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06)01-0018-06 古今研究兴的学者,大都结合《诗经》的创作实际,把兴当作一种发端的艺术,例如朱熹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1]现代学者何定生认为:“兴的定义就是:歌谣上与本义没有干系的趁声。”[2]刘大白认为,“兴就是起一个头……这个起头,也许合下文似乎有关系,也许完全没有关系。”[3]朱自清则认为,“《毛传》‘兴也’的‘兴’有两个意义,一是发端,一是譬喻;这两个意义合在一块才是‘兴’。”[4]53这些见解对人们把握《诗经》的艺术特点是有益的,但也忽略了一个事实:《诗经》的作者在创作之初心中并没有兴的概念。兴本来是西周学校中所教的乐语的一种①,主要是指对诗乐的运用。汉代经学家把兴的概念引入《诗经》阐释,它才被视为《诗经》的创作方法。但汉代人所理解的兴与《诗经》中的实际情况并不一致,汉代以后的作家往往按照汉代人对兴的解释进行创作,从而使兴脱离了《诗经》的原始面貌而成为中国文学中最重要的创作方法之一。弄清这些问题,对于我们更好地把握中国诗歌的艺术特征及其与古代文化传统的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西周时期,诗从属于乐,乐与礼相结合,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对乐的掌握和运用是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周代的太学中,有大司乐专门向国子进行乐的教育。据《周礼·春官·大司乐》载:大司乐“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5]787乐德是乐包含的道德意义,乐语则是周代贵族特殊的话语方式,它包括对乐歌的评论以及用乐歌做规诲讽谏和应对交际,这两种情况都要从乐的语言文本——诗中引申出政治和伦理的教益。郑玄解释“乐语”说:“兴,以善物喻善事;道,读曰导,导者,言古以剀今也;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发端曰言;答述曰语。”[5]787道是言古事以规讽当今,讽是背诵,诵是有声调的诵读,言和语是交际应对。而兴的本义为“起”,字形像四只手抬一物,由抬起又引申出发起、启发、触类联想等义,因此孔安国在注释《论语》“诗可以兴”时说:“兴,引譬连类。”[5]2525郑玄解为“以善物喻善事”也是这个意思。这里的譬和喻不同于修辞学上的比喻,而更接近于隐喻。《说文》云:“譬,喻也”,“喻,告也”[6]51。但“引譬连类”和“以善物喻善事”都不是直接告知,而是借同类事物来暗示,以产生言在此而意在彼,含而不露,委婉蕴藉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用诗者需要具备联想引申、举一反三的能力。周代学校非常注重此种能力的培养。《礼记·学记》说:“不学博依,不能安诗。”郑玄注云:“博依,广譬喻也。”[5]1522学会广博的譬喻,是掌握诗的必要条件。《学记》中又说:“故君子之教,喻也。”“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其言也约而达,微而臧,罕譬而喻,可谓继志矣。”“君子知至学之难易,而知其美恶,然后能博喻,能博喻,然后能为师。能为师,然后能为长,能为长,然后能为君。”[5]1523在这里,喻既是教学方法,也是教学内容。掌握了这种能力,才能为人师、为君长。 兴和喻受到如此重视,是由于它们体现了周代礼乐文化的精神。周代社会尚文,它要求贵族成员有高度的文化修养,能够通过含蓄隐微的辞令,表现温文尔雅的风度。作为特殊的话语方式,兴和喻具有微婉蕴藉、含而不露的特点。《汉书·艺文志》述及春秋时的赋诗言志,说:“古者士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喻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7]1755-1756这种“以微言相感”的方式,正是兴的特点。是否具备这种能力,是区分贤与不肖的标准。此外,当时人们引《诗》以规诲讽谏,也要求以微言相感,含蓄而不直露,故《礼记经解》称“温柔敦厚,《诗》之教也”。孔颖达注曰:“《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曰温柔敦厚。”[5]1609兴和喻正是从这一角度体现了周代社会对贵族成员的要求。此外,兴和喻又是一种思维方式,是文化创造行为。它要求人们通过诗展开联想譬喻,引申和领悟政治道德含义。在西周建立的礼乐文化体系中,诗和乐承载着社会的政治道德理念,被作为教化之具。《礼记·王制》中即有“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之语[5]1342。《国语·楚语》论及对太子的教育,也有“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一项[8]528。借助诗而领悟道德,从经典中发掘新义,正是兴和喻的文化创造功能。由于作用如此重要,兴被置于乐语之首。乐语的其他几项内容,也要求体现兴的精神。 春秋以后,以孔子为代表的原始儒家继承了周代礼乐文化的传统。孔子以《诗》、《书》、礼、乐传授弟子,通过阐释经典而建立新的学说。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5]2487《诗》是他首要的教学内容。“兴于《诗》”,就是借助《诗》而展开联想感悟,培养道德情操,塑造完美人格。孔子又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5]2525这里的兴,孔安国注为“引譬连类”,朱熹注为“感发志意”,都是说《诗》能给人感发启迪,使人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孔子师生即以这种方式习《诗》用《诗》。子夏向孔子请教《卫风·硕人》中几句诗的含义,孔子从中引申出“绘事后素”的道理,子夏则进一步领悟出“礼后乎”。孔子对此大为称赏,说:“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5]2466孔子与子贡讨论道德修养,子贡受到启发,引《卫风·淇奥》关于琢磨玉石的诗句比喻品德修养应不断提高。孔子大为赞许,说:“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5]2458孔子认为,这种对经典连类譬喻、举一反三的悟性,是学《诗》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