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的崛起是当今文化发展的一个世界性趋势,它借助高新科技手段,通过工业化生产和市场化运作,获得了高速发展的驱动力,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改变了社会存在方式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的发展。”这是第一次将“文化产业”写入中央文件。 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主任谢绳武认为,文化产业的提出“在国家战略需求层面上,第一次把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统一在一个具有广泛的产业关联性的产业战略形态上,这就使得这一决策在未来中国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1] 在我国,“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大约是在1996年。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所所长叶朗教授多年来致力于中国文化产业的提倡和推广,在政协会议上多次提案。[2] 2002年11月召开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由此可见,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已经为我国的决策层所认可。随着“十五”规划的不断实施,文化产业在整体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 一、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完善的政策支撑和调控 文化产业不能无序发展,也不能自发发展。这就需要政府通过制订、完善相应的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加以调控。完善的文化产业政策是事关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根据新的形势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及时建立一套比较完善而且强有力的产业经济政策支撑体系,对于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来说,十分紧迫,至关重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各主要发达国家进入第二次现代化进程,文化要素逐步进入经济活动领域,全球文化市场正在形成。西方发达国家已充分认识到文化产业研究与开发在国际竞争中的重要意义,制定了灵活多样的文化政策。在加入WTO、文化市场开放的情况下,我国应借鉴其经验,全面推进社会经济文化的转型,在继续完成第一次现代化的同时,研究二次现代化的新情况,奠定文化政策基础,实现文化观念的转型与文化管理体制的转轨。 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涉及文化产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如法律法规的整合、文化产业的转制、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政策、文化产业的管理模式、文化安全的监管等。文化产业机制体制的创新,主要内容包括: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角色、全国文化产业的布局、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主体的市场关系和互动模式、中外文化产业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规范等。 政府制订政策应着眼两个“价值最大化”原则,一是商品价值最大化,二是社会价值最大化。没有商品价值的最大化,文化产业的发展就会受到压抑,就不会有最佳的速度。没有社会价值的最大化,文化产业发展就会出现畸形,就可能带来不良后果。因此,政府一方面要为商品价值规律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从直接办文化、管文化的模式中解放出来,着重解决那些文化产业中市场决定不了、解决不好的问题,比如战略规划、政策导向、产业协调、配套服务等外部环境,确保文化市场充满生机活力。 另一方面,政府要注意发挥社会价值规律的自觉性优势,用于弥补商品价值规律自发性缺陷。必须正视的是,有些文化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有些文化产品虽极有社会价值但在市场竞争中却处于劣势。因此,政府应通过制订政策加大对文化产业弱势部分的扶持力度,如芭蕾舞、交响乐、歌剧、话剧、宗教寺庙等代表水准较高、又能满足社会根本性需要的文化产业活动的扶持。为充分体现社会价值,政府亦应制订政策扶持一种文化评析的社会力量,用以保持文化活动良好的艺术理性和价值导向。 二、文化产业政策与后发优势 国际性产业的发展有两个日益突出的特征,即“空间上的逻辑叠加”与“时间上的加速度”。[3] 前者是指由于经济日益全球化,具体到某一个国家往往会出现前一个发展阶段还没有充分完成,后一个发展阶段便“叠加”其上的现象,这样就降低了前一个阶段发展的必要性,出现根据后一个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重组经济发展的逻辑关系的情况。例如,网络出现以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以及电影的重要性就下降了。后一个特征是指新技术的发明与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是“后发国家”从理论上讲越能够直接使用最新的技术成果,令其产业升级速度越来越快,经济发展的速度也随之加快,这主要表现在无需按照原有规模对传统产业进行投资。在这两大特征的支配下,就会出现一种可能,即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上的后发国家可能通过产业政策的调整,越来越与先进国家处于同样的发展起点上。这就是“后发优势”论的主要支点。我们应该在这种思路下重新理解中国这样的“后发现代化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意义,尤其是在中国已经加入了世贸组织以后,通过产业政策的调整,为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准确定位,合理安排我们有限的社会经济资源。 从尽可能调动“后发优势”的角度讲,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并不是一种被动的文化接受,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权衡以后,为了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作出的一次重要的战略选择;这不仅是对一种经贸制度的选择,而且也是一次世纪性的文化选择。作为世贸组织的新成员,中国政府将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遵守多边贸易原则,实行市场准入,增加贸易政策和管理的透明度,对外国公司和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执行非歧视政策;中国政府必将改革一切与世贸组织原则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和交往理念,立足于制度创新,在世贸规则这个新的平台上整合与确立自己的文化管理理念和文化产业政策。“整合”是指社会系统各个组成部分的协调一致,不出现游离、断裂或脱节;也指文化特质与文化模式之间的自成一格。“整合”的概念包括“社会整合”与“文化整合”。社会整合强调的是“社会角色——社会结构——社会秩序”间的一致性,而文化整合强调的是不同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之间的发展与协调。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就意味着对一种新的制度形态、法律文化和政策系统的全面接受,并按照世贸组织的原则和精神重构自己的制度形态、法律文化和政策系统。面对如此大的变局,中国政府应当制定积极的文化产业政策,构建与世贸规则相适应且又符合本国国情和文化发展需要的文化管理与文化产业政策系统,只有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制定清楚了,文化产业发展起来了,所谓的“后发优势”才有可能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