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证制度存在的问题 美国的高等教育认证制度尽管已有百年历史,形成了许多独特之处,而且在维持本国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中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并非所有人都对其表示认同。有人认为认证过程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如认证机构在对高等院校进行认证时,总是以院校自己制定的目标任务和定义解释为根据,确定它是否达到自己制定的目标,是否完成自己规定的任务。[1] 这种内在的不合理性根本无法有效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还有人认为认证是高等教育内部的一种机制,同行评估,有包庇之嫌。这种对于认证制度根本的否定过于武断和极端,并不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所接受,但认证制度自身也并非完美无缺,它确实也存在众多的问题。 (一)认证标准与教育质量的相关性问题 认证标准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院校或专业的教育质量?这一关系到整个认证制度存在的合理性问题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期就提出来了。当时许多学者作了有关认证标准与教育质量相关性的研究,他们认为六大区域认证组织的标准主要集中在院校的目的和目标、组织和行政、财政、体育设施、图书馆、学生服务以及师资专业等方面。事实上,这些并不是教育质量的决定性因素。认证组织虽然在政策上倡导对教育质量进行直接评估,但所使用的手段却是一些间接性的、非决定性的标准。他们认为认证标准关注的都是那些与教育质量关系不大的因素,因而根本无法保证院校的教育质量。这些研究引发了一场认证标准的修订运动和注重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运动”。然而时至今日,经过这么多年的标准修订和政策改革,这一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2002年10月初,众议院的“21世纪竞争力委员会”(Subcommittee on 21st Century Competitiveness)召开听证会对高等教育认证的作用进行评价。听证会将认证制度批判得体无完肤,一无是处。委员会主席、众议员霍华德·麦基翁(Howard P.Mckeon)说:“我特别关注的是认证机构强加于院校的那些评估标准与学术质量几乎毫无关系。”[2] 而“美国理事与校友委员会”(American Council of Trustees and Alumni)则发表了一份报告重点抨击六大区域性认证组织,认为它们不但不能保证院校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而且还以取消联邦资金来要挟各所院校。该报告甚至建议在下次高等教育法修订时,取消把认证资格作为获得联邦经济资助条件之一的规定。[3] 由此可见,现行的认证标准与教育质量之间的相关性还存在着很大的疑问,如何使认证标准更好地反映教育质量是认证制度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认证程序中的问题 认证程序是保证认证质量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院校对于认证程序颇有微辞,而各个区域性认证组织也一直致力于各种改革,提高认证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当前认证程序中普遍反映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 首先,认证过程耗时太长。以院校认证为例,一次院校自评需两年的时间,而以后的同行评估委员会评估也需要近半年的时间。因此一次完整的院校认证共需两年半的时间。而进行一次重点考察(fo- cused visit)则需要一年的时间,如果院校有变动,申请认证机构考察批准也需要近半年的时间,因而提高认证过程中的效率,简化认证程序的呼声近年来不断高涨。 第二,同行评估的质量问题。同行评估人员主要来自各所高等院校的教师、各部门的行政人员和专门行业的从业者。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可能是有造诣、有经验的学者和专家,但对于院校评估却缺乏专门的知识,而且绝大多数也没有受过专门的训练。在评估时他们主要是靠自己的经验进行观察和判断。这使得同行评估的信度大大降低,因而就有了同行评估“隔靴搔痒”的指责。目前许多人士和认证组织都倡导对同行评估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然而由于这些评估人员数量众多,而且缺乏稳定性,再加上经费等问题,培训也多是“口惠而实不至”。 第三,继续认证中的问题。院校首次通过认证以后,每隔5-10年要进行再认证,目的是确保院校不断改进其在认证中出现的问题,使院校的日常工作能有所提高。实际上,许多通过认证的院校在随后的5-10年中常常是放任自流,无所作为,直到下一次认证的自评临近时,才采取措施。这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能使院校顺利通过继续认证,但却并不能解决院校存在的实质性问题,因而也无助于院校质量的真正提高。 2002年,皮尤基金会(Pew Foundation)以专项资金资助中北部地区协会,南部地区大学与学校协会,新英格兰地区大学与学校协会以及西部地区大学与学校协会四个区域认证组织展开了针对认证实践的一系列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简化认证程序,提高认证的效率。具体内容还包括减少认证程序中的繁文缛节,削减认证标准的数量,采用一些量化指标等措施。 (三)认证名目众多,院校不堪重负 美国认证机构众多,作为院校个体除了要接受针对院校整体的区域性认证组织的认证,还要接受针对其学科专业的各种专业组织的认证。而各个认证组织有各自的标准,这些标准有重合的部分,更有相抵触的部分,让院校时常浪费精力或无所适从。各种认证组织特别是区域认证组织与专业认证组织标准的不一致,甚至完全矛盾已成为美国高等教育认证中极为突出的一个问题。院校周旋于这些问题重重的标准中,即使达到标准,又如何真正提高教育质量?此外,每个认证组织的认证费用又都在增长,以中北部协会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为例,初次寻求认证的院校,在第一关合格资格程序中首次与认证委员会接触的费用由1999年的500美元增为2002年的800美元,完成基本信息评估的费用由1,000美元增为1,500美元。一个4人的现场考察组进行3天考察的基本费用在1997—1998年是6,690美元,2001年则为7,855美元,2002年9月1日以后增为8,859美元。[4] 另外,还有各种附加费用。院校除了参加这种院校认证以外,还要参加各种专业认证,那么用于认证的费用就相当可观了,而且众多的自评和现场考察要耗费许多人力、物力。院校对此颇有微辞。于是有人建议,减少专业认证组织数量,取消区域性认证组织,由一个全国性的认证机构统一负责所有院校的认证,当然这种做法在美国这样分权制的国家是难以实行的。目前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有两方面,即加强各认证组织间的协调和缩短认证程序的时间,但这两方面都不能在短时期内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