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日,日美外交与国防部门负责人举行安全协商委员会会议(简称“2+2”会议),发表了《日美实施再编的路线图》①,最终确定了驻日美军及自卫队“再编”即重新部署的日程与计划。本文拟就日美“再编”协商的缘起、经过及内涵做一梳理,在此基础上对其中透射出的日本安全战略调整趋势予以揭示。 一、“2+2”机制与“再编”协商 “再编”协商是由日美两国在最高首脑、外交与国防部门负责人以及事务级等三个层面上加以推动的整体过程。其中,居于中间层次的日美安全协商委员会(SCC)发挥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SCC成立于1960年,是日美安全关系早期调整的产物。战后,日美形成了“美主日从”的同盟关系,其基础就是1951年签署的《日美安全条约》。上世纪50年代后半期,日本要求修改该条约以提高日美之间的“对等性”。1960年签署的新《日美安全条约》便是两国安全关系“对等化调整”的产物。在新条约中,美军单向防卫日本的条文被修改为日美共同防卫日本的相互合作条文,另外还增加了“事前协商条款”。这就意味着在加强安全合作、防止彼此摩擦等方面,美国需要比以往更多地与日本进行事前协商。SCC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日美安全事务协商机制。然而,SCC仍鲜明地反映着“美主日从”的不对等性:日方出席者是外相和防卫厅长官,而美方则只由驻日大使和太平洋军司令出席。 冷战结束后,日美关系在新的国际环境下进入了新的调整阶段。上世纪90年代初,日本凭借其与美国经济差距的缩小等有利条件,积极谋求建立日美“对等伙伴关系”以及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美方对此做出了积极反应。1990年6月,贝克国务卿向来美出席新《日美安全条约》签署30周年纪念活动的安倍晋太郎特使提议,把SCC中的美方代表升格为国务卿和国防部长。同年12月,日美就此交换有关文件,以此纠正了SCC的不对等局面,使之成为两国外交和国防部门负责人出席的新“2+2”机制。1994年3月,日美举行了首次调整后的“2+2”会议,并形成每年举行1-2次磋商的惯例。② 多年来,SCC在日美安全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两次《日美防卫合作指针》(1978年和1997年),均由该委员会确定并公布。平时,SCC负责“就促进日美两国政府间理解、强化安全领域合作关系以及构成日美安全基础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由SCC及其下属的日美安全高级事务协商(SSC)以及专事“日美地位协定”协商的日美联合委员会进行政策磋商和情报交流。1997年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制定后,日美又决定建立“总括机制”和“调整机制”。其中,“总括机制”以SCC为顶点,由包括防卫合作小委员会(SDC)、共同计划研究委员会(BPC)等在内的五级机制构成,并于1998年桥本内阁时期正式启动。 2002年12月,日美“2+2”会议在华盛顿举行。会后发布的《共同宣言》提出:应就日美同盟的方向性、两国角色及任务、兵力及兵力构成等问题进行探讨。③这一《共同宣言》开启了日美两国就驻日美军及自卫队“再编”即重新部署问题进行协商的进程。 究其原因,2001年“九一一”事件发生后,布什政府开始对美国全球军事态势进行调整,即以应对恐怖袭击等新的威胁和危机为目标,充分利用军事技术进步,大力推动旨在强化美军机动性和灵活性的军事变革。2003年11月,布什表示要“与同盟及友好各国”就全球美军部署调整进行协商。第二天,小泉首相表示将积极配合美国的这一调整。在两国领导人的推动下,驻日美军及自卫队“再编”协商被提到了议事日程。2004年7月,川口顺子外相与鲍威尔国务卿举行会谈,就“再编”问题交换了意见。同期,日美展开了数次审议官(准副部长)级和局长级的事务磋商。④ 然而,由于日本政府忙于审定国内相关法案,加上外务省与防卫厅之间存在分歧等因素,致使起初的“再编”协商举步维艰。外务省对“再编”态度消极,欲把“再编”限定在有限范围之内;防卫厅则主张积极推动日美同盟“重新定义”,在缩减驻日美军基地的同时大力增加日本的军事作用。两者在2004年秋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上还就《日美安全条约》中“远东条款”的解释问题发生了分歧:外务省主张严格遵守此前关于“远东条款”的解释,维持现有日美安全体制,拒绝美陆军第一军团司令部移到日本座间;防卫厅则要求不拘泥于原有体制,而使日美安全同盟得到实质性的强化。⑤ 直至2004年秋,事态才出现转机。当年9月,日美首脑在会谈中明确了“维持美军威慑力和减轻(日本)当地负担”的基本原则。⑥10月,美国副国务卿阿米蒂奇与日本外务省事务次官竹内行夫在战略对话中就先协商“整体理念”、后协商“单个案件”的“再编”协商步骤达成了共识。⑦同月,鲍威尔国务卿与町村信孝外相再次确认了这一方针。⑧从2004年底到2005年初,日美首脑、外长及防长以及事务级进行了多轮会谈,最终确定了双方尽早举行“2+2”会议、推动“再编”进程的方针。 经过一系列会谈的铺垫,日美“2+2”会议于2005年2月19日在华盛顿召开,并发表了《共同声明》。⑨这标志着日美“再编”协商正式启动,并已就“再编”的“理念”达成了共识。 “再编”协商的下一阶段是从“理念”过渡到“具体个案”,即就“再编”方案进行协商。为了就此形成一个“中期报告”,日美先后召开了近十次审议官级会议。但因美军基地迁移问题等棘手事项以及8-9月间日本出现众议院“邮政政局”,直到10月下旬双方才就“中期报告”达成一致。2005年10月29日,日美再次举行“2+2”会议,发表了有关驻日美军“再编”的“中期报告”——《日美同盟:为了未来的变革和再编》。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