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能源形势的急剧变化,全球能源安全对话与合作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在俄罗斯的大力推动下,全球能源安全问题将在2006年7月于圣彼得堡举行的八国集团首脑峰会上成为重要议题。尽管各国对能源安全的理解和各自的战略目标不尽一致,但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和能源相互依赖的加深,全球能源安全对话与合作有可能成为影响未来国际能源形势发展的重要议题和趋势。 一、能源安全越来越具全球性 在第一次石油危机以前,能源安全问题还不突出,只出现在少数国家,且多发生于战争时期。石油危机的爆发使能源安全问题范围扩大,但也主要局限于西方发达国家。近年来,随着能源消费和供应群体的扩大以及世界能源工业的日益国际化,能源安全问题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出全球性特点。与之相伴随,能源安全保障也逐渐由国别保障、集团合作向全球性能源安全对话与合作方向转变。 一般认为,能源安全问题的出现可以追溯到一次大战时期。为保证战时石油供应,时任英国海军大臣的丘吉尔在英国政府支持下成立了皇家石油供应委员会。战争期间,以英国为首的协约国对同盟国实施包括石油在内的贸易禁运,德国海军也不断袭击驶往协约国的油轮。二次大战期间,石油供应对战局的发展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交战双方都把维持和扩大自己的石油供应来源,限制、切断、摧毁或占领对方石油供应来源,纳入其大战略范畴。其间许多重大战役,如日本攻占印度尼西亚、德军进攻斯大林格勒以及盟军对罗马尼亚普洛耶什蒂的大规模空袭等都与石油有关。① 就控制石油资源和运输的能力以及获取世界石油资源的条件而言,美、苏、英、法等同盟国较德、意、日轴心国占据压倒性优势,这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轴心国的失败。 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能源安全更多地体现为军事安全,而以保障经济发展为目标、以能源稳定供应为核心的能源安全问题则是在第一次石油危机之后出现的。二战后,世界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使西方国家对石油、特别是对中东石油的依赖大幅度增加。1973年10月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阿拉伯产油国为打击以色列,对亲以的西方国家实施石油禁运,使国际油价上升了两倍多,导致西方国家出现了真正的能源乃至经济危机。第一次石油危机对西方国家造成了沉重打击,促使其开始对能源安全问题予以前所未有的重视。各国在加强国内能源需求管理、大力节能提效、抑制能源消费增速的同时,加强国际协调合作,采取政治外交等措施构建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其核心成果就是以国际能源机构为中心的能源安全合作机制。 1974年11月,在美国倡议下,西方16个工业化国家签署了协调能源政策的国际能源计划,建立了国际能源机构。国际能源机构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发达国家集体协调与合作应对石油供应中断,其中建立和共同运用战略石油储备是其核心。国际能源机构要求其成员国必须建立国家能有效控制的战略石油储备,并在“紧急情况”下共同分享石油储备,从而均能获得最低限度的石油供应。30多年来,这一应急协调机制共实施了两次。一次是1991年1月17日海湾战争爆发当天,国际能源机构21个成员国以及冰岛、芬兰等国一起,决定每天向市场投入200万桶战略石油储备,并实施消费限制,每日削减50万桶消费量,结果油价从前一天的32美元/桶跌至21美元/桶。另一次是2005年8月“卡特里娜”飓风袭击导致美国墨西哥湾石油生产部分中断、国际油价大幅飙升后,国际能源机构随即启动应急机制,释放战略石油储备,国际油价随之回落。 从效果看,国际能源机构的应急反应机制是非常成功的,它为西方发达国家提供了较有效的能源安全保障。但它存在两个历史局限性。一是范围小,安全合作范围基本限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二是排他性,明显带有联合对抗欧佩克的色彩。而且从后果看,西方国家为降低对中东产油国的依赖而采取的石油来源多元化战略,虽然降低了自身的能源安全风险,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石油输出国的利益,抑制了其石油生产能力的提高,结果导致国际能源市场近年来在需求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剩余产能却大幅下降,供求出现结构性失衡,油价大幅上升,这反过来又使西方国家的能源安全问题再度凸显。 能源输出国方面,能源安全合作在较长时期内是以欧佩克为中心展开的,其核心任务是加强输出国的团结以维护其石油利益。自1960年起,欧佩克多次调整政策,统一行动,并在第一次石油危机后成功掌握国际市场和油价的主导权。但以欧佩克为核心的能源合作同样具有范围上的局限性和排他性,正是这种排他性和对抗性的能源政策在给欧佩克带来一系列成功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消极后果。两次石油危机之后,西方国家削减能源消费和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导致20世纪80年代国际能源市场结构的变化和油价的不断下跌,欧佩克市场控制力大大下降。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能源市场一体化的发展,能源消费国与输出国之间的矛盾已大大弱化,其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同时,国际能源市场的参与者日益多元,能源安全的内涵和外延也不断扩大。因此,能源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大大增加,能源安全合作也不断加深。特别是为维护国际市场的稳定,以经合组织为代表的消费国和以欧佩克为代表的输出国间合作显著增多。1991年,法国和委内瑞拉邀请有关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在巴黎举行了第一届国际能源会议,以推动有关国家间的对话与合作。国际能源会议于 2000年更名为国际能源论坛,至今已举办10届。欧佩克自20世纪90年代起就主动与国际能源机构建立“相互安全机制”。在2000年9月成立40周年之际发表的《加拉加斯声明》中,欧佩克表示重视寻求同其他产油国和消费国之间的对话与合作,保证以公平合理的石油价格持久稳定地向世界市场提供原油。同时,欧佩克与非欧佩克国家、不同的能源消费国、消费国和输出国与运输过境国等之间的能源对话与合作也不断加强。《欧洲能源宪章》逐步演变为世界能源宪章组织,合作与对话的对象不断增多。七国集团自1975年首次首脑会议起,就将能源问题作为与会国关系中的重要问题。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也日益重视能源对话,不时将能源问题纳入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