者自己,却不是这作者所写的文章,因此也只见隐现着乡愁,很难有异域情调来开拓读者的心胸,或者炫耀他的眼界。许钦文自名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为《故乡》,也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自招为乡土文学的作者,不过在还未动手来写乡土文学之前,他却已被故乡所放逐,生活驱逐他到异地去了,他只好回忆‘父亲的花园’,而且是不存在的花园,因为回忆故乡的已不存在的事物,是比明明存在,而只有自己不能接近的事物较为舒适,也更能自慰的……看王鲁彦的一部分作品的题材和笔致,似乎也是乡土文学的作家,但那心情,和许钦文是极其两样的。”① “侨寓文学”,是城中人的回望回想,记忆和想像,虽然鲁迅对此在与“侨民文学”的对比中有些辩护的意思。因为有了距离的视觉,有了沉淀的记忆,不免就有些观光客般的诗情化倾向。所以次年茅盾在《关于乡土文学》中曾说:“关于‘乡土文学’,我以为单有了特殊的风土人情的描写,只不过像看一幅异域的图画,虽然引起我们的惊异,然而给我们的,只是好奇心的餍足。因此在特殊的风土人情而外,应当还有普遍性的与我们共同的对于命运的挣扎。一个只具有游历家的眼光的作者,往往只能给我们以前者;必须是一个具有一定的世界观与人生观的作者方能把后者作为主要的一点而给与了我们。”② 茅盾指出的恰恰是鲁迅所为乡土文学辩护的问题,茅盾那时候写作的《春蚕》等乡村题材作品应该有补偏的意图,殊不知,那一种“乡土文学”与“乡村现实主义”或者“直面当下”的“农村问题”文学本来就存在着质的区别。 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引述,是为了较为明晰地分辨出乡村生活与风土人情在现代时期城中人认识视角内的呈现方式——这种文学作品中的乡土是“被看”的奇景,或者被艺术化了的追忆,而实在意义上的乡村其实一直被悬置或者缺少体验性的呈现。“乡土”一词的诗意化,遮蔽了乡村的实在性,从而使得实在的乡村成为城市性的怀念和想像中的“他者”。这种倾向在沈从文、师陀等人那里更为鲜明。我们翻开沈从文数量相当可观的创作谈文字,看看师陀的《果园城记·序》等,我们就会理解“湘西”、“果园城”和“无望村”甚至废名的“桃园”及“菱荡”所从何来。沈从文心仪的是可供奉人性的“希腊小庙”的乡土,而这,在他初期的创作《凤子》中已经“神思”得如同研讨会发言,即便是1934年面世的《边城》所写的湘西也不是当时的实情,1942年当他为《长河》写“题记”的时候,道出了真相:“一九三四年的冬天,我因事从北平回湘西……去乡已经十八年,一入辰河流域,什么都不同了……最明显的事,即农村社会所保有的那点正直素朴人情美,几乎快要消失无余,代替而来的却是近二十年实际社会培养成功地一种唯实唯利庸俗人生观。”接下来,他近乎慨叹:“‘现代’二字已到了湘西,可是具体的东西,不过是点缀都市文明的奢侈品大量输入……”③ 可见,尽管他从北京来,阔别故家已有十八载,“现代”和“都市文明”却一直是他的乡土人文立场的对面。而能够涵纳其人文意绪的,既非身处其间的城市也不是因“旅差”而重游的故地,是在城里对乡土的回忆以及经验性虚构。不仅沈从文如此,客观地看,这也正是当时“京派”文学的一个共性:在文学创作层面,“城市”和“实在的乡村”均构成了或被厌烦或被无视的“他者”。 其生成因素分外值得我们深思。如果作家的心思深深陷于当时乡村的生存状况里面,“牧歌”或者“禅境”定然不会出现在笔端。至少,城市,为如沈从文这样的在城中以“乡下人”自命的乡土文学作家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反弹力量。是对于城市快捷实利的现代性的质疑,使之自然地回到乡土安然守义又魅性盎然的人文性的缅想之中。也正因为如此,这样的“乡土文学”,有别于“乡村现实主义”,现实的乡村也是“乡土”人文缅想借之反弹的另一面。乡土文学近似于“审美间性”的状态,造成了精神得以自足又可以包藏更多隐秘的文学空间。并不能把它简单地看作城市上空的海市蜃楼,或者精神的乌托邦,那是文化信念和文学想像的飞地。应该看到,上个世纪的文学,从20年代的“乡土文学”那些“侨寓文学的作者”到30年代“京派”诸家,再到40年代末期发表了《无望村的馆主》的师陀,构成了现代中国新人文文学的线索,他们在以启蒙、革命等历史功利性价值目标为导向的文学主潮之外,构成了另一种更为深刻也更为悠远的文学的生命脉动,其文化与文学自身的价值,在百年文学历史结构中的补偿性与对抗性意义,已经引起了文学史学者独到的关注和深湛的悟解④。现当代文学中小城镇文学一向发达,所谓“乡土”想像多设置于此。这既出于知识分子的理想和对生存境遇的考虑——虽然在情感和观念方面有可能会陷于不被理解的尴尬境地和异质性的嫉妒、排挤,而且还会对地方势力常生厌烦,但下笔时为乡土情感设计终于心怀不忍⑤,毕竟还是进退有据;同时也与小城镇兼有淳朴的风俗及并不过分荒蛮的文化感相关。赵树理等作家创作的延至当代的“乡村小说”,乡土的意绪则被宏大的意识形态意旨所转换,孙犁等少数作家的这类模式化写作痕迹相对较淡,但是,他们对服膺于历史需要这一观念并无实质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