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0059(2006)01-0058-05 一、独立学院从何而来 上个世纪末,在经济发展较快、人口较多而高等教育发展不足的江苏、浙江两省,率先办起了一批“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的基本模式是:学院作为“二级单位”隶属于公办高校之下(冠名、招生、文凭发放),但相对独立运行;“硬件”由社会投资者提供,“软件”(教学、管理)由公办高校负责;按培养成本的全额收取学费,学费收入除保证“二级学院”的运行外,余额按合作办学协议的约定“分成”。这种模式一经问世,迅速风靡全国。短短几年间,就涌现出几百所这种类型的办学机构。 为什么“二级学院”这种办学形式能在很短的时间里迅速扩展?它是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矛盾中应运而生的。 (一)中国高等教育规模扩张的需求是“二级学院”问世的机遇 当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理论在中国被广泛宣传,“适龄人口的毛入学率达到15%”作为一个社会发展目标被提出来(1999年)后,一方面是老百姓对高等教育的需求空前高涨,政府希望通过扩大招生来“拉动内需”和延缓青年劳动力进入市场的时间;另一方面是政府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并不堪重负。在这种矛盾中,亟需找到某种方式来扩充高等教育资源。 国外高等教育经费中,社会和私人办学、各种捐资等,占有很大份额,而我国的高等教育却未能多渠道筹措资金。据统计,我国2001年全国教育经费来源中,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只占2.76%,社会捐、集资办学经费只占2.43%,学生交纳的学费占了24.96%。 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大众化的高等教育,不能只靠政府的财政投入作支撑,必须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然而,中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严重不足(见表1)。这就是催生“二级学院”问世的社会大环境。 表1 中国及部分OECD国家私立高校在校生占同类型高校学生比例(%) 国别技术职业型高校 学术研究型院校 法国26.3 9.8 德国36.4 意大利 45.811.8 日本90.673.9 韩国86.076.5 新西兰 13.9 0.8 挪威25.1 9.9 瑞典24.5 5.5 瑞士55.0 7.8 美国 7.434.5 中国(2000年) 2.0 注:私立高校包括有政府资助与无政府资助的院校;除中国外其他国家的数据为1999年的。 资料来源:1、Education at a Glance,OECD Indicators 2001.引自《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2、中国数据来自教育部2000年教育统计资料。 (二)各方利益的汇聚创造了“二级学院” 在这种宏观环境下,要找到一种办学方式来满足高等教育规模扩张的要求,公办高校、地方(省级)政府、社会投资者、考生家庭,这四方的积极性汇聚到一起,就创造了“二级学院”。换言之,“二级学院”能够在矛盾中满足各方的利益,使各方的收益均大于成本。这四者之中,无论缺少哪一方面,都不可能产生“二级学院”这种办学模式。 公办高校有申办积极性。因为它能从中得到“资助”,我称之为“以参与作贡献,以贡献求发展”。“学费收入的X%交给申办学校”是怎么来的?是移植了公办高校“计划外办班”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学校与院系收益分配的“黄金分割律”得来的。这类经费是学校的“计划外收入”,在如何使用上学校拥有自主权。其收益的成本,是公办高校可以重复使用的“无形资产”——学校品牌。 地方政府有批准的积极性。因为当政府没有充裕的经费拨给所管辖的院校时,“给政策”就是“给钱”。公办学校从这里获得的经费,成为学校运行和发展的重要支撑。政府对二级学院的扶植政策相当优厚:办本科,发公办高校文凭,按培养成本的全额收费。地方政府的收益是当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提高,而在现行体制下“给政策”是不计成本的。 社会投资者有合作的积极性。因为最初的合作方式,大多是以闲置的“不动产”投进来,这是“盘活存量资产”的一条途径,而且可以由参与办学再带动相关行业(例如物业管理、餐饮服务等校园经济)兴旺。即令是新投资用于建校舍、公寓等,投资者也看好中国的“教育大市场”,相信有长期稳定的回报。还有一点必须注意到,“二级学院”兴起时,我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尚未制定颁布(该法于2002年12月颁布),一些“合作办学协议”中投资者可以取得的回报预期是“相当可观”的。这一块的收益与成本是按市场经济法则计算的。 考生及其家庭有投考就读的积极性。因为虽然按全额成本收费(大体上是公办高校学费的2.5-3倍),但可以“降分录取”,享受与公办高校录取的学生同等的待遇。因此对考生及其家庭而言,这种成本收益比是可以接受的。当这类办学机构形成一个群体后,国家普通高考的录取中,就有了所谓的“第三批本科录取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