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7.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059(2006)03-0008-04 大学自主招生是大学教育活动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高考改革的焦点之一。今年春季,复旦大学(以下简称复旦)、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交大)所实施的自主招生考试改革,作为我国自主招生的一项重要探索,在教育界、舆论界引起较大反响。它不仅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也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大学自主招考的制度选择。 一、一石激起千重浪 我国大学自主招生考试渊源,可上溯至近代高等教育制度初创时期。其后,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与社会、政治的变迁,高校从单独招考逐渐向政府计划与统一招生考试过渡。[1] 新中国长期实行统一高考招生制度,近年来,在部分重点大学实行自主选录5%新生等改革试点,高考招生形式逐渐增多。但由于统一高考成绩仍然是一项重要的录取标准,其教育与社会影响非一般自主招考所能及。对此一些人感到高校自主招考改革步伐太小,缺少“实质性”进展。在此特定背景下,复旦、交大自主招考改革举措的出台,打破了高考招生的“常规”,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 与历年保送生、优秀生选拔等自主招生不同,复旦、交大明确宣布,大幅增加大学考试权重,不以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而以自行组织的面试成绩决定录取。尽管两校自主招考办法略有差异,改革试点范围也较小,报考对象仅限于上海市考生,录取名额各有300人(约占各自招生总数的10%,实际各录291人),但其结果已在教育界和社会大众中引起轩然大波。如果说媒体的相关报道与评论偏重新闻效应,那么,考生、家长、中学教师和自主招考举办者、教育与考试理论研究者对于此次自主招考则有更多的感性认识与理性思考。 此次招考改革受影响最大的是考生和中学。复旦采取考生自愿报考、大学组织两次考试的办法,考生享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交大以中学定额推荐为主,再按学科大类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此举扩大了考生所在中学的发言权。这些选拔办法对于各类考生和中学产生不同影响。就平时学习成绩优秀、习惯于大考、小考的中学生(有的已拿到各种全国性、国际性比赛证书或某项特长证明)来说,复旦、交大式的自主招生选拔无疑为其提供了更多的入学选择机会,因而备受欢迎,而那些达不到报考两校“硬性标准”的中学生,则望“校”兴叹。 就中学教育、教学活动而论,这种新的自主选拔方式和标准,具有明显的综合评价导向作用。复旦设置10个科目、3小时的“申请资格测试”,旨在检测自主申请者中学基础知识水平,矫正目前高中教育所存在的严重偏科问题。两校自主招考办法不同,但对中学教育的影响却是立竿见影的。考生、家长从其切身利益出发,更关注自主选拔方式、选拔过程的机会均等与公平公正性,这也是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自主招考新举措对于试点大学自身的考试管理、考试技术、大学培养目标和教学活动提出了新挑战。这一改革赋予了两校完全的招考录取自主权,如何合理使用和有效落实招生考试自主权,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模仿,需要具有改革的勇气、科学的论证和相应的制度创新。自主招生考试,必须保证考试的信度与效度,切实维护招生选拔的科学性、公平公正性。为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精心准备自主考试选拔的每一个环节。自主选拔人才与大学教学改革密切相连,如何选择适合本校培养目标的学生,如何创造相应的培养模式与育人环境,这些都是自主招考所面临的新课题。 复旦、交大的自主招生考试改革,对于国内其他大学招考改革也产生一定的冲击。它促使大学招生管理部门和办学决策者在招生模式上做出抉择:是继续按照既定的高考模式招生,还是“跟进”复旦、交大式的招考改革?或另创新的招考模式?由于此次两校自主招考录取早于其他自主招生院校,有的大学担心试点地区优秀生源被抢走,因此,对于提前单独招考跃跃欲试。当然,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其办学理念、培养目标、招生标准存在客观差异,因此,各校自主招生考试办法不尽相同,改革具有多样选择性。 在教育理论界,复旦、交大的自主招考试点也引发不同的看法。相关议论涉及高考改革诸多问题,各界观点难以备举。其焦点之一就是,这一新的自主招考模式,是我国高考改革的“一般趋势”,还是自主招考的一种“特例”?这需要深入的理论探析和更多的实践检验,才能获得令人信服的答案。 二、自主招考改革的评价标准 作为自主招生考试的一项试点,复旦、交大的招生改革具有领导重视、参与面广、影响大等多种特点,这些无疑是值得肯定的。大学招生考试改革虽然承担一定的风险,但通过改革可以积累经验,推进我国高考制度的变革。目前,人们之所以对其褒贬不一,除了不同利益群体、不同学术视角和认识程度的差异外,还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衡量招生考试改革的客观评价标准问题。我们应以合理的标准,综合审视两校自主招考改革的得失与启示。 长期以来,我国高考担负着检测中学教学水平、为高校选拔新生、维护教育与社会公平等多项功能。从全国统一高考变为大学自主招考,大学在获得更大自主选择权的同时,也相应地增加了自己的责任,需要更加自觉、全面地发挥其招生考试的社会功能。高考改革具有多重导向,包括“有助于高校培养高素质的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有助于推进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等学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还要有助于高考自身的科学、公平、安全、高效。”[2] 这些基本导向成为评价高校自主招考改革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