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正处于多种民主的实践过程之中。部分农村地区实行的“村社选举”,是一种基层的选举民主的尝试,那么,在城市里面,在公民意识和公民素质比较高的中大城市,除了选举民主之外,还有什么民主形式可以实践?近十年来,在欧美社会,出现了一种商议性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这一民主要旨在于:凡是涉及到重大的公共决策,在实施之前必须在公共领域中,由公民们按照公共理性精神予以讨论和争辩,通过不同意见的对话,最后达成妥协或共识。按照商议性民主的理论,公共决策乃至政治的合法性都是建立在公民的商议基础上的。(注:关于商议性民主的讨论,可参见陈家岗编选《协商民主》,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 在欧洲和北美,商议性民主是在自由民主宪政的制度框架里面实践的。那么,在中国这样一个处于转型政治的社会里面,商议性民主是否有实践的空间?假使有的话,它是如何形成的,需要什么样的外部条件,公共讨论应该如何进行?本文将通过2003年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制改革这一个案,来具体研究这些问题。 从咨询政治到商议性政治 对商议性民主的规范性研究,以哈贝马斯为代表。近年来,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观念,在其交往行为理论的总体框架之下,发展出了一个超越于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之上的“第三种民主”的规范模式,即程序主义的商议性民主政治。这一理论,虽然从形式上说是上述两种民主的整合,但从精神旨趣而言,更多地是对共和主义传统的继承和发挥。他强调,所谓政治,实际就是民主的意见和意志的形式,其形成的过程不仅表现为议会中利益的妥协,而且也与公民的政治公共领域的自由商谈有关。商议性民主理论在更高的层次上提出了一种关于交往过程的主体间性,它将涉及到正义问题的商议规则和辩论形式作为民主政治的核心。一方面表现为议会中的商议制度形式,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公共领域中的商议制度形式,最后,非正式的意见形式贯彻在制度化的选举抉择和行政决策当中,通过它们,交往权力转换成了行政权力。因此,公共权威也就获得了厚实的合法性基础。(注:哈贝马斯:《民主的三种规范模式》,曹卫东译,载《包容他者》,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9—293页。) 哈贝马斯的商议性民主政治虽然只是一种规范意义的理想类型,还远远没有在政治实践中完全建制化,但我们看到,欧洲这些年来“第三条道路”和“新左翼”的政治实践与此颇多呼应之处。欧洲“第三条道路”的代表人物吉登斯就积极提倡一种“对话民主”。按照他的理解,“民主不是定义为是否所有的人都参与它,而是定义为对政策问题的公共商议”。这就是说,在“对话民主”的架构之中,公共权力的合法性不是像古希腊城邦制度那样,人人参与政治,而是每一项公共政策的决定,都来自于充分的自由讨论和公共协商。“对话民主指的是这样一种情况:那里有发达的交往自主权,这种交往构成对话,并通过对话形成政策和行为”。(注:吉登斯:《超越左与右:激进政治的未来》,李惠斌、杨雪东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18—119页。) 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哈贝马斯的这一商议性民主,有没有可能在缺乏自由民主宪政平台的当代中国转型政治中,有实践的空间呢?笔者的看法是,北大的教师聘任制改革(以下简称北大改革)表明,商议性民主在当代中国的转型政治之中,有其实践的可能性,它不仅可以为开明的权威政治提供公共决策的合法性,也有可能推动自由民主制度的平台转换。 北大改革作为商议性民主的个案,并非主导者有意设计或推行的结果,而是在多种因素参与中不经意形成的。它有一个从咨询政治转向商议政治的不自觉过程。 北京大学是中国顶尖学府。近年来校方确立了争取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国家按照“985”工程计划,给予了北大三年18个亿的特殊支持。北大校领导深感现有教师聘任制度还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旧规矩,为了在短时间内实现“世界一流”的战略目标,北大从2003年初起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经过几个月的酝酿,到5 月中旬推出了一个《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全校教师听取意见,预备尽快实施。 从最初设计来说,这项改革依然是一种符合主流体制风格的“民主集中制”式的传统改革思路,由权力主导者确定改革方案,然后自上而下地交给群众在单位体制范围内讨论,通过组织系统反馈到决策层,经过修改后最后拍板实施。这是一种开明权威体制下的咨询政治,由行政权威通过体制内部的咨询管道,听取属下意见,以便最大限度地代表民意。 不过,这次北大改革方案的设计,大思路虽然由校领导决定,但整个改革方案的设计,没有像过去那样,交给人事部门的行政官僚起草,而是聘请了校内一批管理学和行政学专家组成起草工作小组。组长是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这批以改革自命的知识分子,大都留学海外,见过世面。他们与行政官僚不同,不仅有方案设计的技术能力,而且有改革的总体理念、战略思路和理论预设。正如《商务周刊》一篇文章所评论的:“这是一次由制度经济学家们和从国外学习了公共管理先进经验的海归们亲自操作的制度设计。”(注:高昱:《为什么我们关心北大教改?》,《商务周刊》,2003年7月16日,第14期。) 行政官僚由于其身份和技术理性的内在限制,一般不会参与公共讨论,但专家学者不一样,他们有自己独特的理念,有辩论的激情,有将理性从私下应用发展到公共运用的可能性。(注:康德在《什么是启蒙运动?》一文中说:“我所理解的对自己理性的公开运用,则是指任何人作为学者在全部听众面前所能做的那种运用。一个人在其所受任的一定公职岗位或者职务上所能运用的自己的理性,我就称之为私下的运用。”见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4—25页。) 当后来改革方案在网络和媒体受到置疑以后,张维迎、李强这批具体负责方案设计的学者们,通过媒体系统与反对者进行辩论,从而形成了商议性民主的大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