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在当前小学、中学教育逐步普及的情况下,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出现了急剧上涨之势。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要通过多种形式发展高等教育,到2010年,我国同龄人口的高等教育入学率要由现在的9%提高到15%左右。而在2000年国务院制定的“十五”规划中,又将此目标提前到争取在2005年实现。按照美国教授马丁·特罗(Martin Trow)对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的界定,高等教育入学人数占适龄人口的比例低于15%时为精英教育阶段;达到15%-50%时为大众化教育阶段;超过50%时为普及阶段。这意味着,我国的高等教育已逐步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伴随着高等教育向大众化推进,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和政府资金不足这一全球性的问题在中国显得尤其严重。因此,越来越多的人提出,应按收益性原则向受教育者收取适当的经费,即进行教育成本分担的成本补偿机制。这种提议已经列入了我国的《教育法》并从1989年开始在我国高校收费发展进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目前在我国这种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受教育者机会均等的公平和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公平,但同时也带来了另一层面上的不公平。 一、教育成本补偿机制的社会效应 相对于原来的免费教育,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更能体现教育的公平。原来许多对高等教育免费的国家已经逐步开始实行收费制度,这不仅是为了扩充教育经费来源,解决教育资金紧张,同时,也是为了落实教育的公平原则。 (一)成本补偿机制的公平效应 1、受教育者与未受教育者的公平 从表面上看,对高等教育实行免费应该能体现教育的公平性,能使更多的穷人接受高等教育。然而,实证分析表明,结果恰恰相反,从免费的高等教育制度中收益最多的是高收入阶层而非低收入阶层。迫于家庭经济压力等原因,低收入阶层子女对接受高等教育的意愿往往没有高收入阶层子女那么强,这就导致了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财政补贴很大程度上未落在低收入阶层身上,而落在了中高收入阶层身上。世界银行对不同收入水平的13个国家公共教育经费补贴发布的调查表明,平均算来最穷的40%的人口只能享受高等教育补贴中的10%。也就是说,低收入阶层,占有公共教育经费的比重明显低于高收入阶层,这就造成了受教育者和未受教育者之间的不公平。免费的高等教育实际上是把低收入阶层特别是低收入阶层中未进入高等教育人群的收入通过税收以财政预算拨款的形式无偿地向高收入阶层转移的一种不公平的制度。因此,为了保证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确保受教育者与未受教育者之间的公平,实行教育成本分担,向受教育者收取适当的学费是有必要的。 2、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公平 人们的受教育程度对其收入有重大的影响作用。如果把人们分为受过较好教育和受过较少教育两类,很显然,在受过较好教育的人数相对较少,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供不应求状态,而受过较少教育的人数相对较多,在劳动力市场上往往处于供过于求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受过较好教育的人一般都能获得很好的工作,并且他们的收入与受过较少教育的人相比会有很大的差别。这种情况在高等教育尚属“精英教育阶段”时特别明显。如果高等教育实行教育成本分担制度,适当地向高等教育的受益者分摊教育成本,高校由过去单一地靠财政拨款来解决经费来源变为多渠道地筹集资金,高校因此而有了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教育服务供给的能力和动力。这样,随着教育的扩张,一方面表现为受过较好教育者在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增加,会使其工资水平相对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受过较少教育者在劳动力市场的供给相对减少,其收入水平会有所提高,最终使他们之间的悬殊的收入差距有所减轻。 (二)教育成本分担的不公平效应 1、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不公平 我国高校在1989年以前一律实行免费教育,自1989年起实行收费制度,但当时只是象征性地收取200元,1997年并轨收费以后,收费标准一般在3000元左右。2000年高校收费出现了大幅度增加,大多数高校学费普遍超过了4000元。而到了2004年,全国高校学费又比前几年有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并且,学校之间的学费差异已逐渐变大(见表1)。 表1 2004年我国部分地区高校收费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每生每年 学校 复旦中山浙江人民南昌西北四川 武汉广西 大学大学大学大学大学工大大学 大学大学 5000456048004800465038504000 45001900 学费至 至 至 至 至至 至 65005760555049507500 58503600 ① ① ② ③ ④⑤ 资料来源:各高校网页招生信息专栏 备注:①不含艺术设计、软件工程专业收费 ②不含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及艺术类专业收费 ③不含艺术类专业收费 ④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和表演、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除外 ⑤艺术类专业除外 由此看来,除少数学校外,2004年大部分高校学费已平均在4800元左右。我国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72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622元。按三口之家算,2003年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大约为25416元,学费大约占其家庭收入的19%,而农村居民家庭年收入可达7866元,仅学费一项就占去其家庭年收入的61%。如果再考虑在校学习期间的住宿费和生活费,很多学生将不得不举债读书,甚至放弃进大学深造的机会。在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70%的情况下,会有相当部分人由于家庭经济状况的限制而被排斥在高等院校的大门外,造成了高收入者这些强势群体和低收入者这些弱势群体之间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