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152(2006)02—0086—06 一、全国文化系统改革历程回顾 1983年前后,当国内第一家歌舞厅——广州白云宾馆歌舞厅悄然出现,一些文化单位在一片争议声中尝试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一批文化艺术表演团体试行演出承包责任制,文化系统的改革正式启动。在随后的20年间,以艺术表演团体改革为重点和突破口,文化系统的改革在不断探索中前进,逐步形成了由点及面、由浅及深、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改革态势。20多年的艺术院团体制改革,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历时近20年,针对长期以来我国事实上实施的艺术表演团体由国家(实际上是中央和各级地方公共财政)统包统管的体制在进入新时期后逐渐显露的弊病,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先后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转发了文化部关于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两个“意见”;90年代,文化部又在艺术表演系统或行业内先后进行了国家和地方各级各类国办(或曰国营)艺术院团的布局结构调整、推行演出承包经营责任制、实施全员考评聘任、实行演出补贴办法、项目承包、剧组独立核算等不同形式的宏观和微观改革。其典型例子如中国轻音乐团的组建与撤销、东方歌舞团公开聘任团长(局级)、文化部直属院团实行演出补贴制、中央乐团的全员考评与外聘艺术总监,地方如浙江省进行的剧团分类考核评级、上海市进行的话剧演出中心改革、广东省筹建新体制芭蕾舞团,等等。这些改革措施,在不同的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总体上仍难以突破自身的局限,有的甚至已经成为昙花一现的历史。 第二阶段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艺术院团进行的内并外联、重组挂靠等超越艺术表演团体系统甚至文化部门范围的新一轮改革浪潮。上海市率先打破部门局限,采取文化系统内优势行业如传媒集团与演艺院团等弱势行业资源互补的思路,在国拨经费一分也未减少还略有增加的条件下,让市属艺术院团分别并入或挂靠不同的新闻传媒集团,试图从经济支持的角度推进艺术院团的发展。最新的进展是北京儿童艺术剧院,开始走联合重组与股份制经营的道路。 (一)文化行政部门的职能渐进转变,逐步由传统体制下的政事不分、管办不分向市场体制下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改革目标推进。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文化行政部门逐步从管直属单位“人、财、物”的微观管理领域转向“管政策、管法规、管规划”的宏观管理领域,全国文化企事业单位在艺术生产、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等方面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自主权。随着文化主管部门与直属单位新型关系的逐步确立,一些文化企事业单位逐渐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二)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方式有所转变,文化企事业单位由国家大包大揽式的单向投入方式向以激励为基准的“绩效投入方式”的改革目标推进。改革前,国家对文化单位实行财政拨款,基层单位是“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普遍存在经费使用效率差,资源浪费严重。改革后,文化主管部门将大包大揽改为定额补助、差额补助等多种资助方式,变单向的静态投入为有偿制、借贷制、奖励制等动态投入,由无偿向有偿转变。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各省、市、自治区文化厅按照各自的实际情况,改革艺术院团经费投入办法,实行财政定额包干,完成核定的全年演出场次,不罚不扣;没有完成全年演出任务,按比例从下年度财政定额包干经费中扣除。国家资助与单位利益挂钩,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促使基层单位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改革财政演出补贴专项资金投入办法,降低核定场次内的演出补贴标准,提高超场演出补贴标准;改革省财政创作专项资金投入办法,资金投入与剧目生产责任目标挂钩,初步实现了政府投入由养“人头”到养“事业”的转变。 (三)社会文化、民营文化有所发展,逐步由国办文化单一发展格局向以国办文化为主体、民营文化和混合所有制文化协调发展的改革目标推进。2004年4月,来自山东淄博的一家民营企业——山东世纪天鸿书业有限公司,首次同时获得“出版物国内总发行权”和“全国性连锁经营权许可”,以此为标志,民营书业开始享受与国有新华书店完全平等的政策空间和竞争平台,打破了我国出版物发行领域国有企业最后一块“垄断阵地”。非国有文化、非国办文化产业,三分天下有其一。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城市,深圳在文化事业投融资领域还进行了一系列大胆改革,演出市场、图书发行、音像连锁、文化设施建设等一律对国企、民营企业和外资开放,使“企业办文化”成为深圳发展文化产业的一大优势。 (四)文化资源得到一定程度的优化配置和重新整合,文化艺术单位由“弱、小、散”向“资源相对集中、布局基本合理、效率逐渐提高”的改革目标推进。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围绕重塑市场主体、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北京市以北京京剧院为龙头,联合北方昆曲剧院、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筹建北京戏曲艺术剧院。陕西省西安市将以西安易俗社为基础,合并西安青年秦腔艺术团、西安五一剧团、西安秦腔一团,组建西安艺术研究院。重点发展一批文化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集团,这是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下参与文化竞争、传扬中华文化的积极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