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D8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9550(2006)08-0007-08 当前,制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尤其是核扩散已成为国际社会日益关注的一个安全问题,但它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意见分歧、矛盾和冲突,成为影响国际安全一个重要的但是不稳定的因素。本文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以及对新形势下国际社会面临的挑战进行简要分析,在这一基础上,对中国今后应采取的对策提出若干建议。 进行具体分析前,有两点必须首先加以说明。 第一点是有必要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做出明确的定义。在本文里,指的是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包括携带这些武器的运载工具。把这些武器放在一类,主要是因为它们一旦被使用,都能对人类社会带来严重的杀伤性和破坏性后果。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所有这些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中,核武器尤其占有特殊位置。这是因为相对生化武器而言,核武器及其技术发展更加成熟;它的杀伤性和破坏性更加突出和可怕,甚至到了可以毁灭整个人类的程度。生化武器的杀伤和破坏作用当然也具有灾难性,但化学武器毕竟只是一种战术性的武器,其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受到较大的限制;而真正成熟的、依赖高新技术发展的生物武器还处于预研和发展的阶段,将来在使用上也还有许多不确定之处。另外还有一点要强调的是,迄今对生化武器的限制已经有了两个国际性的禁止条约,其禁止的范围涵盖武器的发展、生产、转让及其使用等各个方面,从法理上说,生化武器已经被国际社会公认为非法的、不人道的武器,而对同样是不人道和破坏力更加现实和可怕的核武器的限制,则只有一个限制转让的国际条约——《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正是在上述情况下,当前人们在谈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时,首先指的是核武器的扩散以及如何对付核扩散的威胁。 第二点是对武器的扩散应该有全面的理解。一般它指的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政治实体将其管辖范围内的这类武器(包括相关的材料、技术、设施及人员等)转让给另外一个国家或政治实体,通常把这种武器扩散称为横向扩散(horizontal proliferation),是当前防止扩散的重点。但人们也不应忽略另外一种形式的扩散,就是发达国家将其掌握的这类武器不断加以强化,包括更新、改进和发展新的武器型号等,通常把这种扩散称为纵向扩散(vertical proliferation)。这两种扩散的类型不同,但同样给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对各国的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都应在反对之列。 一 国际社会防扩散所取得的进展和挫折 从历史的发展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出现和扩散并不是一个新的安全问题。但随着武器技术不断发展以及战争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滥杀滥伤以及违反人道主义原则的现象日益突出,受到国际社会的严重关注,并进而推动对不人道的作战方式和武器系统进行必要的限制的努力。1899年《不使用专门用于散布窒息性或有毒气体的投射物宣言》的签订可以看做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制定了专门针对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化学武器的战争法规。1925年,鉴于一些国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仍然广泛地使用了毒气,国际社会又在日内瓦达成了《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简称《日内瓦议定书》),同时禁止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的使用。但是,国际社会的上述成就虽然对限制发展和使用生化武器起了一定的作用,这两类武器实际上仍然继续被使用,尤其在二战期间日本滥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对亚洲国家人民特别是中国人民犯下了严重罪行。 国际社会对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危害的真正认识还是在原子武器出现以后。1945年,美国对日本广岛和长崎分别使用了原子武器,原子武器的杀伤效应使得国际社会在二战结束以后立即做出了争取禁止发展和使用原子武器的不懈努力。事实上,联合国成立以后所通过的第一个决议便首先表达了对制止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关切。①国际社会这种坚定的、不懈的努力此后从来没有停止过。 但是伴随着冷战的开始以及两个超级大国争夺霸权和军事优势的全面展开,美苏军备竞赛一浪高过一浪。由于核武器的巨大破坏力,争夺核优势成为两超争夺全面军事优势的重点。美苏到20世纪70年代初实际上都拥有了庞大的核武库。双方既要争夺军事优势,又力图避免迎头相撞;既要进行军备竞赛,又要对军备竞赛进行必要的控制;既要发展和强化自己保有的核武器,又力图阻止核武器和核武器技术向其他国家扩散。而从世界范围来看,美苏争夺核优势而引起的军备竞赛使世界所有国家生活在核战争的阴影之中,英国、法国和中国相继发展了各自的核武器。世界广大中小国家(它们又是无核国家)和人民要求美苏停止核军备竞赛、防止核战争爆发的呼声日益增高,无核国家与核国家特别是美苏两个核超级大国的矛盾日渐尖锐。与此同时,核争夺引起的核扩散又使得世界面临一种共同的现实威胁,广大无核国家和美苏以及随后出现的几个其他核国家在制止核武器和核武器技术扩散方面又有了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