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386(2006)02—0042—09 体系理论是当前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内容之一,所以,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分析,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尤其是对国际体系的理解和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的整理和分析,将主要集中在主流国际体系理论的范围之内。这里所说的主流国际体系理论,是指当前国际关系研究的三大理论:沃尔兹的新现实主义、基欧汉的新自由制度主义,以及温特的结构建构主义,再加上英国学派的布赞等人对国际体系的补充性研究成果。其他的体系研究,如卡普兰的系统论,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理论,阿明等人的依附理论,等等,都不在本文介绍的范围之内。 下面,我们将按照国际体系研究的由来、国际体系的含义、国际体系研究的主要内容,以及当前的国际体系研究的长处和不足四个方面,对主流国际体系理论进行系统的评述。 一、为什么要研究国际体系? 国际关系研究的一个主要内容是考察国家的对外行为——国家之间的冲突与合作、战争与和平,是如何发生的?也就是说,研究什么原因、什么作用促使国家表现出特定的某种行为而不是别的行为?所以,国际关系研究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找出影响国家行为的原因,或者说起关键作用的变量,为国家的特定行为找出答案。在寻找答案、确定原因的过程中,为了使研究更加清晰化和精确化,我们可以按照原因变量所处的不同位置,将国际关系分析分成若干个层次。比如,根据沃尔兹的开创性研究,我们可以将国际关系分析划分为三个层次,从下往上依次是:决策者个人(decision-maker,微观层次);国家(state,中观层次); 国际体系(international system,宏观层次)[1](P245)① (见图1)。通过分别考察不同分析层次上的原因变量的独特属性,我们可以更加具体地认识国家行为的原因,以利于我们采取更加有效的对策。那么,在这种层次划分的基础上,如果专门考察决策者个人层次的原因变量对国家行为的影响,就叫做个人层面的研究活动;专门考察国家层次的原因变量对国家行为的影响,就是单位层面的研究活动;同理,专门考察国际体系层次的原因变量对国家行为的影响,就可以称为体系层面的研究活动。所以,所谓体系层面的研究,就是在进行层次划分的基础上,把所有国家的集合看成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一个体系,进而研究这个体系对国家行为的作用和影响。一般情况下,我们把专门研究体系层面的变量如何影响国家行为的国际关系理论,称之为体系理论②。
图1 国际关系分析的三个层次 当前三大主流的国际关系理论,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结构建构主义,都是体系理论,他们都把国际体系层面的变量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将其作为影响国家行为的关键因素。但是,正如层次分析所指出的那样,国际关系中引起国家行为变化的原因或作用因素很多,任何一种国家行为的产生都可能有复杂的国际、国内背景,其产生的原因不是单一的,那么,为什么上述三大主流国际关系理论都把自己的研究仅仅定位于体系层面的变量分析呢? 我们可以从国际关系研究的历史进程中探寻体系分析产生的原因。 国际关系学自从作为一门学科开始建立以来,一直是以美国为主导的,美国也一直是当代国际关系研究的主要阵地。而在美国国际关系学界,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流行科学行为主义③ 以来,学者们大量借用微观的决策分析模型和比较政治学方法进行研究。决策分析主要在亚单位层次(如果我们把国家层次定义为单位层次,那么,国家以下的层次,如国家的行政部门,国家的决策者个人,等等,就成为亚单位层次)上进行分析,他们以国家决策者为主要行为体,利用理性选择模式(如博弈论),具体分析国内形势、官僚体制、利益集团等因素对国家决策乃至国家行为的影响。在20世纪60年代,对外政策的国内因素受到了国际关系学者的广泛注意,有关决策分析的著作可谓汗牛充栋。对制度感兴趣的比较政治学者也充分注意到了这一点,纷纷把比较政治与国际关系结合起来。他们根据结构—功能主义,试图分析现代国家为什么采取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并探讨政治领导、制度、政府机构等国内因素对国家行为的重要意义[2](P13)。就连已经发现体系变量重要性的沃尔兹(Waltz),也“顺应潮流”,出书提出对外政策理论[2](P8)。但是,这些微观层次的研究努力,因为变量繁杂,解释过于具体等原因,都没有很好地发展出有效解释国家行为的一般理论。 沃尔兹在1959年出版《人、国家与战争》(MAN,THE STATE AND WAR)时,就通过对决策者、国家和国际体系三个层次的不同变量的开创性区分和细致梳理,发现,仅从决策者个人和国家两个层次来解释国家行为是不够的,在个人和国家以外还有一个国际体系的宏观层面,而这个因相对抽象而被忽视了的层面,可能存在着更为重要的解释国家行为的原因变量。基于这一观察和发现,沃尔兹于20年后出版了著名的《国际政治理论》,主张应该主要在体系层面上寻找解释国家行为的原因。他进一步将这一原因假定为:在单个国家之上,存在着一个“看不见的”国际体系,这个国际体系的权力分配结构,对国家产生了决定性约束,影响着国家的行为。沃尔兹根据这一发现,建立了一个具有高度科学性、高度简约的国际政治的体系理论。由于这一理论的空前科学和简约(这主要是在理论建构方面的成就,而不主要是在理论本身有效性方面的成就),使其成为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里程碑,产生了巨大影响。体系理论沾了理论建构模式的光,顺理成章地成了学者注意的焦点。从此之后,直至目前为止,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设计,均围绕沃尔兹设计的理论建构模式、而且都在体系层面上展开,或横向补充(如基欧汉、布赞),或纵向修正(如温特)。从而使得另两大主流理论:新自由制度主义和结构建构主义,都不仅是科学结构理论,而且都是体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