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0257—5876(2006)05—0030—06 2006年的春节刚过,随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的开幕,一股守护精神家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在京城涌起。当一个四岁的孩子被奶奶引领着用稚嫩的小手在展览会“守护精神家园、保护文化遗产万人签名”的留言板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我们在被深深感动的同时坚信我们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一定会代代相续、薪火永传。但是,有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些理论问题却依然困扰着我们,对这些问题,我们迫切需要一个新的认识。 一、精华与糟粕 一提到保护文化遗产,人们就会想到“精华”与“糟粕”的问题。我在一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讲座之后,被人嘲讽说:“比如我们中国妇女的三寸金莲,那是多么的高雅,多么的精致,多么的耐人寻味啊!除了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精雕细刻,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够创造出如此珍贵的人体艺术?”这位朋友的话是反话,但他的想法却有一定的代表性。 首先应该告诉这位朋友,今天,所有呼吁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没有一个人认为缠足的陋习是应该保护的文化遗产;也没有一个人认为我们的文化遗产只有“精华”而没有“糟粕”。问题是,仅仅用“精华糟粕二元论”来审视我们有着几千年历史和五十六个民族的无比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是远远不够的,在所谓的“精华”与“糟粕”之间,还存在着大量“精华”与“糟粕”共存共生的文化,存在着大量的在一个文化体系里被视为“糟粕”而在另一个文化体系里被认为是“精华”的文化。更重要的是,人类的认识总是在不断进步、更新的,人们的审美标准也在不断变化。就像我们过去的一些价值判断在今天被认为是错误的一样,我们今天的价值判断也不能保证不在明天被后人纠正。比如,当北京的城墙、牌楼已经在建国初期的建设热潮中被拆毁之后,1958年,北京市政府居然还要把故宫的城墙拆掉!在当年的《北京市总体规划说明》里,北京市政府计划:“对北京旧城进行根本性的改造,坚决打破旧城市的限制和束缚,故宫要着手改建,城墙、坛墙一律拆掉,拆掉城墙后,滨河修筑第二环路。” 为什么要拆故宫?是因为在那个时候的“工农兵”眼里,故宫仅仅是“封建主义的大本营”,它不但没有用,而且妨碍了社会主义建设、妨碍了人们的“思想改造”。在这样一种思维下,“文革”中的“破四旧”运动,成为破坏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高峰,而几乎所有的传统文化都被当成“四旧”,几乎所有传统文化的传承者,都成了“牛鬼蛇神”。而在那个时代被视为“封、资、修”的东西,在今天看来,绝大部分并非“糟粕”而是人类文化的“精华”。短短的几十年里,我们的认识便有了不止一次的“颠倒”。而且,当年我们在犯错误的时候,每一次都义正词严、觉得自己是正义在手、无比正确、代表了历史前进方向的。 鲁迅在1925年说的一段话曾经打动了我,他在《华盖集·忽然想到》中说: 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金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 鲁迅当年所欲“踏倒”的,用今天的眼光看,几乎全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及实践;传统的手工技能。 我们再对照一下鲁迅的原话:“古”不必说了,“鬼”是神话、是口头传说,不管你信不信,都该把神话保护下来。《三坟》、《五典》相传是三皇五帝的遗书,《左传·昭公十二年》中有“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句,晋代杜预注:“皆古书名。”在中国,遗书野史常常作为口头传承存在,而口头传承,恰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百宋千元”指清代乾嘉时著名的藏书家黄丕烈和吴骞的藏书。黄丕烈藏有宋版书一百余部,故室名“百宋一廛”;吴骞藏有元版书一千部,室名为“千元十驾”。一般来讲,虽然文字典籍本身不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但有关古代典籍的一系列知识和手工技艺,包括手工造纸、雕版印刷、装订装帧等等,都是非常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天球”相传为古雍州(今陕、甘一带)所产的美玉。“河图”相传为伏羲时龙马从黄河负出的图,与相传是神龟从洛水中驮出的“洛书”并称“河图洛书”,被一些学者称为阴阳学及古代数学、天文学的始祖。《易经·系辞上》云:“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即使这仅仅是一个传说,也具有口头传说的价值。“金人玉佛”指佛教的艺术作品。无论作为中国传统的工艺美术杰作,还是在宗教艺术作品中所体现的信仰、理念、习俗、审美情趣、手工技艺,都是极其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与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息息相关。至于“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则是中华民族传统中医药的最常见的形式,在今天不但依然有着巨大的实用价值,而且其中所蕴含的古代智慧对现代医学也是一种珍贵的补充甚至启发。 抛开鲁迅当年的社会环境而用今天的标准和视野来看鲁迅的这段话,当然是不应该的;一个人文知识分子在上个世纪20年代的责任与在今天的责任,也一定有所不同。在一个积贫积弱、被列强欺侮没有生存可言的时代,为了民族的复兴,反思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是可以理解的。但把民族落后挨打的原因完全归结为传统文化,则过于简单。在一个“砸烂孔家店”的口号飞扬的时代,鲁迅对民族文化的情绪也可以解释成“爱之深,恨之切”,但问题是在八十年风云变幻之后,当“生存”、“温饱”、“发展”这三大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的今天,我们还应当用那时候的观点来看待我们的传统文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