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着悠久而强大的史传传统,这种强大的史传传统一方面给文学特别是小说提供丰富滋养,作为叙事文学的小说从史传中受益无穷;另一方面,由于存在着和史传割不断的亲缘关系,历史小说往往通过攀附史传来提高自己的地位,甘作“史传”之附庸,“羽翼信史而不违”①,以能作为“正史之补”而沾沾自喜;把“史家妙品”看成是对自己的最高褒扬。这严重妨碍了小说包括历史小说独立意识的产生。到了近现代,随着封建价值体系的崩溃,笼罩在史传上面的神圣光环消失,小说特别是历史小说从史传的压抑中解脱出来。在本文中我想探讨的问题是,在近现代,从史传取材的历史小说怎样从史传的统治下解放出来,逐渐获得自我意识或独立意识。现代历史小说文体独立意识表现于多个方面,本文只围绕有联系的三个问题加以探讨,这三个问题分别是:“历史小说”与“历史的小说”名称之辨析、历史小说的历史性问题、历史小说的小说性问题。 一、“历史小说”与“历史的小说” 在名称上,中国古代有“讲史”、“演义”,而无“历史小说”。“历史小说”一名的最早出现为1902年。此年,梁启超在日本横滨创办《新小说》杂志,发起“小说界革命”。在同年梁启超创办的《新民丛报》14号上有一篇署名“新小说报社”的文章,名为《中国唯一之文学报〈新小说〉》,此文称《新小说》所介绍的小说有“历史小说”、“政治小说”、“哲理科学小说”、“军事小说”等十类,“历史小说”被排在第一位,可看出梁启超对它的重视。历史小说被定义为:“历史小说者,专以历史上事实为材料,而用演义体叙述之。盖读正史则易生厌,读演义则易生感。征诸陈寿之《三国志》与坊间通行之《三国演义》,其比较厘然已。”② 由此定义可看出,虽然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新小说报社第一次提出了“历史小说”的名称,且对历史小说给予了极大重视,但他们的历史小说观依然停留在传统“讲史”、“演义”观的水平上,这与他们过分夸大小说的社会作用,忽略小说作为文学的自身特征有关。这时期,持有此种历史小说观的不在少数。陆绍明把小说分为十一类,“历史小说”同样位居第一,他对历史小说的特征作了如下描述:“例胜班猪,义仿马龙,稗官之要,野史之宗。万言数代,一册千年,当时事业,滴纸云烟”。③ 吴沃尧认为历史小说“谓为小学历史教科之臂助焉可,谓为失学者补习历史之南针焉亦无不可。”并赞同友人“历史小说者,当以发明正史事实为宗旨”的看法。④ 可以说,忽略或不理解小说的文学特性,就不可能有历史小说独立意识的产生,而认识到小说之文学特性的,皆对历史小说采取了更为现代的看法。如黄人认识到小说是“文学之倾向于美的方面之一种”⑤,这是一种现代文学观,有了现代文学观,才有可能对传统的“历史小说观”提出自己独特的批评意见:“若近人所谓历史小说者,但就书之本文,演为俗语,别无点缀斡旋处,冗长拖沓,并失全史文之真精神,与教会中所译土语之《新、旧约》无异,历史不成历史,小说不成小说”⑥。黄人还认识到历史小说创作与史传遵循的是截然不同的写作路径:“盖历史所略者应详之,历史所详者应略之,方合小说体裁,且耸动阅者之耳目。”⑦ “方合小说体裁”一语,说明他已明显意识到历史小说应以文学为本位,而不是攀附史传,仰人鼻息。稍后于黄人,周作人同样从小说是“文章也,亦艺术也”的观念出发,对传统的历史小说观作了批评,提出“历史小说乃小说取材于历史,非历史而披小说之衣”的观点。⑧ 新小说报社在使用“历史小说”一词后,这一名称便与“政治小说”、“军事小说”等其他名称一同流行开来。这种小说分类植根于梁启超等人对小说社会功能的看重,“政治小说”、“军事小说”的提法,不自觉地暴露了分类者意在“政治”“军事”而不在“小说”,“历史小说”同样如此,这点可从新小说报社对“历史小说”的定义中看出。因此,这个名词在当时的迅速流行并不说明人们已经拥有了现代历史小说观,恰相反,只不过说明了传统讲史、演义观在人们头脑中的巨大影响而已。因此,对这样一个普遍流行的“时髦”名词进行一番辨析就显得很有必要,通过辨析,可以澄清人们对历史小说的认识,有助于历史小说独立意识的真正确立。也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鲁迅、瞿世英有了“历史的小说”的提法。在《〈罗生门〉译者附记》一文中,鲁迅称《罗生门》是一篇“历史的小说”,而不是“历史小说”,作为“历史的小说”,《罗生门》的特点是“取古代的事实,注进新的生命去,便与现代人生出干系来”⑨。无独有偶,瞿世英也指出历史小说一名“似不妥”,并和鲁迅一样使用了“历史的小说”这样一个比较拗口的名词⑩。他们不约而同反对“历史小说”一词的使用,主张改用“历史的小说”这样一个名词,从中可隐约看出他们对流行的传统历史小说观不满,并立意标榜一种新的“历史小说”观。值得注意的是,“历史的小说”一词在二十世纪初的日本曾被使用过,鲁迅、瞿世英对此词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受了日本作家菊池宽、芥川龙之介特别是森鸥外的影响。不过,鲁迅提出“历史的小说”一名,反对采用“历史小说”的提法,固然是受日本学界的影响,但其用心,应该是害怕“历史小说”名词的使用引起更多误解,希望借“历史的小说”一名词的使用,使人们更清楚、准确地认识历史小说的小说性质,从而根本上把它与传统的“讲史”、“演义”区别开来,这种严谨学风和良苦用心值得后人学习。鲁迅、瞿世英对“历史的小说”一名的使用说明了现代历史小说独立意识的进一步增强。遗憾的是,可能因为拗口,这个名词最终并没有取代“历史小说”一词而被大家广泛使用。 二、历史小说的历史性 鲁迅、瞿世英对“历史的小说”一词的使用,强调的是历史小说的“小说性”,梁启超等人的“历史小说”一词强调的是历史小说的“历史性”。名称的不同反映了历史小说观的差异。不过我们也应看到,不管是“历史的小说”,还是“历史小说”,它们都体现了这一小说体裁身份的双重性和暧昧性。这一体裁的自身特点决定了组成它的两要素即“历史”与“小说”之间,存在着既紧张冲突又亲密合作的复杂关系,因此,现代历史小说在确认其自身的过程中,由于其题材的特殊性,其实要解决的是两方面的问题,一个问题是:历史小说的历史性,一个问题是历史小说的小说性。这两个方面互相联系,缺一不可。我们首先谈第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