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三季度世界仍属多事之秋:美国实施旨在强化制裁伊朗和利比亚的达马托法,并用巡航导弹对伊拉克进行军事打击,表明美国新干涉主义日益猖狂;日本一些政界要人和国会议员于“8·15 ”前后又一次络绎不绝地参拜靖国神社,对战犯亡灵顶礼膜拜,使人看到旧的军国主义阴魂不散;历时两年多的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谈判未能在日内瓦缔约,而条约在第51届联大获得通过,60多个国家签了字,但各国立场分歧犹存。这一切,构成了本季度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的重要特点。 美国新干涉主义愈演愈烈 美国总统克林顿继今年3 月签署了强化制裁古巴的赫尔姆斯—伯顿法之后,又于今年8月5日签署了强化制裁伊朗和利比亚的达马托法。达马托法是今年初由美国共和党参议员阿方斯·达马托等人提出的,先后获得国会参、众两院的批准。该法案规定,对在一年内投资4000万美元以上,开发伊朗或利比亚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外国公司,或违反联合国对利比亚实施禁运(包括出售炼油设备)的公司进行制裁,总统应选择6项制裁措施中的2项。 借反恐怖主义名义出台的达马托法案的实质是,它不仅干涉伊朗和利比亚的内政,而且还干涉了所有同这两个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关系的国家的内政。按照这个法案,不论是美国的敌人还是盟友,只要它在第三国不按美国的法律行事,统统都要受到美国的制裁。这种将本国法律凌驾于国际法之上,打击一大片的做法,把冷战后美国滋长起来的那种唯我独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权心态表露得淋漓尽致。因此,包括美国的西方盟友在内的许多国家纷纷谴责达马托法违反了有关自由贸易的国际准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是“对主权国家贸易政策严重的和毫无道理的干涉”。 今年9月3日和4日,美国军队连续两次向伊拉克境内发射了14 枚巡航导弹。美国对伊拉克动武的直接原因,是伊拉克武装力量对伊北部库尔德地区采取大规模军事行动。这种军事行动本来是伊拉克在本国国土上采取的,属于它的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因为伊拉克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主权国家,其主权和领土完整应该受到尊重。如果听任美国使用军事行动干预一个主权国内部事务的话,当今天下岂不大乱? 美国这次用导弹袭击伊拉克,克林顿对内是为了拉选票的需要,对外是为了维护美国在中东及世界的战略利益和霸主地位的考虑。对于美国这种恃强凌弱的霸权主义行径,大多数阿拉伯国家和伊斯兰国家表示谴责和抗议,其他发展中国家以及俄罗斯、中国等,发出一片反对之声,连一些西方盟国也不赞成美国这样蛮干,特别是法国领头唱反调。美国再也没有4年前那种一呼百诺的威风,其国际形象遭到90 年代以来最严重的破坏。 日本军国主义阴魂不散 战后50多年来,日本的右翼势力从未停止过为侵略战争翻案活动。他们蓄意制造谎言,歪曲历史事实,美化侵略战争,吹捧战争罪犯,否认战争暴行。他们把历史教科书中的侵略篡改为“进入”,甚至指责历史教科书对日军暴行的记述是“与正义相反的自虐行为”。他们频频发表“南京大屠杀纯属虚构”、“没有大东亚战争,就没有亚洲的独立”等谬论,并抹杀加害与受害的界限,在日本人民中制造混乱。特别不能容忍的是,最近以来,包括桥本首相在内的一些日本政界要人和国会议员于“8·15”前后又一次参拜靖国神社, 为东条英机等甲级战犯的亡灵招魂。更有甚者,日本政府还纵容和支持右翼团体登上中国的钓鱼岛制造事端,设立灯塔或其他标志物,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 日本战败投降已经过去51年了,为什么日本政界有一些人至今还在做“大东亚战争”、“大东亚共荣圈”的军国主义旧梦?这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历史原因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虽然对东条英机等日本甲级战犯判处极刑,但由于美国出于它的战略需要,对日本实行特殊的扶植政策,没有认真执行关于严惩战犯的决议,也没有彻底清算日本军国主义的罪行,从而留下了无穷的隐患。许多战犯受到包庇,该起诉的没有起诉,该判刑的没有判刑,已经判刑的被提前释放。一些军国主义分子乃至战犯又重新回到军界、政界和财界,其中有的甚至窃据要职。他们形成一股势力,一有机会就跳出来为侵略战争翻案。 现实原因是,日本已经不满足于它的经济大国地位,企图同时成为政治大国和军事强国。它打着“自卫”的旗号,突破日本宪法以及有关法令规定的一个个“禁区”,不断重振军备和扩充军力。1995年日本军费已达500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二军费开支大国。 日本自卫队的武器装备不断更新,有些已经赶上美国。日本还重新加强了它同美国的军事同盟,把日美安全条约的目标和范围从“保障日本安全”扩展到针对整个亚太地区。这些动向又给日本一些政客们以新的刺激,促使他们忘乎所以,胆大妄为。 核禁试谈判未能缔约而告终 历时两年多的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谈判于8月20日在日内瓦结束。 尽管包括5 个核国家在内的绝大多数参加国都同意接受最后的条约草案,但是主要由于印度的反对,草案未能在裁军谈判会议中协商一致通过。 全面核禁试条约谈判,1994年1月正式开始。为了推动谈判进程, 联大于1995年通过决议,要求谈判在1996年9月份第51 届联大开幕前达成协议,并将文本提交联大审议通过,然后供各国签署。在谈判过程中,5个核国家先后都作出了暂停核试验的承诺。到谈判最后阶段, 裁谈会核禁试特委会主席拉马克提出了条约草案最后文本。 在参加谈判的61个国家中,尽管绝大多数国家对文本有不同程度的保留意见,但最终都表示可以接受这一文本。中国裁军大使沙祖康认为,这项草案并不完全令人满意,未能充分反映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正当要求和合理主张。与此同时,沙祖康认为,草案反映了两年半以来的谈判成果,基本体现了谈判的客观现状,总的来说是平衡的,因此中国同意将它提交联大审议。但是,印度认为草案中的生效条款带有强迫它批准条约的性质,有损它行使国家主权,因而拒绝接受。印度等一些不结盟国家还提出条约中应包括一个逐步进行核裁军的时间表。伊朗还对草案其他两个条款提出异议,要求继续谈判修改草案。因此谈判进入最后阶段后一直无法取得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