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7110(2005)06—0022—06 一 在现代文学界,人们也许早已习惯了使用“文学思潮”、“文艺运动”之类的外来语汇来概括、指代发生在中国本土历史上的文学现象,而在语言的长期袭用或习用中,这种描述与指称也几乎被视为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没有人去怀疑它表面的天然合理性与合法性。实际上,任何一种概念、范畴都是相应于特定的历史语境与问题而生的,其发生发展是一个复杂的历史建构过程,其语义与所指也自然各具特殊的边界或限度。即或一种概念或范畴的内涵在历史的发展中获得了尽可能普遍的延展与提升,历史的规限本身也意味着不会存在无限复制与绝对使用的可能性。本文提出这一常为人忽略的问题并不在于做一种比较学中的语义考古学,而意在强调,诸如“文艺运动”这些外来语汇在解释中国现代文学史时虽然存在着某种事实的可能性与合理性(根据之一如:外来文艺思潮之于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生有着非常深刻的影响),但也必须注意以历史的态度正视语言实践背后的历史差异性。据此可知,脱离了具体历史语境的语汇意义看似普遍实则模糊,更需要对其语义限度与特性小心梳考、谨慎辨识。在既往为线性进步史观或革命史观所规限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中,“文艺运动”一直是决定历史书写能否贯穿下去的纲领与支柱性的东西。其之所以获得如此地位,固然是因为“运动”在文学史中的特殊事实,但根本的原因尚在特殊事实背后的特殊观念。在中国现代历史上,文艺往往不像西方那样是出于一种自发的内在要求而推衍为运动与思潮的(虽然也有外在的现实因素),恰恰相反,它的发展却往往需要一种外在的非文艺的运动来推行,比如革命文学、工农兵文学,就是政治一类运动的次生物。因此,如果说西方的“文艺运动”是由“文艺”而内生为“运动”,具有内在的圆满与自足性的话;那么中国特殊语境化的“文艺运动”则是“文艺”之于“运动”的配合与组装,具有被动、强迫的外在裂痕。前者首在“文艺”,“运动”由“文艺”而生;后者则旨在“运动”,“文艺”为“运动”服务。所以,“文艺运动”在语义表层上虽是同一能指,但其发生的内在理路与具体所指在相异的历史语境中则是完全相反相逆的。这样,当我们以一种历史的态度去重新阅读1948年的文人文事时,就会由此发现,似乎无须辨析的中国特色的“文艺运动”其实充满着许多有待解释与澄清的含混与可疑性。如果不嫌啰嗦的话,我们似乎应该将此表述为左翼文艺界发起的一场政治整风运动,因为它的组织方式、运作逻辑、运动目的都是从政治方针出发或为政治利益服务的。文艺相对于其他社会人文科学更为敏感、可读与易于普及的特点,使它在屡次的思想、政治运动中都不可避免地充当了“先锋”或“马前卒”的角色。正因为如此,文人比其他知识分子更有可能引领一个时代的思想风潮,却更有可能为时代风潮所冲击。在这个意义上,它为研究中国知识分子的现代性问题提供了一种特殊的隐喻视角,也使得1948年“文艺运动”的追述与反思获得了一种象征性的普遍意义。 由中共华南局文委领导的1948年的“主流”文艺运动发生在香港,而非上海、北京这样的大陆中心城市,是与内战爆发后大批文人南迁形成的文化中心转移有直接关系的。事实上,正是南来的“进步”文化人士,成为1948年左翼文化运动的主体力量;而作为他们话语阵地的《大众文艺丛刊》,从创刊伊始也一直在试图把自己表达、描述为文艺运动的“主流代表”与“主导方向”。显然,地理的边缘性与历史的影响力并不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同一事件对不同当事者来说构成何种及何种程度的意义也不是简单置之的论题。对于即将完成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宏伟历史叙事来说,发生在边缘岛城的“文艺运动”也许只是一段不值得注意的小插曲;但对于主动或被动卷入运动的个体来说,它的影响却可能是决定性的:在某种意义上,这场运动甚或构成了现代知识分子命运与角色转换的一种冥冥预言,一种整体预示。 二 如果说,1945年到1946年间围绕话剧《清明前后》与《芳草天涯》展开的文艺论争尚能表现出一种相对常态的自由争鸣的话;那么,1948年的话语方式则由以往多方商讨的自由辩论开始取替为一种一体性的真理宣言,显露出了权力化、制度化的生硬痕迹。出现这样一种整合意识形态与文学生产的“方向性”努力,与内战在此时进入转折性阶段是有内在联系的,因为旨在以推行延安文艺的“主流”规范来确立“文艺新方向”的“文艺运动”,既是军事、政治力量大决战的必要配合,又是建构新政统所必需的合法性的文化支持与理念基础。如刘小枫所言,“社会制度和文化秩序的正当性论证及其实在形态的建构,总是由知识人承担的。”[1](P285) 在谋求意识形态统一的文化体制化、秩序化的重建活动中,少不了各种“主义”话语的竞争或争夺,也自然伴随着代表不同话语权力的知识分子的碰撞与争鸣。 无论从立场、姿态还是措辞、语气来看,刊载于《丛刊》创刊号的《对于当前文艺运动的意见——检讨、批判、和今后的方向》,都显示出了1948年的“文艺运动”统领一切、筹划未来的自信与雄心。“本刊同人、荃麟执笔”的集体表态与署名形式也揭示了其所追求或希冀的一种纲领性、宣言性的色彩。不过,结合《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国统区题为《毛泽东同志对文艺问题的意见》),以文本互读的方式去参阅《对于当前文艺运动的意见》,可以发现:两个“意见”其实是一个“意见”,后者所谓的“检讨、批判”在某种意义上只不过是前一个“意见”的翻版和摹写而已。也就是说,《丛刊》的纲领实际上是以《讲话》的纲领为纲领,《讲话》的“意见”为“意见”,其用语色彩上的权威与自信都是有所依赖与寄托的。因此,无论怎么看,《丛刊》的“意见”都不像一篇自主性的学术发言,活脱脱是一本响应权威号召或号召响应权威的学习文件。统一意识形态是组建现代政党的法理性基础,而在新的民族国家即将建立的时期,能否将信仰、主义与政治、文化在发挥政权效能时融构为一,也显得更为紧迫。因此,作为推行一体化建设的必要步骤,对权威意见的复写、传播似乎也是具有历史合理性的。但值得深思的问题却在于:抹除自我话语特征来复写、传播权威意见对知识分子来说意味着什么?仅仅是因为二者的“意见”具有一致性,还是知识分子对于权威的“意见”无法或无力形成自己的“意见”?换言之,这种没有“意见”是因为权威的“意见”绝对完美得使知识分子足以满足权威所预先分配或规定给自己的“代言人”角色,还是知识分子缺乏反思的能力与意识来提出自己独立的问题或“意见”?而如果是后一种理解,那么知识分子安身立命的启蒙使命与批判精神还有无可能,这是否又与同时揭开的知识分子改造运动具有某种本质关联,从而构成了同一问题的两面?凡此种种,都难以使我们对《丛刊》文人的身份、话语、姿态和意义做出一个简单清晰的界定与指称。虽然任何文字都可能成为历史档案或记忆中的一部分,但《丛刊》文人直接采用公文复写形式,有意识地使“自己”的发言成为规划方向的历史文件,却是值得人们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