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0257-5876(2006)03-0050-10 宋人赵彦卫《云麓漫抄》称唐传奇“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①,宋人真德秀《文章正宗》将文体分为辞令、议论、叙事、诗赋,明人彭时称“天下之文,诚无出此四者,可谓备且精矣”②。真氏的“四分法”若去掉应用性的“辞令”,则与赵氏“三分法”相合。就“体”的文体学释义(体制、体势、体貌)而言,“文备众体”、“备且精矣”既是古代文学又是古代文论的重要特征。古代文论的理论批评文体博采百家之长,兼综众体之优,其文学理论批评既逻辑地说,又诗意地说和叙事地说,从而形成诗性与逻辑性、片断性与整体性以及抒情性与叙事性相生相济的言说方式。 中国古代文论的“体”或“文体”,较之西方文论的“体裁”,有着更为复杂丰富的内涵。童庆炳将“体”的涵义概括为三个层次:体裁,风格,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语体或语势③。曹丕《典论·论文》“文非一体,鲜能备善”,说的是体裁,“气之清浊有体”,说的是风格,而“惟通才能备其体”的雅、理、实、丽,则兼有风格与语体之义。不同文体的区分,说到底是一个“怎么说”即“言说方式”的问题:采用何种体裁或体制,驱遣何种语体或语势,彰显何种体性或体貌。可以说,由体裁、语体和风格整合而成的“体”或“文体”,也就是本文所说的言说方式。 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批评有着各自不同的言说方式,总体上说,前者是“诗”,后者是“论”。《文心雕龙》的文体论,言及每一种文体首先要“释名以章义”,其《论说》篇释“论”之名,认为先秦典籍中最先以“论”名篇的是《论语》,所谓“群论立名,始于兹(《论语》)矣。自《论语》已前,经无论字”;又说“庄周《齐物》,以论为名”。同为“论体”,《论语》之“论”与《齐物论》之“论”又有所不同:前者强调的是“论体”的条理性即逻辑性,所谓“论者,伦也”、“伦理无爽”;后者强调的是“论体”的辩证性即思辨性,所谓“辩正然否”,“迹坚求通,钩深取极”。二者合起来,便为“论体”之释义:“论也者,弥纶群言,而研精一理者也。”④ 早在刘勰之前,汉代刘熙《释名·释典艺》已将《论语》的“论”训为“伦”:“论,伦也,有论理也。”“《论语》,记孔子与弟子所语之言也。”⑤伦,次序,条理,即朱熹所言“伦,义理之次第也”⑥。《论语》所录孔子语录以及孔子与门徒的对话,既是言之有物,更是言之有序的,如《卫灵公》所记孔子关于君子与小人的议论,从各个不同的层面,依次比较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又如《季氏》关于君子人格修养的“三友”、“三乐”、“三愆”、“三戒”、“三畏”、“九思”,构成一个次第有序的序列。这些地方,均表现出《论语》在讨论问题时的条理性,也即逻辑性。 《论语》之“论”是“伦理无爽”,《齐物》之“论”则是“锋颖精密”。虽说整部《庄子》是“寓言十九”,寓言体言说占了很大比重,但《齐物论》一篇则可以说是“辩言十九”,纯粹的思辨性言说占了绝大部分。其中著名的段落有:齐学派之争的“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齐彼我(此)之分的“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物无非彼,物无非是(此)”,齐是非之别的“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物之分别肇始于论之分别,故齐物先须齐论,哲学家庄子在形而上层面,对诸论之分别(大小、彼此、是非以及梦觉、生死、有无等)一一齐同之。在这些段落中,没有寓言,也没有重言,有的只是“通道为一”、“得其环中”的辩言货论言。不惟《齐物论》,《庄子》内篇的其他六篇亦可见此类思辨性言说。 包括《论语》和《庄子》在内的先秦诸子,无论是体制(体裁),还是体貌(风格)、体势(语体或语势),均对后世的文论书写产生了巨大影响,或者说成为古代文论批评文体的重要理论资源。《文心雕龙·诸子》论及诸子百氏之体貌体势,如《孟子》、《荀子》的“理懿辞雅”,《管子》、《晏子》的“事覆言练”,《列子》的“气伟采奇”,《邹子》的“心奢辞壮”,《墨子》的“意显语质”,《韩非子》的“博喻之富”等等⑦,已成为古代文论言说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依照刘勰寻根溯源、宗经征圣的立场,先秦诸子还不是议论体的滥觞,《文心雕龙·宗经》将各体文章的源头溯至五经,其中有“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可见议论体的文体之源是《易经》。从《易经》到诸子,先秦论体对中国文论批评文体的影响,《文心雕龙·诸子》有云:“标心于万古之上,而送怀于千载之下,金石靡矣,声其销乎!”⑧ 古代文论的言说方式是议论的也是诗赋的,议论体的源头在《易经》,诗赋体的源头在《诗经》。“诗言志”被称为中国文论开山的纲领,而“诗言志”一语对于古代文论批评文体的诗赋体而言,有着双重内涵。诗所言之志,既可以是关乎国仇家恨的,亦可以是关乎创作宗旨和诗学理论的。也就是说,《诗经》所言之志,既有个性化的情感之“志”,亦有普泛性的诗学之“志”。此其一。就“诗学之志”而言,《诗》三百中的诗论之句,主要讲讽与颂。此其二。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先秦部分有《诗经》选录,其“说明”指出:“在这三〇五篇诗歌里,有少数作品谈到了作诗的目的。在比较明确的十一条中,八例为讽,三例为颂。但不论是讽是颂,实际上都是‘诗言志’的具体发展和运用。”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