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权是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人权。发展权的产生、发展权的内容、发展权的实现等问题,是发展权理论研究中应予关注的几个基本问题,只有对发展权理论中的这些基本问题进行全面而扎实的学术探讨,才能将发展权理论研究引向深入。 一、发展权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 发展权作为20世纪的一项新型人权,其出现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简单地根源于人的“需要”和“尊严”,它是现实社会关系与主体价值需求的矛盾、冲突及其协调的结果。其产生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 1.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受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国家原有的殖民地、半殖民地相继取得独立,建立了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但由于发达国家在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上仍加紧对民族独立国家进行控制和操纵,从而窒息了民族独立国家的全面发展。 经济上,发展中国家独立后,主要任务就是发展民族经济,用经济独立来巩固政治独立。因此,改革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就成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国际经济旧秩序是帝国主义时代的产物,是帝国主义殖民体系在国际经济关系上的表现。殖民体系瓦解后,发达国家仍然利用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力图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国际经济旧秩序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不合理的国际分工。在国际生产领域,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和消费很大程度上服务于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的需要。不合理的国际分工,使发展中国家在资金、技术、工业制成品和消费品方面严重依赖发达国家。在世界范围内保持着发展中国家——原料产地、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发达国家——工业中心、技术资金型产品的国际生产格局。二是不等价的商品交换。发达国家通过垄断世界市场价格,对发展中国家进行不等价交换。在这种不平等的交换中,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获得了大量的财富。不合理的国际贸易是发达国家获取这些财富的手段。三是不合理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战后建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使美元居于垄断地位。该体系瓦解后,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仍占据支配地位。在最重要的国际金融组织中,其领导权及其组织原则和表决方法都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投票权的分配,发达国家占了50%以上,而发展中国家作为整体才占30%,美国一国就占了近20%,几乎可以使任何合乎自己利益的重要国际金融提案获得通过。 总之,以垄断资本为基础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是以牺牲发展中国家利益来维护发达国家利益的。在这种秩序下,发展中国家仍未摆脱被剥削、受奴役、遭掠夺的地位。国际经济旧秩序也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差距不断扩大,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不断恶化,债务负担日益严重的根本原因。可以说,国际经济旧秩序是发展中国家长期贫困落后的一个重要根源。只有打破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才能比较顺利地发展。 政治上,虽然大多数国家获得了独立和主权,但仍然面临着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控制和干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系列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获得了独立,建立了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在取得了政治独立之后,这些发展中国家积极谋求经济独立。它们先后收回了海关权、货币发行权和自然资源开发权,并对一部分受外国资本控制的国民经济部门和企业实行了国有化。但在以实力为基础的国际政治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发展中国家又成了强国争夺的对象。为了维护政治独立,它们选择了和平、中立、不结盟的对外政策,与发达国家的干涉、控制、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展开了坚决的斗争。然而,经济独立的形势则不容乐观,现存的国际经济秩序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是按发达国家制定的“游戏规则”运行的。发展中国家单一的经济结构、依附型的经济关系、弱小的民族资本面对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显得势单力薄。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脆弱性,随时都有葬送政治独立的危险。特别是发达国家凭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关税贸易总协定等国际组织,控制着国际市场、国际金融,左右着国际经济。发展中国家依然受到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新殖民主义剥削。发达国家为对付发展中国家谋求政治解放、争取经济独立的斗争,对发展中国家大肆进行干涉、破坏和颠覆,甚至不惜动用武力,进行直接干预。 文化上,发达国家也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着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使之朝有利于新殖民主义的方向和道路发展,尤其是非洲国家,其文化事业仍受英美法等国所制约。发达国家利用大众传媒宣传西方的价值观念,促使发展中国家实行政治多元化、经济自由化。于是争取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权利成为这些新兴国家的首要任务。 2.发展中国家自主意识的提高 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发展设置的障碍决定了发展中国家争取发展权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而发展中国家自主意识的提高,则为它们明确地主张国家和人民的发展权利提供了充分的现实性和可能性。 20世纪60—70年代,发展中国家人民为改变经济不发达状况作出了艰苦的努力,经济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殖民地时期形成的不合理的经济结构正在逐步改变,甚至有些国家正在发展为“新兴的工业国”。在政治上,发展中国家已经取得独立主权的国际法律资格,削弱了帝国主义在世界绝大多数地区的统治根基,也改变了联合国的面貌,使联合国逐渐变成谴责殖民主义,争取人权的重要讲坛。同时,发展中国家日益团结合作,建立起了区域性国际组织,通过了联合斗争的区域性国际行动宣言和纲领,并为此作出了巨大努力。如1955年的亚非万隆会议提出了改变旧的国际经济关系,实现经济独立的要求。会议最后公报提出的经济援助与合作、原料商品价格等问题,初步反映了发展中国家要求在平等互利合作基础上建立一种新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愿望。1961年第一届不结盟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初步讨论了发展中国家迫切关心的国际贸易中不等价交换与世界原料和初级产品的价格稳定问题,号召发展中国家在经济领域中同发达国家进行斗争。1964年,在第二届不结盟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上,发展中国家第一次提出了“建立一种新的和公正的经济秩序”的问题。1973年第四届不结盟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通过了《经济宣言》和《经济合作行动纲领》,使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思想变为行动。这两个文件成为第六届特别联大通过的《关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基础。这些都为谋求发展中国家的繁荣和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这些条件使发展中国家有一定的能力争取到机会通过国际社会而提出发展的权利要求。而发展中国家自主意识的提高,则使它们一改过去言听计从于发达国家的依附地位,为发展权的提出提供了主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