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捐赠高等教育的历史几乎与大学创校的历史同渊源。1638年,牧师约翰·哈佛为1636年创办的剑桥学院捐赠了他一半的财产和所有的图书。这不仅开启了美国捐赠高等教育的先河,更为美国社会留下了捐赠高等教育的优良传统。正是“哈佛精神”引领的慈善捐赠孕育并推动了美国的高等教育,且贯穿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史。哈佛、耶鲁、布朗、康乃尔、霍普金斯、斯坦福等大学的最早捐赠人因大学的长存而流芳百世。 我国学者的研究也认为“捐赠是美国高等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关于捐赠动因,研究者更多的是从经济的视角来思考,认为捐赠主要是美国税法制度激励的结果——美国联邦和州政府的法律规定,凡是向非营利机构(主要是教会和高等学校)捐赠基金、款项、设备和不动产等的机构和个人都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所得税优惠。而有资料表明,税率下降后慈善捐款仍然上升。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历了两次大刀阔斧的税率下降。1981年将最高税率从70%下调到50%。1986年将最高税率从50%进一步下调到28%。而财政数据显示,人们并没有因为自己可以留有更多的钱就减少慈善捐款。比较1986年度和1987年度的数据,显然税收抵扣从540 亿美元下降到500亿美元,但是慈善捐款却仍然从840亿美元上升到900亿美元。此后, 美国高等教育捐赠收入也仍然稳步增长,在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构成中的比例大幅度提高。1980—2000年间,非营利性私立高校捐赠收入由11.5亿美元增长为158.6亿美元,在经费构成中的比例由5.20%上升为19.3%;公立高校的捐赠收入在经费构成中的比例虽然不高,由3.04%上升为5.83%,但捐赠金额相当可观,由13.1亿美元增长为103亿美元。 另据美国教育资助委员会的报告,在过去30年间,对教育的自愿支持一直显著增长。即使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这些年对教育捐赠的增长比例也超过GDP 的增长比例;除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股票交易市场的异常繁荣时期,自愿支持高等教育机构的捐赠金额增长速度比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指数高。当前,美国高等教育捐赠收入的数额、形式和规模都史无前例地引人注目,成就了世界高等教育界的神话。我们不禁要追问,为什么税率下降了慈善捐款仍显著上升?如果捐赠行为并非仅是税法优惠激励的结果,那么,美国人热衷于捐赠高等教育慈善事业的动因究竟是什么?美国何以形成捐赠高等教育的传统? 美国高等教育的捐赠者都是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们的捐赠行为都必然带有深刻的文化印记,隐含着浸润在捐赠者身上的独特的文化底蕴。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甚至指出,“我们的中枢神经系统——最重要的是大脑皮层——部分是在与文化的交互作用中成长起来的,因此没有意义的符号体系提供的指导,它就不能指引我们的行为或组织我们的经验。”“我们的思想、我们的价值、我们的行动,甚至我们的情感,像我们的神经系统自身一样,都是文化的产物”。他还认为,人类“极度依赖于超出遗传的、在其皮肤之外的控制机制和文化程序来控制自己的行为”,他把这称为文化的“控制机制”。对于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行为者而言,文化不是附加物和附属品,而是他的“心中的组成部分”。因此,文化控制不是来自于外在的力量,而是来自于内在的非强制性的力量。事实上,这种作为“内在机制”的文化控制确定了人类行为的社会意义。这一“文化控制”的概念无疑为我们提供了解读文化对捐赠动因的作用机理的文化人类学方面的思路。 罗思·本尼迪克(Ruth Benedict)在《文化模式》一书中认为, 按照美国文化构成的方式及其稳定的特征,基督传统、共和主义和个人主义构成了美国文化模式的三大要素。以信仰基督教新教的盎格鲁—撒克逊白人为代表的美国文化来源于欧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又在开拓北美新大陆的历史进程中完成本土化。其中,基督传统是美国文化的根源。正是基于宗教具有的强大力量,笔者将这一文化要素单独列出,重点论述。 一、宗教需要与宗教信仰:创建与捐赠高等教育的驱动力 正如托克维尔说:“在美国,启发民智的是宗教”,“新教徒因其信仰的原因,本来就有重教的传统,且最初来到美国的新教徒大多都受过古典人文教育”。读书写字、阅读和理解《圣经》被早期移民视为是上帝的优秀子民必须具备的本领。同时,为了实现上帝的意志,使新大陆基督教化和文化化,清教徒积极兴办教育。1636年,英国公理会在马萨诸塞州的坎布里奇开办美国的第一所高校——剑桥学院(哈佛学院)。后来,随着教会的增加,不同的教派为了培养具有高深学问的传教士、教会工作者和虔诚于基督教的政府官吏纷纷致力于兴办大学。到美国独立之前,各教派在北美大陆先后开办了9所学院(哈佛学院、耶鲁学院、威廉—玛丽学院、宾夕法尼亚大学、新泽西学院、国王学院、穆氏印第安慈善学校、罗得岛学院、新泽西伦瑞克女王学院)。1650年,哈佛学院的“特许状”规定培养牧师是学院的基本目的,1665年的威廉—玛丽学院也是如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时期的美国高等学院校是一种推广宗教思想和一般文化知识的宗教组织。另一方面,当时北美“边疆生活”的无政府状态,使得个人捐赠高等教育被视为理所当然。虽然当时捐赠数量和规模很小,但对规模也小的学院无疑是雪中送炭。如1638年,约翰·哈佛将一半的财产和所有的图书捐给了“剑桥学院”(1636年创办);1718年,伊莱休·耶鲁向1701年建立的教会学校捐赠了价值562英镑的货物、417本书等物,学校由此更名为“耶鲁学院”;1804年,创办于1764年的罗得岛学院因尼古拉期·布朗捐赠16万美元而改名为布朗大学。 而深入考察,我们认为,宗教不仅是北美殖民地时期创办高等教育的原动力,后世的美国人对高等教育的慷慨解囊也凸显了宗教的力量。虽然建国后没有国教,实行“政教分离”,但美国“是世界上最世俗的国家,也是宗教性最强的国家”。在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那样,基督教对其国民的灵魂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以《圣经》为基础的基督教教义对美国人的思想影响根深蒂固,“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爱护生命”、“爱你的邻居”等基督教倡导的基本信条,也早已融入了社会道德规范之中。“宗教理想主义是专注和动机的潜在来源,”因此,“如果人认为自己为某种神的力量所驱使,那么他们将会做出大量的牺牲。”捐赠高等教育等慈善事业则是对宗教信仰和道德原则的最好实践。西方传统的慈善事业正是起源于基督教教会,基督教教义强调对他人利益和社会公正的集体责任,且有一套相应的规则和机制来帮助他人,多年以来得到了信徒的认同与支持。教会的慈善机构、现场捐款等深深地影响着现代慈善事业。慈善捐赠成为人们的自愿行为,继而成为大力提倡的社会文化传统。在浓厚的宗教氛围中成长起来的美国人在社会交往和观察中习得了“乐善好施”的美德,低收入者和富翁一样积极捐赠。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是慈善之母”。据统计,每年接近天文数字的巨额捐款约有85%来自美国民众,10%来自公司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全美平均个人捐赠占个人收入的1.8%。正是成千上万普通民众每月几美元、几十美元或几百美元的小额捐款和志愿参与推动了美国慈善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