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的行政评价大约和其他国家没有太大的差异,但是中国的大学排名和其他国家明显不同。一是国外的大学排名一般由报刊杂志社来进行,而我国现在则由政府所管的研究所和研究人员来进行。二是国外大学排名所采用的指标和评价的维度多,评价目的多样化,也没有建立一个绝对的排名体系的设想。但是就整体上来说,我国高等教育评价起步较晚,无论是制度还是功能都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为此,就有必要对世界各主要国家里出现的高等教育评价的类型进行充分的反省和认识。 一、高等教育评价的理论体系 本文把评价主体作为分析评价种类的原点。从评价主体来看,有自评(内部评价或自我评价)和他评(外部评价),但自评和他评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他评又进一步可分为由政府主导的行政评价,及来自于大学团体的评价、准政府机构的大学评价和社会(市场)评价等4类。 从历史上看,高等教育评价可以分为三个历史发展时期。本文分别称之为第一代评价、第二代评价和第三代评价。第一代评价出现于近代国家确立之前,为高等教育评价的萌芽时期。第二代评价出现于近代国家制度确立之后。第三代评价则出现于高等教育规模扩张之后,进入大众化的时期。但在大部分国家兴盛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之后。 与此同时,同一类型的高等教育评价,如认证制度,在不同的国家可能具有不同的具体形态。其产生的时间也可能不尽相同。为此,本文以评价所产生的历史顺序和评价主体为纵横轴即分析的观照点,来比较各国的评价制度,尝试构筑高等教育评价的理论体系。各个国家的主要评价类型所处的位置如下表所示。
作为第一代评价的许可制度(charterins)产生于高等教育制度萌芽时期的欧洲。当时的大学要由教皇或世俗的国王颁发办学许可证,承认该大学具有办学资格。现在英国的高等教育制度中仍能看到上述制度的残迹,也就是说国王也会视察高等学校。但是现代英国的许可制度的权限不在国王手里而在于国会。虽然从现在的眼光来看,第一代评价很难说是严格意义上的评价,但却是第二代现代行政评价的先河。第二代高等教育评价中的行政评价产生于近代国家出现之后。此后,国家成为办理高等教育的主要责任者。现代的行政评价和第一代许可制度一样也主要是通过设置审查和平时监督两种手段对高等学校进行评价的。但是评价的经常性和严密性远非第一代评价可比拟。当高等教育评价进入第三时代时,行政评价出现了很多变化,主要表现为从直接评价转向间接评价,从事前评价转向事后评价,从标准维持转向追求效率。如美国很多州出现的绩效拨款制度。也正是在这种行政评价转换的背景下,出现了英欧日等国的准政府机构评价。第二代评价中还有美国的认证制度。对此想强调的一点是,美国的认证制度成立的基础是各个加盟高等院校的自我评价,因而其中包含了高等院校的自我评价。正是因为于此,有学者把美式认证制度作为大学自我评价的一种形式。[1]本文虽从此说,但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美国的认证制度是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的统一体。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大学的自我评价不是认证制度的产物。在美国,大学的自我评价和认证制度一样古老。[2]但是传统意义上的大学自我评价和作为认证制度一部分的大学自我评价都不是本文所指的自我评价。作为第三代评价类型之一的大学自我评价,是指那些纯粹为促进本校教学和研究、尤其是教学水平的提高,大学所发起的系统的评价检查活动。 本文主要论述第三代评价中的三种类型,即英日欧的准政府机构认证制度、市场评价、学生教学评价。 二、第三代高等教育评价的国际比较 1.英日欧的准政府机构认证制度 纵观英日欧的认证制度,虽然受美国影响的国家不在少数,但是英日欧诸国的认证机构的性质和美国不尽相同。从理论上说,认证机构根据机构设立者和财政负担者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大学团体设立,大学团体负担经费开支。美国认证机构属此类型。二是大学团体设立或者说主要由来自于大学的人员组成,政府负担或补助经费开支。1992年以前的英国大学拨款委员会(UGC、UFC)和欧洲大陆的一国家的准政府认证评价机构类似于这种类型。三是政府设立,政府负责经费开支。当前日本的准政府机构属于此类型。四是政府设立,大学团体负责经费开支。这在世界上尚未有实例。 从政府和认证机构的关系上来说,虽然一些国家的认证机构由政府设立或政府负担认证机构所需要的资金,但这些机构不隶属于政府,而是独立于政府之外。因此本文称之为准政府机构。就认证机构和大学的远近关系来看,世界上各个国家的认证机构与大学关系最近的应是美国,最远的应是日本。以下主要简述日本的准政府机构的大学评价。分析时从准政府评价机构的演变、评价的尝试等两个方面入手。 日本的认证制度已有数十年的历史。二战后,日本曾以美国的认证制度为模式,建立了大学基准协会。其他也有不少大学团体,诸如国立大学协会、日本私立大学联盟、日本私立短期大学协会和全国公立短期大学协会等也具有认证机构的性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该类机构没有达到预想效果,可以说形同虚设。2000年4月,日本政府在旧有的文部省所属的学位授予机构的基础上组建了大学评价和学位授予机构。这是一个独立于政府控制之外的机构。政府设立该机构的本意是对日本所有的大学进行全方位的评价,但现在仅以包括国立短期大学在内的国立大学为评价对象。近几年,对6个国立大学从整体和个别专业领域(以学部为单位)上进行了评价尝试。整体评价是主题评价,即首先设立一定的评价主题,根据主题对各学校进行评价。专业评价分教育评价和研究评价两类。此举以期取得评价经验,便于今后推广。其评价结果的表述和英国不同,为定型的记述式,没有数量化。 在准政府机构的评价结果的使用上,日本现在其评价结果不和政府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发生任何联系。与此相比,英国的认证机构的评价结果直接和政府的财政拨款相联系,评价结果不好的学校,研究和教育经费将被缩小或停止,也出现过整个专业被停止招生的情况。但是日本准政府机构从设立之初,就有把评价结果和财政拨款相联系的打算。另外,作为各国认证制度鼻祖的美国认证制度的评价结果虽然也不和政府拨款直接联系,但具有极强的间接关系。首先,没有得到认证机关认可的大学其学生不能申请政府提供的奖学金。这样没有通过认证的大学其生源便受到限制。一部分著名研究型大学之外,大部分大学的主要财源是学生的学费,其结果是大学财政收入减少。因此获得认证机构的认证对主要依靠学费生存的大部分私立大学来说至关重要。另外,美国的认证还有以下实际功能,没有通过认证的学校不能成为全美大学协会、美国教育审议会的会员。必须是通过认证学校的女性毕业生才能成为全美大学妇女协会的会员。只有通过认证的大学的教授才有资格加入全美大学教授联盟。根据有关公务员的规定,只承认通过认证学校的毕业生为大学毕业生。获得医生等专门职业团体的职业资格需要认证大学的毕业证。财团和政府的研究经费和捐赠一般只给通过认证的大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