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有两种现象引人注意:一方面以数字影视、动漫、网络游戏和多媒体光盘电子出版物为代表的新媒体节目发展势头很猛,数量规模快速增长,但另一方面,国产新媒体节目的总体水平和质量却不容乐观;与此同时,国外(境外)的新媒体节目继续大举进入。在这场比拼中,国货的表现实在是不尽人意。 其实,明眼人不难发现,上述这两种矛盾现象的症结就在一点:与资金投入、技术储备、制作队伍正在快速提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们的策划水平没有明显提升,而这恰好构成洋货的核心竞争力。补足这一“短板”,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是我国新媒体节目产业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而要做到这一点,当务之急是要使我们的策划人员明白:新媒体节目这种新型文化艺术产品从策划、创作、发行、流通到最终消费都与传统的书刊与音像产品有很大不同;我们必须了解这种不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正确的新媒体节目策划理念。 首先是策划对象的理念。“节目”可以被理解为“具有文化内涵和审美功能的出版物”。“节目”兼具“艺术作品”与“文化产品”的属性;作为艺术作品,它是创作的产物;作为文化产品,它是策划的结果。 双重属性造成了新媒体节目“传播”与“表现”的双重功能:作为文化产品,新媒体节目要系统准确地传播特定知识单元的文化信息,建构接受者的知识与能力系统;作为艺术作品,新媒体节目则通过表现个性化的审美体验,在沟通与互动中影响接受者的情感与意志系统;在非艺术、传统艺术和新媒体艺术等不同类型的节目中,传播与表现同样存在,但地位与关系有所不同。我们的策划要赋予新媒体节目传播与表现的双重功能。 新媒体节目的技术背景是以多媒体计算机和互联网为支撑的数字化信息技术。然而,新媒体节目并非是指新媒体上的节目,而必须是依赖新媒体形式并实现了传播与表现对象、手段与效果全面出新的文化节目。在新媒体节目中,高技术必须内在支持传播的高效率,必须内在支撑深度情感体验的全息表现。这一理念应成为新媒体节目策划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高技术与高情感的和谐统一是新媒体节目的主导性而不是装饰性构成要素。那些数字翻版型节目和数字炫技型节目的“短板”就在这里。 其次是策划过程的理念。新媒体节目的策划是一个策划与创作互动生成的过程。策划是指策动规划,发起、谋求、构想、计划是其基本内涵;而创作是指创造做成,体验、表现、意象、物化是其基本内涵,一般专指艺术创造活动。节目是策划与创作合成互动的结果;策划在前,创作继之,部分重合;策划包含了部分整体性创作,并关联着其他具体性创作。 与多数传统节目策划不同的是,设计与体验的融合构成了新媒体节目策划的特殊心理模式。设计者和阅听者的关系与作者和读者的关系相比,前者比后者心理位移的自觉性、间性和张力都要大得多。新媒体节目多媒融合性极大地拓展了设计的空间,丰富了体验的可能性。虚拟现实的选择性和导向性保证了它在强化认知功能的同时,也强化了体验功能;设计并不必然地与艺术对立。成功节目的设计在于它的对象性、目的性和过程性的全面展开且和谐统一。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主体的理念。与多数传统文化产品个体性策划不同的是,团队性与研究性构成了新媒体节目策划主体的基本特征。新媒体节目创作过程的超个体性决定了创作主体的“团队”化;由此导致了创作行为方式的变化:过程外显化、成果模块化。新媒体节目创作过程的超审美性决定了创作心理的“研究”化;由此导致了创作思维方式的变化:研究对象、研究工具、研究受众、研究合作者,研究工作计划、管理方式和成效。“合作”与“研究”成为新媒体节目策划的关键词。 新媒体节目策划的主体理念不仅指涉策划主体、创作主体,而且涉及节目的传播主体、接受主体,更重要的是涉及新媒体节目整个行为过程中各种主体的相互关系。支撑这一理念的是新媒体节目的互动与参与特性。互动是新媒体的基本技术优势;参与是新媒体的基本文化优势。互动是手段,参与是机制,目的则是双向沟通条件下的深刻理解、深层共鸣和深度体验。任何人机对话的本质都是人人对话;而二者的区别在于人机对话的条件预设性。这就决定了任何以人机对话为基础的互动和参与,其过程都是被设计出来的。设计性是新媒体节目策划必要性的依据,也是新媒体节目中各种主体关系的集散点。比较一下各类新媒体节目导航系统的国货设计与洋货设计的差异,就不难发现我们的策划理念的差距。 确立正确的策划理念不仅能保证节目策划的科学与有效,保证节目制作的水平与质量,而且能够培养高水平的策划者与研发团队,有利于新媒体文化资源的合理配置;此外,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正确的策划理念对于建立并完善新媒体节目策划学科,建立新媒体节目的评价体系和批评队伍,推动我国新媒体节目行业和高端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