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诗的尝试是“五四”新文学运动引进西方现代诗潮的结果,由于旧体诗在现代语境中成为不合法的存在,因此现代诗必须直面各个层面、不同阶段的现代性问题。现代诗的作者们将不同的现代性原则(如民族主义、审美现代性等)投射到文本的表面,形成了各种现代诗理念的竞争。中国新诗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遇到了以《中国新诗》和《诗创造》两本杂志为阵地的一批年轻诗人(后来其骨干成员被称为“九叶派”)的全新“现代主义”诗观,在新诗如何保持本体审美性的同时,不放弃对社会现实的指称,作出了可贵的探索。本文拟讨论西方现代主义文学塑造的“文学自我”——向着审美自律生成的自我意识——如何受到中国历史语境的压力而变形,以及九叶派诗人在双重压力——与文学发达国家的“接轨”的要求和中国本土的历史要求——之下如何进行表意方式的选择。 一、理想模式的构造:“自我”理念的中西差异 在西方,文学作为审美独立主体对于作家创作主体作为文本的“诗”与作为表象事实的“历史”之间针锋相对的关系,早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已经确立,他在《诗学》中将历史学家贬抑为对“已经发生的事”的模仿者,而称颂诗人筹谋的是某种可能给予的普遍真实,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情”(注:亚里士多德:《诗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35页。)。至18、19世纪,欧洲诗人为了对抗以城市生活和工业文明为标志的理性主义的世界扩张,发展了一种反启蒙的浪漫主义立场,浪漫主义诗人诉诸肇始于民族感性传统的神秘主义传统(尤以德国浪漫主义为最),将感性自我的生活进行本体化的超验处理,使之上升到“想象力”的绝对高度。这种想象力的实质是将主体精神从经验的、散文的历史世界中脱离出来,依照诗的绝对原则来构建世界图景,这使“自我显现”成为绝对可靠的本体意识。 这一诗学想象层面上的“自我”的独立存在依据导致西方“审美现代性”的发生,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规定了现代性的“我”的认识论前提,即只有依靠绝对的、主体性的“我思”作为本体,成为与一般的经验现象区别的自我存在。而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则为美学的现代性转换在哲学逻辑方面作了最充分的论证。康德指出,快适或善的愉悦是与利害相联系着的,与此相反,审美判断是无利害关系的,是无目的而又合乎目的性的,它通过审美愉悦发现自己是自由的,因而它不是宗教、道德或认知的工具,它自身即是目的,这构成了西方文学审美现代性过程的认识论基础。至19世纪下半叶之后,西方总体社会的分化使个体写作急需退出经验世界,现代主义者将文本本身视为一个中介性的客观对应物,以此抵抗布尔乔亚工具理性的侵袭,于是浪漫主义的特殊感性的“自我”便转化为抽象形式结构的“文学自我”——“在资产阶级艺术中,对资产阶级自我认识的展现出现在一个位于生活实践之外的领域。在日常生活中被限制为部分功能(手段与目的的活动)的公民,这时能够在艺术中被发展为‘人类’了。在这里,人们可以展现自己丰富的天才,尽管这是以该领域与生活实践严格分开为先决条件的,从这方面看,艺术与生活实践的脱离成为资产阶级艺术自律的决定性特征。”(注:彼得·比格尔:《先锋派理论》,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19—120页。) 就像约瑟夫·弗兰克评论艾略特的想象模式:“历史的想象转化为神话的想象——一种时间已不存在的想象。”(注:引自Eysteinsson,Astredur.,The Concept of Modernism,Cornell University Press,p.204.) 西方现代主义的“文学自我”试图超越感性自我的含混迷茫,它不是作为世界的一部分来感知世界,而是以文本主体的超越精神获得与一体化的现实相对峙的个别性。 而汉语传统语境中的“我”或者“个人”从来就缺少西方式的自我规定,安敏成曾断言:“对于中国人来说……无论作者如何高超地使用(他或她的)技巧,私人主体的影响微乎其微;诗歌更应该被看作是能够被分享、被公共化的情感激流的透明载体。作为一种普遍的、可交流的人类感情(而非私人激情)的表达。”(注:安敏成:《现实主义的限制:革命时代的中国小说》,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页。) 在五四时期对于现代的“我”的专注中,很少有对艺术自主性所反映出来的真理性内容的关心。所谓现代的、具有个性的“我”在文学中的披露,往往体现为抵抗既成的政治、经济等压抑力量的盾牌。譬如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的文学对于建立新文学发出的口号均以对比方式出现:“旗上大书特书吾革命军三大主义:曰,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曰,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曰,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注:陈独秀:《文学革命论》,《新青年》第2卷6号(1917年2月1日)。) 在这里,文学对自我声音进行书写的目的是在促成某种公共的文化、社会价值的转变。我们看到,中国现代文学的核心问题——“自我”或者“个性”的归依之地究竟在何处,经历了不断的阐释过程:从徐志摩式的主情主义到郭沫若式的自我爆发到王独清式的“世纪病”以至何其芳、郭沫若“转向”之后对自我意识的湮灭。所有的这些“自我”都同样证明了当东西方发生面对面的文明遭遇之时,传统的自我意识始终不能成熟到拥有一个自足自律的基础空间,其在文学上的构造因受到社会现代性的挤压,总是象征性地被转化为建立一个现代国家的建构力量,每当这个现代性国家出现新的方向时,“自我”作为一种语言策略的表达就会应时而变,甚至最后达到自我消灭(融入“大我”)亦在所不惜。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中国新诗人对于外国作家的追摹往往采取一种随机的、任意的态度,像郭沫若崇拜的诗人就包括雪莱、惠特曼和歌德,而他仿佛从未想过这几个作家彼此创作个性之间的巨大差异。鲁迅在其杂文中讽刺那个时代的文学论争是:“尽先输入名词,而不介绍这名词的涵义”(注:鲁迅:《扁》,《鲁迅全集》第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87页。),便是说明语言主体内涵的匮乏。除了周作人等少数头脑缜密的作家之外,很少有作家对超越性的“文学自我”与日常化的“人格自我”之间的差别作出学理上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