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回日期:2006-04-15] 【中图分类号】 D8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9550(2006)06-0052-08 “科学哲学过去20年的研究表明,谦虚和宽容是极大的美德。我们在屈身于科学的外套之中时,应该避免蒙蔽了自己的眼睛。”① 随着国内国际关系研究的不断深入,建立中国自己的国际关系理论逐渐成为从事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中国学者的强烈愿望。② 近年来,中国学者开始更加主动地投身到这一开创性的研究中来,并且取得了不小的成就。③ 总结起来,目前国内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建设主要存在4种不同的途径:一是以美国国际关系理论为范本,强调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对于科学研究的决定性作用;二是以英国学派为目标寻求非美国化的道路;三是以西方理论发展过程为范本,以西方科学发展经验指导学科建设;四是以中国外交实践与理论为基础,结合政治文化传统来创立自己的理论。第一种途径实际上是实证主义在中国国际关系研究领域的渗透,它强调知识和客观世界的分立,相信通过特定定义的科学方法,对于客观世界认识的无限逼近,从而实现知识的不断积累,衡量不同理论的标准就在于客观性和普遍性。第二种途径以非美国化的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经验为榜样,希望有一种区别于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道路。④ 第三种途径不再局限于美国经验,而试图立足于整个西方科学发展的模式,在理论的竞争和理论的演化问题上,强调社会和历史的因素,强调理论优势地位的建立、维持和发展受到社会过程的制约和影响。⑤ 第四种途径是从中国国内研究传统出发(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新中国外交实践),试图在承继以往对于国际问题研究传统方法和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政治文化传统,在理论上有所突破。⑥ 在建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大前提下,这4种不同的取向对于一种开放和多元的中国理论的成长,有着极大的促进。同时,这4种途径也都有着自身存在的问题。下文将分别评价上述4种建设中国理论的努力,试图找出这几种途径各自存在的不足,并且在结论部分就此提出当前需要解决的紧迫任务。 一 科学主义与建设中国国际关系理论 以美国国际关系理论为范本,强调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对于科学研究的决定性作用,这是尝试构建中国学派的第一种途径。近年来,国际关系研究方法论的科学化呼声在中国国际关系学界越发高涨,这一方面是来源于对现阶段研究成果的不满;另一方面,也来源于一批受过美国政治学教育的学者逐渐在国内学术界崭露头角。⑦ 国际关系研究科学化的主张,来源于学者对于国际关系研究的定位:国际关系研究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也必然要具备科学性;同时,也受到了学者对于自身科学家身份认同的影响。如果以国内学者阎学通对于科学研究方法的论述为例子,就可以看出中国国际关系学者对于科学方法的理解:程序性、实证性和共同规则⑧ 导致客观知识。科学研究的科学性来自于研究过程的科学性,而不是研究结果的可接受性或正确与否。⑨ 在关于科学以及科学发展史的研究成果中,很难找到和阎学通的论述完全一致的理论支持。与阎学通的模式惟一比较类似的是波普(Popper)的科学发现逻辑,经过猜测-反驳-新猜测-新反驳的模式,不断逼近客观实在,科学家以实验和事实为依据,将自己置身于理论之外。阎学通在科学研究方法的认识上,似乎并没有超越波普。他的科学研究模式,主要停留在证实到结论这样一个简单循环过程,在预测以及预测被事实反驳问题上,他把预测失败看做是科学研究的必要代价,是科学研究的特性。这样的做法隐含着把承认失败或者研究错误看做科学家独有的美德,而非普通人或者非科学研究者可能的特性,⑩ 这和波普关于科学研究的态度有几分相似。 出于对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科学化主张的重视,我们把目前过于简单化和缺乏理论支撑的研究方法向前推进一步,以波普的理论为基础,把科学研究建立在波普对于分界问题(demarca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以及归纳问题(induction)的论述上。在波普看来,只有能证伪的理论才是科学的和可靠的:这说明我们能够找出理论中的缺陷,从错误中吸取经验,从而获得知识的进步。科学研究与非科学(比如弗洛伊德的心理学或者马克思主义)之间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后者永远都能被证实,而无法被证伪。证伪是科学的最高原则,“科学程序的其他原则都必须确保不会让任何的科学陈述免于被证伪”。(11) 科学研究的过程是猜测-反驳(证伪)-改进猜测-再反驳(再证伪)的过程,这也是科学知识增长的逻辑。 然而波普的理论,一直面临着种种的批评。杜海姆(Duhem)依据物理学理论发展史的研究,指出科学理论从来就不可能被实验所完全证伪。实验所验证的从来都是一个庞大的理论群(a group of theories),严格说来,没有任何一个单个的理论能够被检验,从而也不存在对单个理论的证伪问题,因此单个理论实际上是无法通过波普的程序而获得其科学性的。(12) 波普的理论无法解释科学史中诸多的问题,特别是现实科学家的行为:科学家在理论明显被证伪的情况下,仍然会坚持已有的理论,而不愿意接受替代理论,科学家甚至会修改不利的证据或者直接抹杀反例而不是放弃或者修改自己的理论,科学家甚至会利用自己的权威阻止反对意见。从逻辑上说,证伪作为衡量科学性的标准,使得任何一个单称陈述得到了反对一个全称陈述的优越性,这也是没有依据的。这为我们运用波普的理论得到国际关系乃至社会科学研究的科学性,制造了不小的难题。同时,关于自然科学的哲学理论始终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自然科学以及自然科学面对的封闭自然系统,与社会科学以及社会科学所面对的开放与不断变化的社会系统,经验与方法的适用性如何得到证明。但是,严格按照波普的理论来构建一种科学知识,毕竟让我们的努力有一定的科学事实和理论依据,而不是将科学性的构想建立在对自然科学研究以及自然科学发展史的感性了解基础之上。 非常遗憾的是,目前中国国际关系学者在强调国际关系研究科学方法以及整个学科的科学建设时,无论是面对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找不到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更多的是类似于卡普兰(Kaplan)在1966年近乎宗教狂热的对于科学的信仰。更有学者过分强调科学研究并且以此作为解决中国国际关系研究落后现状的惟一途径,认为反对特定定义的科学方法,就是对科学研究有偏见。这样的结论,主要是由于对自然科学史以及自然科学理论发展缺乏基本的认识,尚欠缺科学哲学的必要知识,同时对于国际关系理论史的发展,也缺少深入的了解。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本著作能够系统地阐明这样或者那样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和标准,其科学性的依据是什么,又在多大程度上符合自然科学研究以及社会科学研究的经验,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保证研究的科学性。必须指出的是,不具体分析科学规则、科学方法的发展历程、适用条件而一味以此为标准来批评中国或者其他美国主流以外国家国际关系研究现状的做法,其自身的科学性就值得怀疑。对于建设中国国际关系理论而言,一种将知识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完全等同起来的思路,其内在发展逻辑必然与中国学派的建立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