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的讲课惯例,还是先谈谈为什么要讲这么一个话题,要选这样的研究课题。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有关传统文化的几次思想交锋——以鲁迅为中心”这个讲题本身包含了好几层意思,也就有好几个方面的理由。 首先是讲鲁迅对中国传统文化、文学,对中国传统文人的看法。这其实是我近几年一直想做的一件事,就是将鲁迅的有关论述编成一本书,题目都想好了,正题是“论睁了眼看”,副题是“鲁迅视域里的中国传统文化”;然后,和研究生、大学生一起来研读,讨论,相互辩驳。目的是要在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观察、研究中,引入鲁迅的视角,给学生以另一种眼光,另一种参照。这自然是有感而发。这些年有一个舆论,就是把鲁迅判定为“断裂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罪人”,似乎鲁迅对传统文化是骂倒一切,全盘否定,今天也要将鲁迅的看法来个全盘否定,骂倒了鲁迅,中国的传统文化就可以畅行无阻地引领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与世界了。对这样的骂论是不必认真对待的,因为据我从旁观察,骂者并没有认真读鲁迅原著。也许他们也不想弄懂鲁迅的原意,有的人不过是赶时髦罢了。我唯一担心的是,这样的舆论对年轻人的误导,使他们不去接触、也就无法了解鲁迅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看法,从而失去了一个独特的观察视角与方法,这将是一个很大的损失,很大的遗憾。在我看来,鲁迅的特点和价值,就在于他是一个异端,异类,他的思维方式,看问题的角度,方法,都不同于一般人,常常对公认的常规、常态、定论,提出质疑和挑战,同时,他又质疑自己的观点,挑战自身,这样的内外的双向的质疑、挑战,就使他对问题的看法充分地复杂化,他的表达也就自然十分地缠绕。正是这样的具有挑战性、复杂性与缠绕性的看法,最能促使、逼迫我们思考。你可以不同意他的观点,鲁迅本也无意要我们处处认同他,他甚至害怕盲目地跟随,因为他自己还在怀疑和探索。在这个意义上,鲁迅是一个最好的辩驳对象,所以我在前面说,读鲁迅著作,是要一边读,一边进行辩驳的:与鲁迅进行辩论,更与自己进行辩论,辩论的过程就是一个思考逐渐深入的过程。总之,在鲁迅面前,你必须思考,而且是独立地思考。这正是我们,特别是年轻人,不仅是做人,而且是做学问时所最需要的。鲁迅有一点自信,他多次说,如果他研究中国的古代文学,写中国文学史,中国文字变迁史,这是他准备了多年的写作计划,那么,他一定能说出些别人说不出的意见。这样的“别人说不出的意见”,在古代文学研究中也许是更为重要的。因为古代文学研究是一个远比现代文学研究更为成熟的学科,别人的意见,古人、前人、大家、名人……的意见,不可动摇的定论,不容置疑的公意,不许越雷池一步,所谓约定俗成的共见,也就特别多。在我看来,正是古代文学研究领域,特别需要新的想像力与创造力。鲁迅提供的“别人说不出来的意见”的意义与价值正在这里:他的独特的犀利的见解不仅会打开思路,另辟新的研究空间,而且有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的作用,不是代替,更不是压抑,而是开启你的学术想像力与创造力。这也就是我要向诸位古代文学研究者讲鲁迅,引入鲁迅的视角的原因。 而且我要讲的,或者说我更为关注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鲁迅对古代文化、文学的看法。这是因为人们讨论鲁迅与传统文化、文学的关系,总是把目光集中在五四,而忽视了三十年代,在我看来,这是有很大问题的。鲁迅在三十年代,特别是在他的生命的最后一个阶段,大概是1934年到1936年间,对中国传统文化、传统文人有一次相对集中的再思考、再审视,其主要成果都收在《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集》、《且介亭杂文末编》三本杂文集里。日本鲁迅研究的前辈学者丸山昇先生在他的《活在二十世纪的鲁迅为二十一世纪留下的遗产》一文中特地提到鲁迅“晚年的《病后杂谈》、《“题未定”草》一类的文章”,认为这是鲁迅留下的重要遗产,并为人们重视不够,研究、欣赏文章不多而感到遗憾。①而他说的《病后杂谈》、《“题未定”草》这一类较长的杂文,就是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再审视”的重要成果。我关注三十年代鲁迅的这些再审视、再研究,还因为我有一个看法,也可以说是一个直觉,就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与九十年代的中国之间,有一个历史的轮回、重复,也就是周作人经常说的“故鬼重来”,许多思想文化现象非常相似,以至有人做过一个尝试:将鲁迅三十年代写的杂文,加上一个《鲁迅“论”九十年代的文化》的标题,就可以原封不动地发表。因此,鲁迅三十年代对古代文化的观照,是可以为我们对当下与古代文化有关的思想文化现象的观察与思考,提供一个历史的参照的。这也是我选择这么一个讲题的原因。 我们说鲁迅晚年对传统文化、文学的再审视,都集中在他的杂文集里,这也是一个值得重视、可以分析的现象。记得陈平原先生曾经说过,作为学者的鲁迅与作为杂文家的鲁迅,他对于问题的观照、表达角度、方式都是不一样的。这是很有道理的,也是我们在考察鲁迅的思想时应特别注意的。就我们今天的讲题而言,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所要讨论的,是作为杂文家的鲁迅对中国古代文化、文人的看法,因此有一些必须重视的特点。我想主要有两点。一是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也就是说,鲁迅不是对古代文化做专业的研究,而是由于现实的激发而追溯到古代文化那里去,因而发表了这样那样的看法。他的这些言说,大都有一个对立面,因此我们在题目中说是“思想交锋”。但我们也不要把思想交锋理解得过于狭窄。其实所谓“思想交锋”是有两类的,一类是直接交锋,是人们通常说的论战,还有一类是各说各的,但因为处在同一时空下,同一思想文化领域里,也就自然形成一种交锋。我们下面所要具体讨论的“几次思想交锋”,就既有短兵相接的论战,又有隐性的交锋。这样,我们的讨论就非常有意思:不但论争的对象都是孔子、庄子、陶渊明这样的中国传统文化、文学的大家,而且参与交锋的也是鲁迅、胡适、周作人、朱光潜、施蛰存这样的现代文化、文学的重镇。这样的高峰相遇与相撞,是不多见的;我们能以此为话题,实在是一种幸运。而我们的讨论是“以鲁迅为中心”的,因此,在具体考察中,就必须注意鲁迅特殊的杂文论战方式,这就是所谓“攻其要害,不及其余”,也就是鲁迅自己说的,“对于人,我以为只能随时取其一段一节”②,我们下面所要讨论的鲁迅在三十年代对孔子、庄子、陶渊明的分析都是“取其一段一节”,并非全面评价;但也都是抓住要害,并非枝节:这两个方面,都是我们要充分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