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后,随着华约解散、苏联解体以及北约本身职能的战略转变,波兰、匈牙利、捷克和斯洛代克四个中欧国家提出了加入北约的要求,成为推动北约东扩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扩大成员国也是北约的一个战略计划,从1994年1月11日北约第13 次首脑会议通过的“和平伙伴关系”计划,到1995年9月28 日北约发表的《关于北约扩大问题的研究报告》,都表明北约在坚定不移地朝扩大成员这一目标努力。 中欧国家作为北约东扩的客体,并不是东扩计划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主角。就目前而言,中欧四国是否能够加入北约已不成为问题,但北约东扩的方式、时间表并不主要取决于这些国家,在一定程定上取决于美国、欧洲、俄罗斯之间及其各自内部之间相互斗争的结果。 北约东扩计划从一开始就遭到俄罗斯的反对。随着北约东扩计划的操作步骤越来越具体,俄罗斯的反对声势越来越强硬。北约不可能以俄罗斯过份激烈的反应为代价实现东扩。加之北约内部对东扩亦有不同看法,北约决定放慢东扩步伐,宣布在1997年以前不接纳新成员。 处在这样一种境地中,中欧国家怎样看待北约及其东扩?对它们来说,加入北约是夹在德国和俄罗斯之间小国的安全政策;又是一种别无选择的选择。北约既是其安全政策定锚的安全港湾,但也并非能够提供完全符合本国利益的安全保障。 一、北约:渐进东扩 北约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简称,1949年4月14日以美国、英国、 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挪威、葡萄牙、丹麦、冰岛和加拿大12国在华盛顿签订北大西洋公约而宣告成立,1949年8 月正式生效。后来土耳其(1952年)、希腊(1952年)、西德(1955年)和西班牙(1982年)分别加入,现有成员国16个。华盛顿条约第5 条规定了它的主要任务:该组织实行集体防御,“缔约各方认为对发生在欧洲或北美的针对它们当中的一方或几方的武装进攻均将被看作是针对所有成员国的进攻,”“如果发生这类进攻,它们当中的任何一方将立即采取它认为必要的行动,包括使用武力来支援被侵犯的一方以求恢复和保障北大西洋地区的安全。”明确规定其防区限于各成员国。该组织的最高政治权力机构是由各成员国代表或外长组成的北大西洋理事会。法国、西班牙及冰岛没有参加该组织中的军事一体化机构。 在冷战期间,北约作为一个集体防御联盟,与华约对抗,其最主要的任务是对付苏联的威胁。同时,北约还是维系欧美关系极为重要的纽带,是美国有效参与欧洲事务的重要场所。 冷战的结束、华约的解散和苏联的解体使北约不得不进行战略调整。它开始与中东欧及独联体一些国家开始对话,于1991年成立了北大西洋合作委员会。其职能逐渐在改变,预防和处理危机、应付突发事件和维护和平、协助世界其它地区促进稳定和民主成为北约战略上的主要任务。1992年北约组织决定超越它的传统防卫范围行动,6 月奥斯陆会议决定组建一支快速反应部队作为“欧洲维持和平部队”,11月派军舰执行联合国对南斯拉夫的禁运;1994年1月11 日北约批准“和平伙伴关系”计划。 “和平伙伴关系”计划是北约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它的主要内容有: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在自愿基础上参加该计划,各国通过与北约双边谈判的方式决定参加的程度;该计划本身并不提供安全保障,但各参加国可与北约磋商解决其安全问题;该计划是参加国成为北约正式成员的准备;此外还规定了对参加国的要求等。“和平伙伴关系”计划的实质是确定北约迈向21世纪的方向,该计划最积极的倡导者是美国。其特点是以争取中东欧为重点,面向全欧,确定北约在欧洲安全中的核心地位。迄今已有26个国家加入了这一计划,这表明北约在冷战后的欧洲仍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也表明该计划在一定程定上适应了客观需要:既部分满足中东欧国家要求加入北约的强烈愿望,又部分缓解俄罗斯在东扩问题的激烈情绪,还部分实现北约东扩战略。 根据1994年12月北约首脑布达佩斯会议的决定,北约于1995年9 月28日向成员国及伙伴国提交了《关于北约扩大问题的研究报告》。其主要内容有:1.北约扩大的目的。其目的在于增进欧洲——大西洋地区所有人的稳定和安全,不造成再次分裂的界线,在于使更多的国家加入北约已有的价值观念和机构的共同体。北约仍是一个纯防御性的联盟,其根本目的是维护欧洲——大西洋地区的和平,并确保其成员国的安全;2.北约和俄罗斯的关系。双方关系应进一步发展,其基础应是互惠、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双方都不作出可能会影响对方利益的“意外决策”,北约承认俄在欧洲安全方面有重要作用;3.对新成员国的要求。新成员国的义务包括参加北约的集体防务、指挥结构、常规力量的训练和演习,参与谍报活动、交纳费用以及允许其它盟国力量部署在本国领土上等,对新成员国的要求包括实现经济自由,由文职人员控制国防力量等。 该研究报告并没确定东扩的时间表,而是为东扩作铺垫工作,并试图进一步缓解和安抚俄罗斯的强烈抵制情绪。1995年10月4日, 北约宣布1997年以前暂不东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