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办学资金问题再度引起与会校长们广泛而热烈地讨论,如何最大限度地筹集办学资金,如何使有限的资金得到最合理地运用并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成为当今世界著名大学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 研究与借鉴世界高等教育发达地区的经费筹集模式及成功经验,对于我国大学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无疑具有积极意义。本文选取了欧盟七国(丹麦、比利时的佛兰德斯、法国、德国、荷兰、瑞典和英国)高等教育机构经费筹措为例,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欧盟七国高等教育机构经费筹措模式 欧洲是现代高等教育的发源地,具有优良的高等教育办学传统与丰富的办学经验。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欧盟七国高等教育机构在经费筹措方面既保持了自身鲜明的传统特色,又开始积极融入经费筹措多元化的大潮之中。具体而言, 欧盟七国高等教育机构筹资模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除英国外,其他六国高等教育机构筹资模式仍然是传统的政府型拨款体制,表现出高度集中性、单一性的特征。 除英国实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外,其他六国大都是实行高收入、高福利、高消费的福利经济政策国家,或者在公共事业领域具有较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如法国)。与各国经济体制相适应,高等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事业在这些国家也主要由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实施并予以财政资助。因此,这六国的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经费绝大部分来源于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拨款,其他收入尤其是私人收入来源所占比重很低。如表1[1] 所示,1995~1996年度,欧盟七国高等教育机构资金构成中,除英国公共基金只占大学资金来源的近一半外,丹麦、比利时的佛兰德斯、德国和瑞典的大学资金来源高度集中于公共基金,比重高达90%~97%;法国和荷兰资金来源单一性虽然相对较弱,但公共基金的比重也达到了60%—70%。可以说,政府提供的公共基金是欧洲六国大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来源。这一点即便是对20世纪80年代的英国也是适用的。1980年,英国的大学资金来源中,公共基金所占份额高达86%。 2.公共基金的划拨是一种二元体制,主要用于教学、科研、基本建设投入,公共设施及人员经费开支,其中,科研投入日益受到政府重视并在大学经费来源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欧盟七国公共拨款的二元体制表现为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公共资金由两大部分组成:其一是基础资金,其二是来自各研究委员会的科研资金。 基础资金一般是以一揽子款项(a lump sum/block grant)的形式拨给各所大学,主要包括用于教学以及与教学相关的科研的拨款、教职员工经费(包括薪金和培训计划)、建设投入经费以及公共设施资金。基础资金一般是由联邦政府或州政府通过教育部、其他国家部委等官方机构或类似于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的中介组织划拨给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划拨经费的额度一般采用的是公式测算法,在校生人数、教职员工人数和教学研究领域等是主要的考察因子。例如,1992年德国高等教育公共开支达327.69亿马克,其中,266.3亿马克为基础拨款,占公共开支的81.3%,专项研究拨款为23.27亿马克,占7.1%,学生资助为38.12亿马克,占11.6%[2];荷兰各大学除农业院校和医学院外,1998年由教育、科学和文化部提供的基础拨款达43.34亿盾,其中34%用于教学成本,64%用于科研[3]。 表1 欧盟七国大学资金来源的结构(1995~1996) 资金来源 丹麦 佛兰德斯 法国 德国 荷兰 瑞典 英国 公共基金 94% 90%60% 97% 70% 96% 46% 基本的公共基金 78% 74%- 84% 66% 82% 41% 研究基金 16% 16%- 13% 4%14% 5% (学费)费用 0%5% 9%0%7%0%24% 合同行为 3%- 31% 3%15% 4%11% 其他收入来源 3%5% - - 8%- 19% 总收入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说明:1)公共基金也可能包括部分学费,如英国。需要提示的是,其他收入也可能包括与各级政府实体的合同活动;2)在法国,约占所有大学职员80%的政府雇员,其开支由政府承担而未列入大学预算中,从而使法国大学来自学费(9%)和合同活动(31%)的收入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3)佛兰德斯是比利时联邦的三个共同体之一,其余两个共同体为法语区共同体和德语区共同体。 由中介性的研究委员会提供的科研资金,其获得方式不同于基础资金,主要采取的是公平竞争或协议的方式,而非公式法。研究者或研究团队可提出申请,并就科研项目的实施计划、拟达到的质量水平、过去计划的完成情况、出版物的数量和科学成就进行论证与说明,经同行评议后由各研究委员会或科研机构决定是否签订协议以及经费划拨的多少。通过这种形式,科研经费的竞争就不仅是大学之间,而更多的是研究者个人或研究团队之间的竞争。例如,荷兰各研究委员会每年向申请者提供2.55亿盾,丹麦1997年六大研究委员会对大学的研究拨款总额达到10.58亿丹麦克朗[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