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0257-5876(2006)07-0054-07 《招魂》是《楚辞》中最重要的篇章之一,也是《楚辞》研究中历来争议最多的篇章之一。学术史上关于涉及《招魂》的各种问题,诸如其作者、所招魂主,乃至创作动机,写作时地等,聚讼纷纭,但对《招魂》的文体性质却很少有人深入讨论,而这一问题却可能是《招魂》研究的重要突破口。我近来重读斯篇,细绎文意,从文本结构入手,探索其文体性质,发现《招魂》的篇章结构与古人关于赋体文学的定义密合,是一篇经典的早期赋作。 关于《招魂》应属赋类文学作品的观点,可追溯到《汉书·艺文志》。《汉书·艺文志·诗赋略》:“屈原赋二十五篇。”自注:“楚怀王大夫,有列传。”《汉书·艺文志》系班固据刘向父子的《七略》删节而成,将“屈原赋”列于《诗赋略》之首,不但表达了《七略》作者刘氏父子的学术识断,也表达了《汉书》作者班固的学术倾向①。刘向是已知《楚辞》的最早整理者,班固是著名的《楚辞》早期研究者,由于他们的学术地位及对于《楚辞》研究的贡献,这一论断成为学术史上判定屈原作品文体性质的重要依据②。《招魂》既为屈原代表作品之一,理应属于赋体。 上述说法可能在两方面受到一些《楚辞》研究者的质疑。其一,自王逸《楚辞章句》以下,关于《招魂》的作者,历来有较大争议。包括王逸在内的一些研究者不认为它是屈原的作品,而将之判为宋玉所作。以属于屈原作品为前提而判断《招魂》的文体属性,似无的放矢。其二,《汉书·艺文志》所言“屈原赋二十五篇”的文体属性,固然是汉代学者的学术共识,有一定权威性,但二十五篇中,文体形式复杂,多数篇章与近代的赋体文学观念有较大差距,因此一般地以汉代学者的判断为依据确定屈原作品诸篇的文体性质,难为定论。 上述第一个问题不难回答,因为《招魂》确为屈原所作,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将另文专述。即使说将《招魂》归于宋玉名下,也不会在实质上影响这一论断。因为《汉书·艺文志·诗赋略》“屈原赋之属”著录有“宋玉赋十六篇”。《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已指出宋玉之徒所作“皆祖屈原之从容辞令”,据此,可知宋玉赋在文体方面皆为摹仿屈骚之作。宋玉赋与屈赋的主要区别在内容方面,即《史记》所说的“终莫敢直谏”,及《诗赋略》所说的“没其讽谕之义”。关键之点在第二个问题,即须以近代以来形成共识的文体观念来判定《招魂》的文体性质。本文的论证即围绕这一点来展开。 关于赋的文体特征,《汉书·艺文志》和《文心雕龙·诠赋篇》的有关论述是公认的研究出发点。《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说:“不歌而颂谓之赋,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文心雕龙·诠赋篇》说:“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上引文中,前者从“与诗画境”的角度出发,强调赋的诵读方式;后者以“诗”之“六义”为视角,从诗、赋之间的承继关系入手,强调赋的写作手法。两者视角不同,但核心都是为了要说明赋是“古诗之流”。历来的研究者以此为出发点,对赋的起源及特征作了很多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一些研究者从《楚辞》的声韵和句式入手,探讨屈骚作为辞赋之宗的根据,颇有创获③。这些研究对于人们认识赋体文学包括屈原作品的文体属性很有帮助。但是探究屈赋的文体属性,从文章学的角度,分析其篇章结构同样重要,甚至可以说是更为重要的。 大家都知道,赋学家们在讨论汉赋的结构特点时往往追溯到宋玉的《高唐》、《神女》等篇,但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一个明显的事实,即《招魂》在篇章结构方面有着与上述赋作相类的文体特征。要说明这一点,必须从公认的权威定义出发,否则将可能陷入各说各话的无规则论争。我选定的权威定义采自《文心雕龙·诠赋篇》。 《文心雕龙·诠赋篇》是我国古代文论著作中最早专门论述赋体文学特征的权威文献,它述及赋体文学由“六义附庸,蔚成大国”的历史时说:“述客主以首引,极声貌以穷文,斯盖别诗之原始,命赋之厥初也。”在叙述到“信兴楚而盛汉”的全盛亦即经典时代之赋作时,《诠赋篇》又有这样一些扼要的论述:“既履端于倡序,亦归余于总乱。序以建言,首引情本;乱以理篇,写送文势。”《诠赋篇》的上述论断对赋体文学作品的文体特征作出了高度概括。下面我就以此为准的,分析《招魂》的篇章结构。 从篇章结构来看,《招魂》由四个部分组成。开篇六句为第一部分,即: 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沫。主此盛德兮,牵于俗而芜秽。上无所考此盛德兮,长离殃而愁苦。 这一部分叙述了《招魂》写作的背景,系全篇的前言部分,用《诠赋篇》的术语,当属“履端于倡序”,我称之为“序辞”。 紧接“序辞”的文辞为第二部分,其内容是: 帝告巫阳曰:“有人在下,我欲辅之。魂魄离散,汝筮予之。”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谢,不能复用。”④ 这一部分中,“掌梦”数语历来疑有脱误⑤,但文中所叙述的“帝”(或“上帝”)与巫阳之间的对话,叙述“帝”要求巫阳通过卜筮之辞招抚离散之魂,其基本内容是清楚的。从文章的功能结构来说,这一部分的作用系引入“招魂辞”,用《诠赋篇》的话来说,属于“述客主以首引”,我称之为“引辞”。 第三部分从紧接“引辞”的“巫阳焉乃下招曰”始,至“魂兮归来,反故居些”止。这一部分的内容用王逸的话来说就是:“外陈四方之恶,内崇楚国之美。”它占据了《招魂》的大部分篇幅,铺张扬厉,确实如《诠赋篇》所说,是“极声貌以穷文”。我称之为“招辞”。 第四部分自“乱曰”至篇尾。它点明了《招魂》“哀江南”的主题,提升了《招魂》的审美层次:进一步证明《招魂》具有“悲其志”的屈骚基本美学特征,而非实用于“招魂”的巫祝性的文字。从而间接地说明了屈原对《招魂》这篇奇文的著作权。从文章学的角度来说,这一部分与《诠赋篇》所言“乱以理篇,写送文势”的功用相侔,是名副其实的“乱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