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拨款一直倾向于效率优先的原则,通过资金投入的倾斜政策来加快重点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从而带动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然而,这种效率原则在高等教育财政拨款中的应用,在微观上并未带来高校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在宏观上也并未实现财政资源收益的最大化。 建国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拨款采取的是重点优先、效率为主的政策,而对于重点高校的界定并不是在高校之间充分竞争的基础上进行的,而是国家对各高校“身份”给定的情况下进行的。具有重点高校“身份”的学校由于一开始就获得了倾斜拨款和名校的声誉,使其具有了与普通高校相比在获取优质师资与招徕优秀生源方面具有相对优势。这种优势在以效率为导向的财政政策中得到强化,无论是来自学校内部对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动力还是来自外部的压力都很小,这使得重点高校一开始就具有养尊处优的地位而更加不断地淡化其提高效益的责任感。重点高校在获取资源上的优势成为许多地方院校和普通院校的目标,使它们一致向重点院校看齐,使得这些院校在课程设置、培养模式方面难以有自身的特色。另外,高校对于生源的争夺并不如高等教育发达国家那么激烈,尚未对高校形成外在的压力,使得所有高校都热衷于对外部资源的争取而并不关注其内部的管理与挖潜,最终导致了整个高等教育系统效率的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