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一个新的研究课题——安全区域主义在国际关系学界日益受到关注,而东南亚区域是其中一个重要案例。该研究呈现出三种态势:现实主义者强调国家主导的“均势”等安全秩序模式;① 建构主义者强调社会建构的、合作的“东盟安全共同体”;② 自由主义者强调正式的安全制度、竞争和合作并存的“东盟安全机制”等。③ 然而,这些研究仍存在明显不足:一是区域主义与安全研究的结合不够紧密,导致对安全区域主义进程中“区域主义”的动力阐述不够深刻;二是对安全区域主义进程中的不同阶段及其行为主体间的联系缺乏系统分析;三是多强调区域组织和区域内国家的主导作用,忽略了市场、公民社会组织等行为主体的重要作用;四是多采用非历史主义的方法,即将某种理论模式适用于结构相似的所有时间和所有方面,忽视了特定历史背景下区域安全结构与安全区域主义历史进程的差异性。为克服这些不足,本文提出了“安全区域主义分析框架”,并据此对东南亚安全区域主义发展进程进行综合分析。 一、理论框架:“安全连续统一体”和多元行为主体 安全区域主义研究的逻辑源于这样的事实:国际安全是相互关联的事情,即国际体系中所有的国家和其他行为体都被纳入一种“安全相互依存”的全球网络关系之中,但由于各种威胁带来的不安全常常与地理接近性联系紧密,大多数国家和其他行为体对邻近国家和其他行为体怀有更多、更大的恐惧,而这种“安全相互依存”的常规模式是一种以区域为基础的安全集合,即“安全复合体”。④ 巴瑞·布赞将“安全复合体”定义为:“一组单元,它们的安全化、非安全化的主要过程或者两者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致其安全问题不能彼此分开地合理分析或解决。”其基本的构成因素是安全相互依存和友善/敌意关系等。⑤ “安全复合体”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以国家为中心并围绕军事—政治安全议题组织起来的“古典安全复合体”;二是穿越两个或多个领域(如国家、民族、公司和贯穿于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互动的联盟等)将不同类型的互动行为体融合为一体的“异质安全复合体”,⑥ 这种“安全复合体”已成为安全区域化真正的起点。 由于“安全复合体”是一种社会建构,区域安全结构的变化就呈现出从冲突关系、竞争关系,最后至合作关系的“安全连续统一体”,而安全区域主义就是从已经启动区域化的冲突、竞争与合作关系共存的“安全复合体”,走上已经一体化的、只有合作关系的“安全共同体”。就是说,“安全复合体”和“安全共同体”已分别成为安全区域主义发展进程至关重要的理论上的“起点”和“落点”。为了更明晰地描述这一进程,我们将安全区域主义进程区分为“安全机制”、“安全共同体”两个不同的层次或阶段,它们分别反映出安全区域主义从“区域合作”到“区域一体化”两个不同的发展层次或阶段。两者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本质上是国家主导的国家间合作,是一种“维持现状”模式;后者本质上是“共同体”观念主导的、区域政治实体化的“变革”模式。 “安全机制”是安全区域主义进程的第一步。“安全机制”是指“容许国家相信其他国家将予以回报,而在它的行为上保持克制的那些原则、规则和规范”。这并不意味着其成员间的关系是和谐与没有冲突的;相反,冲突是存在的,但其行为体同意合作来处理这些冲突。⑦ 区域安全机制可划分为“初级(弱)安全机制”和“高级(强)安全机制”两大类,前者主要包括霸权、均势等;后者主要包括集体安全与合作安全等。“弱安全机制”,是指各国主要通过建立和保持适当或稳定的权力分配谋求安全。它可以是单极霸权、两极或多极均势等。成员国以实力为基础来运作相互间关系,并十分强调自主性,不希望其他成员国过分关注其国家内部的冲突。“霸权”区域安全机制是指一个国家在管理区域安全关系中处于领导地位。这种或者没有或者仅存在十分有限合作的“霸权机制”,实质上是一种“将实际的国际制度与单极的权力结构联系在一起的”、以权力为基础的国际机制的“古典的例子”。⑧ “均势”区域秩序是一种大国依靠自身力量或联盟制衡另一个内部大国的竞争性体系。⑨ 它们主要限于传统的国家间军事关系,而忽略了政治、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安全议题。所以,“弱安全机制”只是安全区域主义发展的早期阶段。 作为“强安全机制”,“集体安全”和“合作安全”有不同的特点和存在环境。在“集体安全”的范例中,其成员共同管理它们的和平与安全。各成员国承认威胁源于集体内部,但它们之间有共同的兴趣通过联合而不是个别行动来减弱或消除这些威胁。⑩ “合作安全”旨在加深安全的相互理解并拓宽安全定义,即将军事、环境、经济和社会等安全议题都包括进来;倾向于协商、保证、透明、预防和相互依存,而不是对抗、威慑、保密、修正和独来独往;国家、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都可以参与国际危机管理和安全合作与对话。(11) “合作安全”首次走出“国家中心”安全模式,成为重要的“安全共同体建设制度”。 然而,“弱安全机制”和“强安全机制”因为局限于区域安全合作的本质,都难以摆脱无政府状态的逻辑和维持现状的特征。所以,“安全机制”作为解决冲突的“初级形式”,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安全困境”,但并不能改变“安全复合体”的本质特征,而只是走向“安全共同体”的“第一步”。 “安全共同体”作为安全区域主义进程的“终点”,其发展进程与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是同步的。多伊奇等人把“安全共同体”视作“实现‘一体化’的人的集团”,其本质特征是,该集团成员确信彼此间不进行物质上的争夺,而是用其他方式解决争端。(12) 实际上,“安全共同体”已经开始用“共同体的逻辑”取代“无政府的逻辑”,很大程度上可以在全球化总框架内将民族(国家)主义与区域化成分协调起来,从而成为全球化、区域化和民族主义趋势的“中间地带”和“交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