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化艺术事业的保护问题日益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欧洲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关注的重要问题,多数国家都遇到了文化机构与艺术活动经费入不敷出,民族文化举步维艰,艺术发展裹足不前的窘迫局面。文化机构与艺术活动的成本日益增加,而先前由政府财政预算完全包纳经费的方式已成为历史。欧洲及日本、韩国等发达和较发达国家纷纷效法美国发展本国的文化产业,形成了高速发展的当代文化产业潮。与之也产生了市场条件下文化艺术的保护问题。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建立文化产业的对位性机制:市场条件下的文化艺术保护。对文化产业怀有疑虑的人主要是怀疑文化产业的发展会严重打击甚至摧毁传统的经典艺术或探索性的先锋艺术等精英文化艺术,那些不能或无法进行市场化经营的艺术种类和非盈利的文化艺术活动将会遭到灭顶之灾。其实这是站在原有的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思考问题的方式。这里的关键是,文化产业是在市场条件下建立起来的,与之相应的艺术保护也必须以与市场适应的方式来建构。所以,新的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将文化艺术分为经营性(以盈利为目标)和非经营性(以非盈利的文化艺术建设为目标)两大部类,在建立市场性经营性的文化产业的同时,还必须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对位性互补的文化艺术的保护方式,二者相辅相成,形成当代文化发展的合理架构。解决了这一问题,就解决了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观念问题,对今后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现实提出的问题:文化艺术的保护 狭义的文化艺术保护主要指世界各国各民族对非盈利的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其中包括对有形文化艺术遗产的保护:如我国的长城、故宫、莫高窟、秦始皇兵马俑、孔府、布达拉宫、苏州古典园林、平遥古城等均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保护名录,国家和各省市也还有大批需要保护的重点文物。另一部分是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如各民族的传统民间音乐、舞蹈、节庆及工艺品生产技艺,正在消失的口头文学等等。广义的文化艺术保护是指对包含前者在内的全部文化艺术事业特别是对当代世界市场条件下非营利的文化艺术的全面保护与全社会的广泛支持。文化艺术保护是一个关乎民族文化发展、保护人类文明及其生存意义的重要课题。本文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对文化艺术保护问题进行探索,并着重于策略层面的研究。 当代文化艺术保护问题的提出,首先源于现代传播媒介的高速发展对传统艺术方式的巨大冲击,当代飞速发展的电子、通讯、信息技术给当代文化产业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文化市场发生了急剧变化。文化艺术领域内部也发生了行业内的大调整、大改组,新的艺术传播媒介,如电视、卫星电视及网络文化的发展,使得像电影这样一些昔日文化艺术界的“龙头老大”风光不再,转而成为电视业、音像业的补充,而网络文化则为人类创造了新的数字化生存的新方式。法国学者阿曼德·麦特拉在其《国际图象市场》一文中指出:“文化部门的不断的商品化以及相应的新传播技术的发展,已将文化置于产业结构与政治结构的中心。对于欧洲大部分国家来说,这是一种十分新近的情形。文化与产业之间的关系已经逐渐进入原先只集中于文化与国家关系的论争之中,并且已产生与现存文化定义的决裂。”这就是说,新的传播媒体造成了某些传统艺术行业如剧场艺术的衰落,现代声像技术冲击并消解着民间民俗艺术。因而整个社会必须认真审视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文化艺术的发展问题,改革不适应新形势的文化机制,制定新的更合乎文化发展的当代文化保护政策,建立新的文化体制与运作方式。 其次,当代文化艺术保护问题的提出,源于全球文化的同质化或同步化对当代世界各国、各民族、不同地域文化艺术形式的冲击,当代世界经济一体化与全球化,造成了全球日益趋向同一的标准化国际文化。这种标准化国际文化以现代信息与传播技术迅速地替代或扫荡各地域各民族的文化艺术遗产,使原本极其丰富多彩的世界多元多极文化转变为以西方为中心的同质文化。西方理论家西斯·海默林在其《文化自主与全球传播现象》中指出:“有一个大家都接受的结论,似乎了无争议:曾经影响人类的多种世界文化体系现正日益萎缩,这是史无前例的文化同步化造成的。”他还说,“20世纪后半叶,一个与先前双边交流式的历史事例有着显著不同的毁灭性过程,威胁着世界文化体系的多元性。以前从来没有过一个特定文化类型的同步化会充斥全球达到如此程度并如此广泛”。 第三,当代消费社会的文化逻辑对人类精神文化遗产及其存在意义的消解,使当代文化艺术保护问题日益凸现。在当代世界,消费至上主义漫漶于全球,消费成了一切社会归类的基础,也成了一切文化艺术活动的基础。作为市场社会的“经济人”,人们不但消费物质产品,而且更多地消费广告,消费品牌,消费欲望,甚至消费符号。这是一个由仿真与幻象架构的“超实在”的文化世界。消费模糊了物质和精神的界限,也模糊了享乐与艺术的界限。正是这种消费文化无所不在的漫漶,消解着人类数千年来对精神、艺术以及自身生存意义的探寻。面对这种扑面而来的消费文化浪潮,当代文化艺术保护的必要性也就愈益呈现。 第四,经典艺术、高雅艺术的退场,席卷世界的市场化文化特别是大众娱乐性文化对非盈利文化的强力冲击,迫使我们必须关注、保护和改革非盈利艺术,迫使我们在市场条件中寻找和建立市场保护和市场平衡的方式。 然而长期以来,我们从没有把文化艺术的保护当作一个关乎全民的问题来关注和研究,何以如此呢?长期以来,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文化形成了“计划”保护的基本方式,这就是一切文化设施、文化团体、文化演出、文化机构都由国家包下来。自然,一切文化艺术的保护也由国家计划来拨款实施。文化艺术的保护是无关百姓生活,也无关个人行为的政府行为,是由国家计划执行的福利性社会行为,人人都可得而享受之,却无须对之付出什么。显然,这样一种唯一的方式在今天社会发生重大转型、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现实下,已明显不再适应。因此,如何转变观念,重新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艺术保护问题,认识文化产业与艺术保护的双向对位性互补性关系,调动全社会各阶层,运用多种方式保护文化艺术,就是我国文化艺术界必须面对也必须解决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