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文化研究的四种范式及其批判 廖小平 作者认为,对大学文化的研究有四种范式:(1)文化哲学研究范式。文化哲学的根本旨趣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与文化的关系为内容,从而对人的本质和文化的本质进行深入的探究,借助于辩正逻辑的力量,揭示文化与人的生命存在及其活动的本质联系。研究大学文化,不能仅仅只是按照所谓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环境文化等诸如此类的传统模式去展开,这种模式必然导致将这些文化形式与人脱离开去,甚至对立起来,从而不可能突出人的文化主体地位。(2)教育哲学研究范式。教育哲学层面的大学文化研究,主要回答文化对体现教育的本质、实现教育的目的具有什么意义?核心问题是教育的意义和教育价值观等问题。教育具有促进社会发展和促进个体发展的双重功能,其中,“使个体社会化”是教育活动的核心和基本要求。脱离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大学文化研究是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的。(3)教育学研究范式。对大学文化的教育学研究,应该成为大学文化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重点,但是,教育学研究范式应该建立在对大学文化的文化哲学和教育哲学的思考基础之上,否则,研究的结果就会显得仓促和肤浅。(4)教育实践研究范式。教育实践研究范式所要回答的问题是,大学文化如何在教育实践和教育行为中通过具体设计和策划得以体现和实现。目前,很多研究者将“大学文化”等同于“校园文化”,这二者实际上是有区别的。教育实践层面的大学文化研究,应该将各种校园文化活动与真正意义的大学文化很好地衔接和贯通起来。 摘自《吉首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3.145~150 高校定位:自生秩序与分类引导有机结合——兼与邓耀彩博士商榷 陈厚丰 邓耀彩在《高校定位:自生秩序还是管制》一文中,运用新自由主义的“自生秩序”理论,提出以下观点:现阶段我国高校的定位机制应该以放松管制释放自生秩序为重点,高校分类不具有指导高校定位的能力,因此反对依靠高校分类来指导高校定位,并认为强调分类无助于各高校办出特色。本文认为,自生秩序理论是有其局限性的,它是一种主要适用于生物进化的机制,不能直接移植到高校中来;自生秩序理论是有其边界条件的,不能无限度的运用,特别是在高等教育这个复杂、高级、非线性的社会系统中,由于系统要素的类型和层次多样、结构复杂、信息不对称,因而需要外部力量的适度引导才能形成有序结构,因此,在高校定位问题上,自生秩序与政府适度宏观引导是缺一不可的。通过高校分类引导我国高校定位,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尽可能地缩短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从无序到有序、从不确定性到确定性的时间;二是尽可能地减少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结构无序、混乱、动荡的损失,有效降低我国高等教育结构优化乃至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成本;三是尽快地将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引向多元、开放、弹性的正确方向,形成精英与大众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可以说,没有高校分类体系作为参照,高校就不可能自主、准确定位。分类引导并不等于“管制”,也不是造成高校办学无特色的原因,恰恰相反,正是由于政府在分类引导上的“缺位”,听任高校自我生成秩序,才形成了高校当前在定位上的混乱、趋同局面。 摘自《高等教育研究》(武汉),2006.6.55~60,77 国内大学排名中的价值取向失衡 韩飞舟 与国外大学排名比较,我国国内的大学排名存在观念和体制两大障碍。观念障碍主要表现为,儒家文化的含蓄意识,使大学之间长期不直接论高低,计划经济使各大学长期脱离竞争环境而不习惯于排名先后。体制障碍表现为,我国处在市场经济发育的初期,各种体制分割和体制壁垒还相当严重。观念和体制障碍直接导致排名的缺陷,而且更容易产生负面效应,表现为大学排名价值取向的失衡。(1)数量与质量的失衡。从理论上说,质量指标对事物本质的反映比数量指标更有意义,但囿于大学质量系统的复杂性和数据采集的艰巨性,国内大学排名在方法上追求简便进而回避质量指标的倾向十分明显,无论是人才培养评价还是科研评价,都以数量为重点。(2)教育与科研的失衡。现代大学的三大职能中,教育职能是最基本的职能,科研职能是教育职能衍生出来的。但是,当前的大学排名重科研轻教育的倾向也十分明显。(3)共性与个性的失衡。同质性是可比性的前提,因此国内大学排名重共性轻个性的倾向也十分突出。 摘自《现代大学教育》(长沙),2006.3.21~24,28 创新型国家体系中的中国大学学术自主问题 许杰 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的提出呼唤中国大学要学术自主。但是,从历史维度来看,中国大学缺乏学术自由的传统。从现实维度来看,中国大学学术自主乏力,表现在:(1)宏观层面上,中国大学虽然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但是这种自主权的获得,不是基于学术自由的考量,而是出于外部政治、经济方面的考量。政府赋予高校部分管理自主权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财政责任,而且这种自主权更多的是高校在财政资源分配和人力资源分配上的自主权,而学术自主权仍然很有限。在我国大学自主权始终彰显的是其外在的政治价值和经济价值,而作为本体相对独立性的学术价值和育人价值被忽略了。(2)中观层面上,大学组织中的行政权力“左右”学术权力。(3)微观层面上,政府权力下放引起了大学内部权力结构的变化,突出表现为大学管理人员权力的上升,教师与管理人员的权力失衡。作者认为,要焕发中国大学的精神活力,首先是在理念层面应赋予大学组织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及合法性,确保其学术主体地位,提升其学术自主性,以实现大学与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角色互动和权力博弈。同时,在操作层面必须以与之相匹配的现代大学制度为依托,从大学的外部调控模式和内部管理机制同时入手,重理政府与大学之间的权力结构和运作模式,以对政府超强的权力予以匡正。在此基础上,健全大学作为学术主体的内部管理机制,使学院模式成为大学组织的主导机制。此外,还要保障大学法人的公共投入和独立产权,为大学学术自主奠定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