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们对高等学校应该区分为研究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大学基本达成了共识。但对于研究型大学而言,本科教学还是不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如何形成与研究型大学发展相适应的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特色?众说纷纭。本文试图就上述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本科教学在研究型大学建设中的定位 1.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是研究型大学各项工作的中心 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从《高等教育法》中关于高等学校任务的表述中可以看出,培养人才是高校最基本的职能,大学应该始终把培养人才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并与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对于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由于办学实力和学校发展目标定位不同,对三大职能的期望和实际发挥作用的程度可能存在比较大的差别。但不论哪一种类型的高等学校,都应该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突出教学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以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作为其根本任务。突出教学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重视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正确处理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的关系,这不是学校工作中的阶段性举措,而是研究型大学应该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高等学校要“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牢固确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1]。研究型大学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是教育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研究型大学在实际工作中倡导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实际上也就是以培养人才为中心,这是研究型大学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符合现代高等教育规律的一种理念和做法。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研究型大学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学校就应该加大教学经费投入,确保教学运行需要,切实把教学工作作为经费投入的重点;强化教学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主要是抓好学风学纪、考风考纪和教风教纪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过程,要加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的学习和基本技能训练,同时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构建新的课程结构,加大选修课程开设比例,积极推进弹性学习制度建设。我们认为,确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在研究型大学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还必须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突破。 首先,教师要转变职业价值观,树立教育教学工作是研究型大学各项工作的中心的思想。调查结果表明,部分教师之所以在教学与科研中对后者更重视、投入也更多,与学校在考核和聘任教师时更看重其科研成果、国家对科研项目投入的政策导向以及受社会上各种急功近利心态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等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但不可否认的是,与教师的职业价值观同样关系密切。 大致说来,高校专任教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科研为主的教师,或者说擅长科研的教师,另一类是以教学为主的教师,或者说,擅长教学的教师。如果说,以科研为主的教师是以科学研究作为其职业价值的主要实现方式,那么以教学为重的教师则是以直接服务于学生发展作为其职业价值的主要实现方式。比较而言,后者对于学校本科教育改革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和直接,通过采取适当措施,引导更看重科研成果的教师在某种程度上向直接服务于学生的职业价值观转变。比如说,将科研成果及时反映到教材、课堂和学生的实验中来,内化、融化为学生的素质与能力。通过实行一般岗位教师在完成一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教学与科研工作量相互打通,增加教学工作量在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实行擅长教学的教师晋升职称时指标单列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鼓励教师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少数教师对教学投入不足的状况。 值得强调的是,从长期来看,学校只有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发展,才能提升整个大学教师职业的地位与价值。因为服务的价值是通过服务对象的变化体现出来的,在这一点上,教育服务显得更加突出。学校的本科生是教师的直接与主要服务对象,教学是教师服务于学生的主要形式。重视本科教学、钻研本科教学、改进本科教学,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本科生的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求得学校的生存与发展。 其次,教师要逐步提升业务素质,适应教学工作作为研究型大学各项工作的中心的要求。作为研究型大学的教师,他们所需要承担的育人、科研、服务职能的深广度以及各个职能间相互联系的紧密度都要高于一般高校的教师。因此,他们必须是全能型的人才,即不仅要进行知识与技术创新、知识传播和应用,而且要在知识生产与创新或科学研究中贡献成果、培养人才和服务社会。简单地说,要求他们既有较高的科研水准,又要有较强的教学工作能力。 受历史发展、现实条件和个人发展状况以及兴趣爱好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队伍中既有较高的科研水准,又有较强的教学工作能力的教师还不多,要求所有教师都在短期内做到这一点也不太现实。当前高校教师较普遍的情况是,一部分教师的科研能力突出一些,另一部分教师则教学能力强一些,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们需要做的工作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帮助科研能力突出的教师在教学上投入更多一些,而有较强教学工作能力的教师则应适当在科研工作中多投入一些,促成他们共同向全能型教师转变。无数事实证明,开展科学研究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科建设和教学工作并不矛盾,更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反之亦然。我们认为,研究型大学的科学研究主要是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发展水平。研究型、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必须积极倡导基于科研包含科研的教学和基于教学用于教学的科研,努力实现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的协调发展。否则,就无法解释研究型大学与科研院所之间的区别,也无法解释研究型大学与教学型学校或教学研究型学校之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