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质量是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界乃至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话题,这主要是因为始于20世纪末的高等教育规模的急剧扩大、大学生数量的迅速增加以及高等学校与之不太适应的状况引起了人们对高等教育质量的担忧与关切。为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政府不断出台有关政策与措施,如让各高校高度紧张的“本科教学评估”,可以说是政府重视高等教育质量的主要措施之一;各高等学校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不断地在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改革,试图改变“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与此同时,研究者们也在积极探讨与高等教育质量有关的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在这样一种关注高等教育质量的实践与研究氛围中,如何认识正处在迅速发展与变化中的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应该具有什么样的高等教育质量观,这是我们在探讨与实践保证高等教育质量时必须首先明确的。本文试图将人们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认识与实践,放在高等教育价值观的视野下作些初步的考察与分析。 一 “高等教育价值观是高等教育的价值在人们观念上的反映。”[1]由于高等教育的价值在高等教育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得以丰富,现代高等教育已形成了包括个人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等在内的多重价值体系。人们对高等教育价值的认识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高等教育价值观。依据个人、知识和社会在高等教育价值中地位的不同,我们可以将高等教育价值观大致分为个人本位为主的高等教育价值观、知识本位为主的高等教育价值观和社会本位为主的高等教育价值观。 所谓个人本位为主的高等教育价值观,将高等教育利于个人发展的价值置于首位,认为高等教育的基本价值、主要价值在于促进个人理智的发展,以达到完善个性之目的。19世纪的纽曼在其《大学的理想》一书中比较明确地表达了这种观点。纽曼认为,发展人的理智是大学教育的目的所在,“理智训练以及大学教育的真正目的不是学问或学识,而是建立在知识基础之上的思想或理智”[2]。20世纪的赫钦斯也认为:“理智方面的优点是一些习惯,它们来源于智力的训练。经过适当训练并养成适当习惯的智力,在任何领域都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培养理智方面优点的教育是最有用的教育,不管学生将来过思辨的生活或行为的生活。”[3]不仅如此,发展人的理智对于大学这样一种学问机构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除非学生和教授们(特别是教授们)有一个共同的理智训练,否则一所大学必然仍是一系列不同的学院和系科,它们除了拥有同样的校长和董事会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把它们联系起来”[4]。为了共同的理智训练,大学必须实施普通教育。“没有普通教育,就没有大学。普通教育应该成为大学各高深学术或专业研究的共同基础”。[5]个人本位为主的高等教育价值观不仅盛行于19世纪的英国大学,而且现代西方国家的许多大学仍然以此作为开展教育活动的基本指导思想。 所谓知识本位为主的高等教育价值观,将高等教育利于知识、学问发展的价值置于首位,认为高等教育的基本价值、主要价值在于知识创新,学术探究,促进学问的发展。19世纪初期影响德国大学改革的思想家们在他们的大学论说中渗透了这种高等教育价值观。例如,施莱尔马赫在他的《德国意义上的大学随想》一书中认为,培养学生“察见事物本质的认识能力、科学精神”,是“大学的使命”。大学的主要任务是“在已经掌握了大量知识的优秀青年的思想里激活科学的理念”,使他们在科学的立场上觉察到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紧密联系,通过自己的思考自觉地学习科学的根本法则,从而发展各自的研究能力、发现能力与表现能力,“这就是被称作大学的机构之意义所在”。[6]洪堡认为:“大学的真正成绩应该在于它使学生有可能、或者说它迫使学生至少在他一生中有一段时间完全献身于不含任何目的的科学。”[7]“与传授和学习既成知识的中学不同,大学的特征在于常常将学问看作是没有解决的问题不断地进行研究。因此在大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完全不同于中学,即大学的教师并不是因为学生而存在,教师和学生都为学问而存在。”[8]这种知识本位为主的高等教育价值观在大学教育活动中的主要体现是,一方面通过研究进行教学,一方面使教学成为促进研究的一种手段。 所谓社会本位为主的高等教育价值观,将高等教育利于社会、国家发展的价值置于首位,认为高等教育的主要价值在于为社会培养人才,以此促进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种社会本位为主的高等教育价值观,最早或许体现在19世纪后期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办学思想与实践中。当时的威斯康星大学校长范·海斯认为:“作为一所州立大学,它必须考虑每一项社会职能的实际价值,换句话说,它的教学、科研和服务都应当考虑到州的实际需要。”[9]1886年,日本政府颁布的第一个具有近代大学性质的大学法令——《帝国大学令》,将帝国大学的办学目的规定为“传授适应国家需要之学术技艺并研究其奥蕴”[10],即大学必须以适应国家需要为根本目的,大学必须传授与研究国家需要的知识、学问,对国家的发展有所作用。教育家森有礼在一次演说中谈到大学教育是为学术还是为国家时,明确地提出为国家必须是第一位的、最重要的。1979年,前苏联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发展高等学校和提高专家的培养质量》的决议中指出:“提高高等学校在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进步中的作用,把高等学校变成教育、共产主义教养和发展我国社会的科学和文化的主导中心。”[11]随着高等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及价值的日益彰显,社会本位为主的高等教育价值观愈来愈在许多国家政府的高等教育政策中得到比较明确的体现,尤其是在采取集权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