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确立以来,高校收取的学费(包括杂费)正逐年上升,这不仅引起了广大学生及其家长的担忧和质疑,也使出身贫寒的经济困难学生因交付学杂费而背上沉重的负担。因此,探讨高校的学费折扣问题与学费定价显得很有必要。 一、问题的提出 普遍接受的理念认为,高校之间的竞争应该在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方面展开,但是,当优质生源变得越来越稀缺时,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生源,各私立高校之间开始在学费价格上展开竞争,如在收取高学费的同时,给予学生各种形式的学费折扣,或采取价格歧视策略(如对攻读相同专业的学生实际收取不同的学费,或对培养成本存在显著差异的不同专业的学生索取相同的学费)。此外,知名院校的学生以及一般院校中有才华的学生最容易获得各种形式的奖(助)学资助,而这些学生大多数来自于富裕家庭,可见一般学费折扣(如奖学金)趋向于对那些具有较高收入家庭进行直接的教育补助。如果真是那样,将导致中高收入家庭的私人教育投资量减少,最终导致社会总教育投资量小于没有学费折扣时的教育投资量。为了教育机会上的公平,我国政府除了对公立高校规定了最高学费标准之外,还要求高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以上的经费用于开展勤工助学工作,学校对国家提供的奖学金提供配套减免,对部分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这些学费折扣政策对公立学校的财政收入产生了较大影响。这就引出了学费折扣策略或政策的效率与效益问题。 但遗憾的是,高校的管理者往往忽视学费折扣的经济意义,如果关心,也把关注的重点放到学费的一般折扣率上,而真正应该重视的是实际折扣率。一般说来,学生更关心学费的一般折扣率,因为它反映了学生实际支付的净学费价格;学校更多关注实际折扣率,因为它衡量了学校可支配资金的机会成本。关于学费定价,有人认为高校存在规模经济(即长期生均教育总成本递减),在个人总成本分担比例(如25%)不变的情况下,学费价格应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生均总成本和生均培养成本逐步降低而有所下降,或至少在一定时间内不再上涨。也有人认为,学费定价应该根据边际成本定价原则来制定。 二、学费折扣的经济意义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形成了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基金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助学体系。根据《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05年起,我国“国家奖学金”改为“国家助学奖学金”,总额从原来每年2亿元增加到每年10亿元。 国家助学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部分,前者用于资助5万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后者用于资助53.3万名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三种学生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的贴息贷款和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此外,还有社会各界设立或捐赠形成的用于资助学生的各类基金。可见,对学生的资助,方式、类型、额度已多种多样。当然,根据资助基金管理主体上的差异,可以将对学生的无偿资助(包括贴息部分,但不包括日后由学生偿还的贷款)分为外部资助和内部资助两类。外部资助指无偿提供给学生的、其来源和管理都处于学校之外的基金。基金设立者和捐赠者保留对基金管理的权利,如各级政府设立的助学奖学金以及民间社团或财团组织独立设立的奖(助)学基金。内部资助指无偿提供给学生的由学校负责管理和分配的资助金,如勤工助学基金、校内奖学金、减免的学杂费、困难补助金、校内学生贷款的贴息等。内部资助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校内基金类奖(助)学金和校内非基金类资助金。它们都来源于捐赠款、赞助款或政府拨款,而不是贷款,不需要学生偿还。基金是指具有指定用途或限制性使用,根据法律和契约规定,要求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和报告的财务资源。校内基金类奖(助)学金只能用于资助优秀学生或经济困难学生,不能用于资助学校其他活动。 基金类校内奖(助)学金与外部资助一样,对学校来说具有相同的现金流动意义,即它不存在机会成本。这部分基金使用上的限制意味着学校除非把这笔资金用于奖助学上,否则不能使用。没有其他选择就意味没有机会成本。校内非基金类的学生资助金是真正的学费折扣,因为它们的机会成本等于可用于教学上的学校学费(包括杂费)收入的流失。当我们把各种来源的基金类和非基金类助学资金总额除以学校学杂费收入总额时,就形成了学费“一般折扣率”的概念,它代表提供给学生的总体折扣水平,由于它反映了平均每个学生将要支付的净学费或实际学费价格,因此对学生具有特别意义,因为学生并不关心奖(助)学金是否来源于基金。同时,这一指标只有当学校与其竞争对手比较净学费价格优势时,对学校来说才变得重要。而对学校财务管理来说,这可能是一个不合适的衡量指标。从学校财务角度看,适宜的学费折扣率是校内非基金类学生资助金总额除以学杂费收入总额,可以称之为学费实际折扣率。 对学校奖(助)学资金管理来说,这一区分具有经济意义,它可以促使学校追求两种不同的目标:(1)基金类学费折扣率最大化。这是学校经营的长期核心目标。随着基金类折扣资金额的增加,学校能吸引更多、更好的学生报考。用基金类奖(助)学资金替代非基金类奖(助)学金而节省一元钱,意味着学校可以在核心教育活动中追加一元钱。通过募集各种捐赠资金、争取各种外部助学资助金,可以实现这一目标。(2)非基金类学费折扣率最小化。追求这一目标,可使更多的资金用于学校核心教育活动上。如果这两个目标都能趋于实现且联合发挥作用,那么,从吸引优质学生和提高教育质量的角度看,学校相对于其竞争对手就更加具有竞争力。实际上,欧美最著名的高校就是这样进行目标定位的。从统计数字上看,这些最著名高校获得的捐赠资金充足到足以用全额奖学金方式资助每一位被录取的学生。但是,他们有这样的理念:对每一位学生都提供全额奖学金将会对学生的学习努力产生负面激励效应。因此,他们即使有财力也不会全额资助每一位学生。其他大部分高校获得的捐赠额不足以资助全体学生和学校所有教育活动,于是,非基金类校内奖(助)学资金就有了更大的机会成本。对这些高校来说,管理好奖(助)学资金和学费折扣,就有更大的经济意义。这里转引一下美国学者Robert E.Martin提供的统计数据,如表所示。 根据卡内基分类的美国1995~1996学年 私立高校的有关描述性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