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日常的国际关系、国际组织和世界舆论中,国际社会的概念是大量出现的。英国的国际关系研究传统十分重视国际社会问题,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国际社会理论。总的来看,它是介于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的理性主义,它没有因为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质而否定国际社会的客观性。本文在评介国际社会理论和英国一些著名的国际关系理论代表人物思想的基础上,试图就国际社会理论的特点、意义及其相关的若干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以期引起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注意。 作者认为,国际社会的界定对国际关系研究十分重要,我们不仅要承认国际社会的存在,而且要根据世界发展变化的实际,突破传统国际社会理论的固有的局限性,那就是既重视国家力量又重视非国家力量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据此,本文提出了对国际社会的新界定(复杂国际社会的概念):一个由国家与非国家的多种国际行为体相互作用构成的全球网络。在民族国家仍然是极其重要的国际行为体的现实情况下,国际社会还不能让位于世界社会。但是,超越国界的各种巨大力量已经和继续把以国家为中心的传统国际社会带入复杂国际社会,并最终导致未来的世界社会。 对国际社会的研究是英国国际关系研究的一大特色 国际关系的研究必然受研究者所处学术传统和环境的深刻影响,因而国际关系学自然分成了按国别划分的学派。例如,伦敦经济政治学院斯特兰奇(Susan Strange)教授在说明“国际关系的性质”时认为,由于上述原因,美国的国际政治经济研究“十分狭隘”地局限在以美国为中心的范围内〔1〕。其实,别的国家的国际研究也基本上是以本国为中心的,这反映了国际关系研究的民族国家性。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讲的以国家为界线划分的学派并不是指持有相同或相近观点的学者群体和思想科学体系,而是指受制于具体的民族性与国情因素而使得特定国家的研究风格与传统、思考重心与研究方法所呈现出的不同特色。事实上,在一个日益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世界中,如果硬要按国家划分国际关系研究流派的话也只在这个意义上是可行的。 罗伯兹(Adam Roberts)在《国际关系的新时代》一文中指出:“英国的国际关系观点不可避免的受到下列事实的影响:联合王国有积极参与世界其它地区事务的悠久传统,这种参与所采取的方式是殖民主义、贸易关系、对外军事义务和在国际组织中的活动。此外,9 个世纪以来,英国既没有经历过外国的军事占领,也没有经历过革命。确实,在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中,只有英国处在这样一种位置上”〔2〕。正是这种国际背景,使英国学者(包括从海外来到英国的)逐步形成了“独特的英国式研究方法和观点”。他还认为,国际关系的英国学派的特色至少有4个方面:1、强烈的历史感;2、不仅注重事件史, 而且注重思想史,并不把当代世界看成是一个基本全新的世界,而是历史的发展;3、对普遍性原则的抵制;4、对国际关系的突变是进步的观点持怀疑态度,“这种怀疑态度和寻找创造世界秩序模式的研究方法不同,和通过比如说为一个新的世界政府制定新宪法以寻求一个‘新起点’的研究方法也不同,这类研究方法更多地出现在美国而不是英国”〔3〕。 在国际关系研究的历史上,历来不仅有国家关系论与社会关系论的分野,而且存在三大国际思想传统:霍布斯主义(现实主义)、康德主义(普世主义)和格劳秀斯主义(国际主义)。国际主义传统既不同于现实主义和普世主义又与它们相联系,它对国际关系的描述依据的是国际社会的概念,一方面它反对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认为国际关系不仅仅是权力斗争,国家之间还有共同的东西;一方面又反对康德的世界主义,认为主权国家的存在是基本的事实,国际冲突仍然存在,是国家而非个人才是国际社会的成员〔4〕。可见, 格氏传统是介于现实主义与普世主义之间的折衷主义,更加接近国际关系的实际。国际关系研究的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两大派别的第三流派,有人也把它叫做“新格劳秀斯学派”,“在某种程度上分享着新自由主义者的乐观主义”〔5〕。 如果做一个学术调查,恐怕在所有社会科学中,无论就概念还是就原理而言,国际关系学都属于最暖昧不清和模糊的一种,这源于国际关系理论这门学科的性质。“国际社会”问题正是如此,在国际关系的理论与实践中,国际社会是一个回避不了但又被理解和使用得模糊而分歧较大的概念,因而探讨国际社会的理论有可能是费力不讨好的。然而国际社会理论却受到英国国际关系学者的特别重视,被认为代表英国国际关系学派主要特色的马丁·怀特(Martin Wight)旗帜鲜明地指出,国际社会是“一个大而复杂的课题”,“在国际关系的理论中你能发问的最基本的问题是‘什么是国际社会’,这如同在政治理论中的中心问题是国家一样”,“如果政治理论的思考传统是国家的话,那么国际理论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有关国家的社会(the society of states )抑或民族国家的大家庭(the family of nations)或国际共同体(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的思考传统”〔6〕。这样的认识迫使人们去思考国际关系学的核心概念到底是什么的问题。怀特这样强调“国际社会”在国际关系学科中的重要性,后来深刻地影响了青年学者赫德利·布尔(Hedley Bull)〔6〕,他在国际社会理论的探讨中卓有建树,对于国际社会的系统成果最有影响的就是他的成名作《无政府社会》,它对国际关系这个不成熟的学科做出了重大贡献。 此外,在英国,许多国际关系学者经常涉及国际社会的概念,至少还能指出3位从事国际社会研究的人物, 一是前面提到的约翰·伯顿(John Burton),二是英国斯特拉福特郡大学国际关系教授艾伦·M·詹姆斯,三是曾任外交官的牛津大学安东尼学院(Antony's College)研究员伊万·卢阿德(Evan Luard),他们在国际关系学界都是很有影响的著名学者。伯顿是“世界社会(world society )学派”的代表人物,而詹姆斯特别是伊万则都长期以国际社会为分析单位对国际社会本身进行了系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