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体现招考分离的发展趋势,本文所指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是高校招生制度和高校入学统一考试制度的统称。高校招考的公平性是指能力相同或相近的青年,无论其出身、收入、地域、种族及性别,都享有同等的高等学校入学机会。高校招考的科学性是指高考能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对其中的优秀人才进行有效地甄别和筛选。就逻辑而言,公平性与科学性并不是一对矛盾概念;但在高校招考制度改革中,公平性与科学性往往成为决策者难以兼顾的两难选择。 一、科举选才中公平性与科学性的演变 我国高考制度是继承了科举制“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各种优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选拔制度,是至今我国仍然推行的最有效最公平的选拔制度。[1] 科举与高考虽然其选才目的和考试内容有着明显差异,但两者的核心和实质都是考试,都遵循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能力本位的选才原则。如果说我国现有的高校招考制度的建立时间只有五十几年而不足以发现其发展规律的话,那么,从隋代建立发展至清末终结、持续一千三百年的科举制度发展过程,却给我们完整地展示了考试制度发展演变的规律。因此,考察研究科举制度的公平性与科学性演变发展的历史,能为高校招考制度改革提供借鉴和启示。 (一)从科举考试科目看考试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关系。科举制度许多构成部分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录取及第等,都为我们展示了考试公平性与科学性的矛盾演变过程及其规律。 从考试科目的数量演变中可以发现考试选才的公平性和科学性的矛盾关系。一般说来,科目繁多有利于选拔专才,科目少有利于公平比较。[2] 也就是说,考试科目增多意味着选才趋向注重科学性,科目减少则意味着注重公平性。纵观科举历史,科举科目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种类繁多到单一科目,又从单一科目走向多样科目的过程。在科举设置之初的隋唐时期,科举常科包括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三礼科、学究科、明法科、明书科、明算科、道科、童子科等16个科目,其中秀才、明经、进士等科主要是选拔具有经术或文学才能的从政人才,明法、明书、明算则选拔法律、文字书法以及数学运算方面的专才。唐代制科则包括贤良方正能言极谏科、武足安边科、茂才异等科、洞明韬略运筹决胜等120多个科目,这些科目主要根据朝廷的需要选拔各种特殊人才。此外,还有兼具制科与铨选性质的博学宏辞科、书判拔萃科等。这些种类繁多的科目不仅为举子们的学习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而且为官僚社会选拔了大量的通才和各种各样的专才。通过科举选拔出来大量的多样化和优质的人才无疑是唐、宋两代繁荣的重要因素,甚至可以说是决定性的因素。从这个角度上说,唐宋种类繁多的考试科目凸显了考试选才的科学性。 但是,这种繁多科目所选拔出的人才之间无法进行横向比较,正如英国学者帕金森所指出:“据说,经典著作的修养和文学水平,对任何人从事任何行政工作都同等重要……事实上,大家同时参加几门科目不同的考试,结果是排不出名次来的,因为无法判断某人的地质学成绩是不是胜过另一个人的物理学成绩,所以把这两门科学统统作为没有用的东西排除在外,至少还方便一点儿。”[3] 其意是多种考试科目不利于选才的公平性。因此,到了元代,这种对考试公平性的片面追求使得考试科目只剩下德行明经科(简称进士科)一科了。中国科举史上从唐代的众多科目演变为元代以后的单一进士科,就含有便于用统一标准去衡量众多考生的用意,在一定意义上说,也就是公平的考虑压倒了效率的考虑。[4] 可以说,科举发展至明清只剩单一科目是考试制度片面追求形式公平性的结果。清朝后期,鸦片战争后的西方文化与技术强烈地冲击着科举制度。由于单一科目无法选拔社会发展所需的多样化专业人才,考试的科学性受到批判质疑。因此,清政府在1887年将算学列为科举考试科目,1898年又增设了经济特科(包括内政、外交、理财、经武、格物、考工等6个科目)。按照当时的发展趋势,科举考试科目又开始朝着多样化方向发展。可见,从科举考试科目演变历史来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发展规律也适用于考试科目的演变过程。所以,一千三百年的科举发展历史完成了考试科目从多到少再从少到多的循环周期,只不过在生产力发展低下的封建农耕时期,这个周期走得太长。虽然在考试科目设置如何兼顾公平性与科学性的问题上,科举制度并没有给我们提供一个成功的典范,但八股文程式却给了我们一个在处理考试公平性与科学性关系的失败教训。 (二)从考试内容看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关系。考试内容与考试科目是密切联系的,众多的科目本身就意味着考试内容的宽泛广博。不仅如此,即便是同一科目,其考试内容也有深与浅、知识立意与能力立意之别。唐代与宋代前期,科举科目众多,考试内容极为广博,而且诗赋取士占主流,考试的能力立意明显,因此选拔了大量有用之才。例如,唐宋时明经科的考试内容主要是《易》《尚书》《诗》《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和《孟子》等13部儒家经典,考试内容极为广泛。明算科是属于自然科学的考试科目,其内容包括《九章算术》《海岛算经》《孙子算经》《五曹算经》《张丘建算经》《夏侯阳算经》《周髀算经》《五经算术》《缀术》《缉古算术》等算经十书,其内容相当专深复杂。可以说,当时的科举考试内容涉及历史、文学、哲学、刑法、农业、军事、财政、数学、书法艺术、品德行为、礼仪等各个领域,上至天文,下至虫豸,几乎无所不包。但宋代王安石的科举改革将明经及诸科罢去,之后朝廷颁布王安石所著《三经新义》作为科举考试的专用教材和标准答案,元代以后各朝均以朱熹所注儒家经典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和评卷标准,考试内容从多样化走向了单一化,为的是追求考试的公平性。尤其是到了明清时期盛行“内容为经义、形式为文学”的八股文,虽有利于引导读书备考、防范作弊以及考官客观快速评卷之功用,但在促使教育内容与社会生活严重脱节、造成考生身心畸形发展以及无法选拔经世致用之才方面亦是严重弊端,成为所有“科文”中“唯一只有考试价值而无使用价值的文体。”[5] 八股文程式曾被康熙因感叹其空疏无用而停止过两科,并于1901年被清政府下诏废止,先于科举制而终。由此可知,从考试技术和操作层面来考察,八股文对保证科举考试的客观性和公平性是起过一定的作用的[6],但对于促进人的发展和选拔真才的有效性等方面却是弊大于利。随着西学东渐,人们对科举制度改革的关注焦点从形式上如何防弊转移到如何革新科举考试内容上来,人们纷纷要求科举考试增加自然科学方面的内容。如:李鸿章在1975年建议把自然科和算术科加入科举考试科目;1884年潘衍桐奏请开设艺学科(包括制造、算学、舆图等科);1887年陈秀莹奏准算学列入科举考试科目,等。由此,科举考试的试题出现了与自然科学有关的内容。可以说,清末科举考试的内容已经出现了从传统的儒家经典向自然、社会、人文科学领域扩展转移的趋势,这种多领域学科并重的局面无疑是有利于多样化人才成长的。据此,我们可以说,从考试内容的历史演变看,科举制度经历了一个从制度设计之初追求考试选才的科学性到考试取士的公平性甚至发展为畸形的公平,再趋向于多样化、科学化选才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