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中国民办高校伴随着中国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而诞生,具有极鲜明的“中国特色”。可以这样说:没有中国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高潮至少要推迟十几年。民办高校是从一两个专业、几十名学生甚至是几名学生办班起步的,先从办助学班再到办培训校,进而办大学(学院)。为规范校名,1993年5月以后,国家不再批准民办助学高校的名称为“大学”,只可称“学院”,并加注“专修”、“研修”、“进修”等字样。20多年过去了,每当回顾这些年民办高校的办学历程,我们总是心潮澎湃、感慨万千。 一、一个事实 1996年5月18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了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第二次会员大会。这是中国至今为止最大规模的民办高校盛会。到2002年,当年参会的400多所民办高校仅存40所,黑龙江省参会的14所民办高校仅存齐齐哈尔职业学院一所。表一的数据可直观地反映1991~2005年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轨迹。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结束了“姓社”、“姓资”的争论。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后,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如雨后春笋般地迅速在数量上发展起来。从表一的数据中可以看到,从1993年至1995年,民办助学高校由450所增到1209所,每年以400所左右的速度递增;民办普通高校也由13所增至21所。从这组数据中我们还可以看出,1995年至2005年间,民办助学高校在总数上变化不大。但在表面平静的背后,民办助学高校的发展却历经无数艰难与曲折:一批批民办助学高校悲壮地倒下,又一批批仁人志士加盟到这支队伍中来,可谓前仆后继。在激烈的竞争中,一部分民办助学高校脱颖而出,成长为具有颁发学历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自1999年大扩招以来,民办普通高校从25所增至252所,6年间增长了10倍。 表一:1991—2005年全国民办高校数量统计 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数 民办普通高校学校数 (助学性质高校) (含成人高校) 1991年 2406 1992年缺数据 6 1993年 45013 1994年 88016 1995年120921 1996年110921 1997年109520 1998年120021 1999年124025 2000年128237 2001年120289 2002年1202133 2003年1104175 2004年1187 228(其中本科9所) 2005年1077 252(其中本科25所) 二、两个阶段 民办高校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是发展壮大就是日趋消亡。从战略的角度来看,可以将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分为两个“洗牌”阶段:1982~2005年为第一个“洗牌”阶段;2006~2020年为第二个“洗牌”阶段。 将第一个“洗牌”阶段的起点定为1982年的理由有两点:首先,1982年,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我国第一次在宪法中对社会力量办学作出了原则规定。其次,1982年夏,军事科学院的于陆琳等一批党、政、军离休高级干部想举办“中华社会大学”并给中央打了报告。彭真委员长在于陆琳的报告上批示:“要鼓励社会力量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举办各种教育事业,法律有规定,国务院有通知。从来信和材料看,对这些老同志办的中华社会大学应予以支持。”他还亲笔题写了“中华社会大学”校名。中华社会大学开辟了中国民办高校合法生存的道路,也拉开了民办高校“洗牌”的序幕。 将第一个“洗牌”阶段的终点定为2005年的理由有两点:首先,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严格控制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机构”。为支持那些办学条件好、办学质量有保障、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民办高校的发展,教育部同时还制定了“学历文凭考试”这样一个过渡性的政策。到2004年,鉴于当年这类民办高校中的相当一部分已升格为民办普通高校,教育部宣布:自2005年起,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停止招生,“学历文凭”考试这项政策从此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这对那些民办助学高校来说是致命的一击。这等于宣布:想白手起家、滚动发展成为普通高校的时代已经结束了,没有巨额投资不可能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其次,2000年,国家将普通(专科)高校设置审批权下放给省政府,而且对民办高校设置条件从宽。从2001年至2005年的五年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通过办学积累滚动发展起来的、不具备颁发学历资格的民办高校,此时陆续乘势而上,最终成为具有颁发学历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从表一可以看到,近五年民办普通高校成倍增加。另一部分是在这五年间没能成为民办普通高校且仍停留在助学性质层面上的民办高校。此时,出台取消“学历文凭考试”的政策,表明国家在加快第一个阶段洗牌的速度。2005年,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停止招生的同时,教育部又批准了16所民办普通(专科)院校升格为民办本科院校,使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增加到25所,占民办普通高校的1/10。这也标志着国家将拓展更大的空间,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向更高的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