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德国虽迅速成为世界经济强国,但很长时间内,有“政治侏儒”之虞。随着国家的重新统一亦即新时期的开始,德国作为享有完全主权的国家,立即开始重新思考和全面构造自己的国家安全观和安全战略。社民党自上世纪末执政以来,在这方面态度更为鲜明,坚持不渝地精心策划,使德国新时期的国家安全观与安全战略有了清晰的构想与蓝图。 新时期的国家安全观 德国新时期的国家安全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历史观。德国新时期的国家安全观是在对国家历史的深刻思考与反省中形成的。20世纪是德国历史发展的重要分水岭。在前半世纪,德国推行对外侵略扩张政策,两次发动世界战争,造成惨绝人寰的灾难。二战结束后,德国走和平发展道路,创造了空前的繁荣和福祉。德国由此汲取的历史教训是:通过侵略扩张谋求本民族的利益,无不以害人开始,害己告终,多行不义必自毙;侵略战争发动者必受历史惩罚,战败国要承担战争罪责,绝不能抹杀或否认战犯的历史罪责;后来人必须以史为鉴,深刻反思,以赢得其他国家特别是受害国的信任;对为战争罪犯招魂者绝不姑息,绝不重蹈覆辙,死灰复燃。战后德国领导人以一切可能的方式与行动向世人表示了汲取历史教训的真诚态度,赢得了广泛信任和赞誉。正确的历史观是确立新时期国家安全观的思想基础和前提。 二、主权观。德国作为被分割、被占领和被分裂的国家,战后初期一度不能享有主权,其主权由占领国所掌控。20世纪50年代,它才从占领国那里获得了部分主权,实际上长时期处于有限主权状态。直到美苏英法同当时的联邦德国、民主德国1990年9月12日在莫斯科签订《最终解决德国问题的条约》, 两个德意志国家实现统一,德国才从国际法上被确认为内政外交上享有完全主权的国家。德国对享有完全主权倍加重视和自豪。德国新时期的国家安全观和安全战略都贯穿着“享有完全主权”的宗旨。 三、多极观。在上世纪东西方冷战时期,德国既是冷战的前哨又是冷战受害者。美苏在欧洲争霸的格局结束后,德国面临两难的选择,是惟美马首是瞻,成为单极世界的追随者,还是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完全主权国家;是遵从单边主义思维行事,还是坚持多边主义,致力于建立多极世界,走自主与和平的道路。执政的社民党选择了自主发展道路,反对单边主义,认同世界的多极发展趋势。欧盟是当今世界的重要一极,德国是这一极中的核心力量。一个多极的世界有利于维护各国主权与和平。 四、和平观。和平观亦即和为贵的思想,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道路,不同文明之间关系以及各国利益取向的最佳思维。德国新时期的和平观主要包括以下含义:对人类社会发展史尤其是本国历史有清醒而客观的认识;不为极端民族主义所驱使、单方面追逐本国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其他国家利益;不以意识形态划界,蓄意制造假想敌,煽动仇视其他民族的情绪;以和平优先、和平为国策作指导,发展与其他国家的平等、互利、互惠式合作,谋求建立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 新时期的国家安全战略 德国新时期的国家安全战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以维护和加强欧盟为核心,奉行超国家的主权安全战略 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德国扮演了核心成员角色,为在欧盟内部推行农业政策,创立欧洲货币体系,建立内部统一大市场和政治合作制度,建立政治经济货币联盟,实施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作出了重要贡献。德国致力于使欧盟享有超国家的主权,将本国的发展与繁荣,将本国的某些主权,融入到欧盟一体化中。德国积极主张欧盟东扩,加速与新欧洲国家在社会、政治和经济上的整合,其目标是,将所有欧洲国家乃至与欧洲有地缘关系的国家都吸收到欧盟中,最终建立全欧统一安全体系。德国这样做的动因是,它只有融入欧洲一体化中,与其他国家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共同繁荣,才能赢得战争受害国的真正谅解和信任,才能受到强有力地制约。在一体化进程中,德国如同其他国家一样会失去一部分主权但从整体和长远利益考虑,得到的是持久和平与有保障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从而也有可能遏制有强烈扩张欲望的势力贸然挑起战争。欧盟主权是各国主权安全的保障。 二、以谋求政治大国地位为主导,推行全方位外交战略。 德国统一后,不论科尔政府还是施罗德政府,都把谋求政治大国地位,推行全方位外交战略作为基本国策。他们认为,享有完全主权的德国已经具备了政治大国条件,争取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德国“争常”的主要理由是,战后德国与纳粹德国彻底划清了界限,自觉执行了各项赔偿责任;以和平政策为国策,走上了和平发展道路;全面履行联合国成员国义务,是缴纳会费最多的国家之一;为欧洲一体化作出了不懈努力等。此外,德国经济实力在欧洲最强,国民生产总值是法国的1.5倍,英国的2倍。 在谋求政治大国思想主导下,德国推行了以维护和平、反恐、合作、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外交战略与政策。它立足欧盟,积极主张东扩,谋求全欧一体化;在维护跨大西洋联盟关系的同时,不断深化与俄罗斯的战略伙伴关系,力求东西两翼的战略安全与平衡;在合作与发展的旗帜下,大力开拓与扩大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尤其是欧亚关系,力图为本国安全和发展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以经济实力为后盾,在全球范围内营造政治大国的氛围。 三、以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为目标,建立世代友好的睦邻关系。 德国与邻国关系具有历史敏感性,其所有邻国都曾是纳粹政权的受害者。战后,为修好同邻国的关系,德国作出了巨大努力,尤其在经济上付出了代价。在同邻国关系中,德与法、波关系尤其引人瞩目。20世纪50年代,德法领导人妥善解决了两国间历史遗留问题,一笑泯恩仇,形成了德法轴心,作为欧盟中的两个核心国家,为欧洲大陆的稳定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历史原因,德波关系较为复杂而敏感。波兰亲美立场明显。在对伊拉克战争问题上,波兰坚定地站在美国一边,而不支持德国的反战立场。波、法是欧洲大国,代表着新老欧洲国家的不同利益取向,处理好同波、法的关系,不论对德国还是欧盟都有重要意义。统一后,德国本着以史为鉴,着眼未来的精神,通过一系列双边条约与邻国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法律约束机制;政治上保持高层往来,及时增信释疑;经济上利用地缘优势,扩大经贸合作,尤其重视对东欧转型国家的资本输入与扶助;在加深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求同存异,妥善解决相互的利益关切;始终坚定地打击新纳粹势力,稀释昔日受害国的疑惧心理。总之,德国在新时期继续采取一切可能的举措,实现与邻国的互信、共处、共荣,建立世代友好的睦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