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 韩日两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继决定宣布各自的200海里排他性经济水域,使两国间原有的独岛所有权纠纷又有所升级。双方都声称对独岛(日本称“竹岛”)拥有所有权,并各自把划定 200海里排他性经济水域的基点放在该岛。韩国方面为了使目前韩国对该岛“行施主权”的状况既成事实,决定在该岛修建码头,同时频频派机舰在争议区举行军事演习,加强警戒巡逻等,摆出了决不让步的强硬姿态。日本方面也毫不示弱,他们一方面通过首相、官房长官、外务长官等高层官员发表谈话,新闻媒介发表评论等途径一再申明其对该岛的主权要求,另一方面时常派海上警备艇到争议海区游弋,并组织民间渔船到该海区进行示威等。在最近举行的欧亚首脑会议期间,尽管韩日两国首脑都表示,鉴于东北亚局势和两国的合作关系,不应该再让独岛问题引起的不和持续下去。但是,在国与国之间最为敏感的主权问题上,双方都不会善罢甘休。尤其是随着双方正式宣布各自200 海里排他性经济水域日期的临近,韩日两国围绕该岛所有权问题的纠纷可能还会进一步加剧。 一、韩日独岛纠纷的由来 这座韩国称独岛,日本称竹岛的小岛位于日本海西南部(东经 131度52分、北纬37度25分),由海底山脉中两座露出水面的小山峰及其周围随潮汐隐显的几十个小岩礁构成,面积约1.3平方公里, 是一个捕鱼据点。西北距韩国的郁陵岛约50海里,东南距日本隐岐岛约85海里。韩国在岛上设置了灯塔、航标,并派驻了警备人员。据说原来在岛上没有居民,可是到80年代,韩国为了表示其对该岛的所有权,从本土专门搬迁两三户人家在那里长期居住。 韩日间围绕独岛所有权问题的纠纷由来已久。据说,早在1693年韩日两国就该岛的归属问题曾举行过谈判。韩国人称该岛是朝鲜人金自周于1483年首先发现的,当时被命名为三峰岛,是流放罪犯和人们躲税的地方。而日本则认为该岛历史上就属于日方,1616年由日本人大谷川宜首次发现,过去叫松岛,后来改为竹岛。据历史资料记载,十九世纪后半期,独岛除了1881年以后几年被日本人控制以外,其余时间均为历代韩国政府所控制。最近韩国新闻媒介披露,他们发现了一份1809年日本江户幕府时代出版的《日本边界略图》,在该图中把现在的独岛称之为于山岛。韩国学者认为,现韩国的郁陵岛古代就被称为于山国,所以于山岛这个名称应来源于郁陵岛的古代名称,由此推断日本早已承认独岛为韩国领土。1905年2月22日,日本以岛根县第40 号告示宣布:“隐岐岛西北85海里处的岛屿称为竹岛,并属于本县”。1946年1月29 日麦克阿瑟总部对日本政府发出一项指令,规定独岛不属于日本行政权的范围。1951年1月18日,李承晚宣布“李承晚线”, 把独岛包括在线内并“行使主权”。1953年7月12日, 岛上韩军炮击了驶近该岛的日本海上保安厅巡视船,李承晚就此向日本提出抗议。1954年9月25日, 日本提议把该岛的归属交由国际法院裁定;1961年12月26日,日本再次声称对该岛拥有主权,要求韩国撤离驻岛人员和设施,遭到韩方拒绝。 1965年2月22日, 朴正熙政权同日本政府在东京签署了“日韩基本条约”和四项协定。根据其中的“渔业协定”,双方承认离海岸12海里内为各自专管渔区,12海里外至28海里间为共管区,废除“李承晚线”,决定将独岛的主权争议问题留待今后解决。但是,随着世界各国日趋重视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应用,日本政府对有关岛屿的主权要求也越来越迫切,态度愈加强硬。针对独岛所有权问题,从1977年起福田首相、安倍外相、武藤外相等日历届政府高层官员曾多次发表谈话,都明确表示对该岛的主权要求。近年来,韩日两国在独岛海区发生的军警磨擦和渔业纠纷也明显增多。可以说,双方围绕独岛所有权问题的纠纷已到了难以调和的程度。 二、双方所持原则立场以及所采取的基本对策 今年韩日两国都将宣布各自的200海里排他性经济水域。 独岛的归属问题关系到,韩日两国在总宽不足400 海里的日本海西南部海区如何划定两国专属经济水域界线的问题,这对双方利益攸关。 韩国认为,独岛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看,都毫无异义是韩国的领土,根本不存在主权纠纷,所以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韩主张,两国专属经济水域的界线应划在独岛和日隐岐岛之间。为此,韩方所采取的基本对策是: (一)坚持主权立场,防止纠纷国际化。1965年和1978年韩日两国围绕独岛周围12海里领海的所有权问题先后发生过两次外交磨擦。韩国现政当局认为,在这两次韩日官方交涉中,当时的韩国政府在主权问题上态度都不够坚决,因而同意在两国签署的临时协议中写进“独岛主权问题留待今后解决”、“独岛的归属问题留待以后继续协商”等模棱两可的话语,致使本不应该成为问题的独岛主权问题便成了问题,给日方提供了纠缠不休的借口。所以,这次韩国方面表示“独岛归属问题根本不存在什么纠纷,因此也就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一开始就摆出了一口咬定不留活口的坚决姿态,并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统一认识、统一口径,力求使政府在此问题上的原则立场规范化,不给对方提供任何借题发挥的口实。关于日言把独岛问题提交国际法院裁决,试图使该主权纠纷国际化的图谋,韩方认为,按照国际法原则,国际法院受理纠纷案的首要条件是发生纠纷的各方都同意提交,否则就无法受理。所以独岛归属问题只要韩国不同意就提交不到国际法院。 (二)加强对独岛的建设和控制。独岛目前由韩国控制。随着韩日间独岛主权纠纷的加剧,韩国明显加强了对该岛的建设与控制。岛上原来只有灯塔、航标等简易航行设施,没有人员居住。可是近年来韩当局为了加强对该岛的控制,先后采取了派驻警备人员,迁移常住居民,建立专门用于监视海面的雷达站,修建渔业码头,为独岛海区安全专门设立军警协调警备体制等一系列措施。最近韩当局还宣布,为了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随时向独岛海区提供空中支援,韩国将在郁陵岛修建简易机场。这都充分反映了韩国政府试图永久控制该岛,并使其既成事实的决心和意图。 (三)加紧做好与贯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的国内立法和相关机构以及制度建设。为了防止日本方面钻空子,韩国认为没有必要急于宣布200海里排他性专属经济水域,待日本宣布之后再作对策也不迟。据悉,韩国国会于1995年12月已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至今仍未公布与此有关的200海里排他性经济水域。目前, 韩国正致力于有关国内立法和相关机构以及制度建设,成立了“政府海洋开发委员会”,公布了“海洋开发基本计划”,并正在研拟有关海洋开发和海洋权益方面的国内政策法规,以便在今后有关海洋权益方面的对外交涉中,减少失误确保其主动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