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是中华民族永恒鲜活的文化精神,凝聚着古人对宇宙天地和社会人生的深刻体验和理性思考,反映了人与自然互相敬畏、互相促进、共存共荣的美好愿望与追求。作为中国第一部文艺美学典籍,《乐记》的内在灵魂就是和合,它所体现的宏大的视野和开放性,彰显出中华民族独特的生命意识和博大情怀。 一、承上启下:和合哲学视野中乐的阐释 从哲学发展史的角度来看,和合思维在中国古代有着悠久的文化渊源。《周易》一书已蕴涵了和合思想的重要萌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古代的思维方式,以致后世谈和合颇有言必称《周易》的意味。《乐记》自始至终渗透着浓郁的和合精神,它所阐发的“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者,天地之和”等,实质上是对《周易》和其他经典著述和合思想的承接和弘扬。 和合理论上的萌芽是《周易》里“中”的表述。在《周易》里,表示褒义的词汇最重的是“吉”和“亨”,但是由于吉和亨表示的只是人们的愿望和祈求,并不具有方法论的意味,故对后世的哲学和思维方法并未产生太大的影响。与此不同,《周易》里“中”字的使用虽只有12次(其中家人卦中的“在中馈”是指家中饮食之事),却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其一,这些带“中”的卦都是褒义的,正如刘大均先生所言,这些称“中”的卦辞,“它们都是吉卦、吉爻”[1](P30);其二,“中”在哲学和思维方法上具有方法论的含义。《周易》里讼卦中的“中吉”,师卦中的“师中”,泰卦中的“尚于中行”,复卦中的“中行独复”,益卦中的“中行告公”,夬卦中的“中行无咎”,丰卦中的“宜日中”、“日中见斗”(丰卦中有两句“日中见斗”)、“日中见沫”,中孚卦中的“中孚”等概念,基本上都具有褒义色彩,是一种肯定性的价值判断,充分体现了周人的尚中思想。与使用“中”字的次数相比,《周易》中使用“和”字仅有两处:兑卦有“和兑”之说,“和兑”即和悦;中孚卦有“鸣鹤在阴,其子和之”,这里的“和”是指应和之意。《周易》全书未见“合”字的用法,可见,在《周易》中,“和”字还不具备后世的“和合”之意。因此,从“和合”的发生学角度来看,应该说,《周易》里“中”的概念对我国古代哲学尤其是人的思维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如和合、和谐、中庸等,都是我国古代非常重要的哲学概念和重要的思维方式。同样,这一思维方式对音乐美学也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陈晹《乐书》序云:“臣窃谓古乐之发,中则和,过则淫”,说的就是音乐的中和之美。 明确提出“和合”概念的是《国语·郑语》:“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这里的“和合”即中和。张岱年先生认为,用两个字表示,称为“和合”;用一个字表示,则称为“和”[2]。在古代汉语中,“和”具有丰富的含义,在不同的语境中主要有中和、和顺、谐和、和平、温和、调和等义;“合”主要有相合、符合、合同、融洽之意;而“合同”又有会合齐同与和睦之意,如《乐记·乐礼》:“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孔子也说:“天地不合,万物不生”[3](哀公问第二十七)。子思在《中庸》中明确把“中”与“和”融合起来:“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由此,“中和”上升到了中国古代哲学本体论的高度,升华为天地宇宙和社会人生运行的理想图式。而“中和”也就是和合。 显然,《乐记》的和合思想肇始于《周易》,并且是以《周易》的和合思想为先见的。《乐记》虽然篇幅凝练,却以敞开的视域、通融万象的姿态,阐释了和合的深厚蕴藉,可谓论见迭出。诸如“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乐以和其声”;“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钟鼓干戚,所以和安乐也”;“乐和民声”;“乐文同,则上下和矣”;“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者,天 地之和也”;“和,故百物皆化”;“乐者敦和”;“合生气之和”;“平和之德”;“和乐兴焉”;“倡和有应”;“反情以和其志”;“和顺积中”;“乐极和,礼极顺,内和而外顺”;“审一以定和”;“中和之纪”;“四时和焉”等等,另外,还谈到“和敬”、“和顺”、“和亲”等。《乐记》行文凡谈到“和”字的有20多处,而用“合”字近10处。由此可以见出,一部《乐记》,其主旨与核心就是和合,是从文艺美学的视角进一步深化和彰显了中国古代天人相谐的和合文化思想与内涵。 伽达默尔以他百岁长者的智慧,认为中国语言具有形象性,而诠释学需要一种幻想力或想象力,大家200年后可能都要学汉语。《乐记》的语言不仅具有形象性,而且具有高度的想象力,尤其《乐记·乐论》运用整体思维和模糊思维,以意象化的语言集中阐释了“大乐与天地同和”与“乐者,天地之和”的和合美学思想,展示了中国古代特有的哲学智慧和诗性智慧。《乐记·乐论》有两段表述十分充分的文字,其一:“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其二:“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孔颖达《礼记正义》认为,“‘大乐与天地同和’者,天地气和,而生万物。大乐之体,顺阴阳律吕,生养万物,是‘大乐与天地同和’也。”另外,《乐记·乐礼》曰:“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以上所述,既有古人的感悟和体验,又有以整体思维和模糊思维为特征的诗性探幽,其和合思想与审美愉悦相互渗透,融合在宏大的开放性视域之中。同时还应看到,中国古代先人的和合思考是伴随着对客观事物内在规律的不断探索而深化,一方面,“和合是世界万物产生最终的原因和根据,具有形而上学存有的性质”[4];另一方面,和合也表现为客观事物存在和运动的重要形态。诚如梭罗在《瓦尔登湖》中所言:“我们所知道的规则与和谐,常常局限于经我们考察了的一些事物,可是有更多的似乎矛盾而实际上却呼应着的法则,我们还没有找出来,它们所产生的和谐却是更惊人的。”[5](P33) 《乐记》所阐发的,正是这种已广泛渗透到事物的原因和存在运动之中的“和合”。从中国音乐发展史的角度看,这种阐发更是一脉相承,“中国传统音乐作品,无论是民间音乐、宗教音乐、文人音乐和宫廷音乐,都强调‘中和’”[6](P261),所以,明代徐上瀛在《溪山琴况》总结的“二十四况”包括和、静、清、远、古、淡、恬、逸、雅、丽、亮、采、洁、润、圆、坚、宏、细、溜、健、轻、重、迟、速,也把“和”视为首况,认为“和为五音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