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九一一事件后,“反恐”似乎成了时代的主题。然而,近些年来,“颜色革命”却逐浪高。2005年,这个“革命”步入中亚,便与当地的“三股势力”不期而遇,嬗变为骚乱和暴乱。随后,又发生了新一轮的恐怖袭击——伦敦七七大爆炸。对于西方来说:是继续推进“颜色革命”,还是“反恐”?本文探讨的是,在这一背景下,中亚将何去何从?我们认为,首先应从近30年来的世界性三大政治运动展开分析。此外,美国的大战略(美国的霸权)和中亚的地缘政治文化,都是极其重要的研究视点。 世界近30年来的三大运动 最近30年,“民主化”运动、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和当代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崛起,并迅速发展,它们几乎遍地开花,蔚为大观。这三大运动相互碰撞和交织,搅得世界不得安宁。 “民主化”运动“第三波”:“颜色革命” 1974年4月25日,里斯本发生军事政变。此后葡萄牙政局处于大动荡之中, 保守派、温和派和激进派建立了各自的政党,从左翼的共产党到极右翼的法西斯团体都有,6届临时政府相继更迭。在政变一周年的全国性大选中,温和派胜出;18 个月后,苏亚雷斯(A.Suarez)出任总理,后来又当上了总统。 里斯本政变的那天上午,大街上人群如潮,欢呼的人们将康乃馨插在士兵的枪筒上,于是里斯本四二五政变被称作“康乃馨革命”。这就是今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颜色革命”的滥觞,也就是西方某些人士津津乐道的“民主化”的“第三波”。14年前,亨廷顿(S.P.Huntington)为此写了一部大部头的书:《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按照他的说法,“第一波”始于19世纪的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第二波”始于二次世界大战;“第三波”便始于是1974年葡萄牙的“康乃馨革命”。亨廷顿称:“在葡萄牙于1974年结束独裁后的15年间,民主政权在欧洲、亚洲和拉丁美洲30个国家取代了威权政权。在其他国家,发生了威权政权之下的大规模的自由化运动。还有一些国家,促进民主的运动获得力量和合法性。”① 近两年,“颜色革命”在格鲁吉亚、乌克兰“开花结果”。其胜利者萨卡什维利和尤先科在喀尔巴阡山区度假时发表了一个《喀尔巴阡山宣言》,声称在他们两国发生的变化开始了“欧洲解放的新浪潮,这个浪潮将导致自由和民主在欧洲大陆的最后胜利”。在发表于《金融时报》的一篇文章中,萨卡什维利总统表明,这“第三个和最后一个欧洲解放的浪潮”应该包含“整个后苏联地区”②。 这“第三波”,一浪高一浪,迄今已大体历经3个发展高潮。 第一个高潮以1974年葡萄牙的“康乃馨革命”为标志,尔后蔓延到西班牙、拉丁美洲、亚洲和非洲几十个国家的“民主革命”。 第二个高潮以1989年捷克斯洛伐克的“天鹅绒革命”为标志,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出现了一大批新的独立的国家,至少在形式上采用了西方式的总统直选。 从格鲁吉亚、乌克兰开始的“革命”,是第三个高潮,或者如某些人所说的“民主化”“第四波”,其锋芒主要指向后苏联共和国。2005年3 月的吉尔吉斯斯坦骚乱和同年5月的乌兹别克斯坦暴乱,就是这个运动插手中亚的直接后果。 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伊斯兰革命” 1979年1月31日,全球聚焦德黑兰:一位白发苍苍的大毛拉霍梅尼(Ruhollah Khomeini),在百万信徒的狂热欢迎中返国, 号称拥有“世界第五大军事力量”的总统巴列维仓皇出逃,随着一场有声有色的伊斯兰“革命”,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由此席卷整个伊斯兰世界。 伊斯兰教虽是世界性三大宗教中最年轻的宗教,但在它的一千多年的发展历史上,式微—复兴—式微—复兴,总是周而复始地出现,形成了一条规律,即每100年左右发生一次。其实,伊斯兰教史早就有这种说法。一条广为流传的“圣训”道:“在(回历)每个世纪之初,真主将向乌玛派遣一些人以复兴其信仰”。1979年正值回历1400年,许多穆斯林以为这条“圣训”又一次地被验证。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很快席卷北非、中亚、南亚和东南亚的整个伊斯兰世界,其规模之宏大、来势之凶猛、发展之迅速,对伊斯兰世界的冲击,在伊斯兰教史上也是空前的。无论是保守的君主专制国家和激进的军事独裁政权,还是实行代议制的世俗政权以及原苏联拥有大量穆斯林的中亚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卷入其中。 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大体上有宗教性、宗教政治性和极端政治性的特点。一般文化意义上的伊斯兰复兴,对国内政治和国际关系还不是直接问题,但它往往营造出极浓厚的宗教氛围,推动宗教狂热。在这种氛围下,它极易政治化、组织化甚至恐怖主义化。伊斯兰原教旨极端主义运动是政治化、组织化和恐怖主义化的伊斯兰运动。它的典型口号是:“既不要东方(共产主义),也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在“圣战”的狂热鼓动下大搞血腥的恐怖活动,其本质是极端政治运动,而不是宗教运动。这里,我们想引用吴云贵先生的精辟论说:“什么是宗教极端主义?也许我们很难用一句话来加以界定,尽管科学的界定对学术研究十分必要。但我们也应当注意到另一种现象:事实有时比抽象的概念更有说服力。如果我们坚信宗教的本质是和平,是弘扬真善美价值观,那么以宗教名义进行的暴力恐怖活动,就偏离了宗教善良宗旨,就可以称作‘宗教极端主义’”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