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论坛 在日内瓦举行的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谈判,最后以未能一致通过条约草案而结束。这是件令人遗憾的事。 禁核试谈判在7月末到8月20日的最后阶段中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美国在现场视察的启动依据和批准程序等问题上作了一些让步,放弃了以往坚持的以所谓“人力情报”作为视察依据的主张,同意视察须经条约执行理事会30个成员国批准方能启动。尽管条约草案最后文本也许仍未能使任何一个国家完全满意,但总的来说是平衡的,体现了历时两年半、经过若干阶段反复谈判的成果。中国代表团因此同意支持这个草案,同时声明对草案中不尽公正合理的部分持保留意见。 导致草案“搁浅”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印度等几个不结盟国家要求在条约中明确规定全部销毁核武器的时间表,而美英法等核国家则坚决反对,这一分歧最终未能弥合。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国家不愿因这个问题上的僵持而断送谈判成果,因而并未以此反对条约成立。中国历来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并一再重申这一立场,国际社会已耳熟能详。正是由于中国等国家的力争,条约草案提出了“经过有步骤的、渐进的努力,促进核裁军进程,以求最终消除核武器”的目标。但是,在当今世界,一些核大国还顽固坚持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这些国家连“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地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这样的承诺都不肯作出,更难指望它们在短期内自动全部销毁核武器。 中国有句古训: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达成禁核试条约,是实现全面核裁军渐进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而切实的步骤。迈出第一步,才有可能实现最终目标。因此,中国主张先达成禁核试条约,而核裁军的具体时限问题可在下一步谈判缔结全面禁止核武器公约的过程中解决。 加利秘书长上周表示,希望国际社会寻找新的办法挽救禁核试条约。按照裁军谈判会议的议事规则,草案未能协商一致,就不能以裁谈会名义向联大提交。一些国家已准备绕过裁谈会,以部分国家提案的方式,将草案直接提交联大审议。只要联合国多数成员批准,条约即可通过,并开放供各国签署。而条约草案规定,必须在得到包括五个核国家和印度等国在内的44个国家批准后,条约才能生效。只要有其中一国拒绝,这个条约就可能长期拖下去。据悉,草案还规定,如果某国拒绝批准条约,可以对其实行国际制裁。然而,无论是条约因一些国家拒签而长期不能生效,还是这些国家因此遭受制裁,都是绝大多数国家不愿看到的。由此看来,要维护来之不易的既有成果,促使条约更趋公正、合理并最终得以实施,国际社会还须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