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65.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041(2006)03-0017-09 福柯和德里达无疑是整个后现代哲学对中国当代思想影响最大的两位。因为这两位的出现,也因为其思想对中国当代既定的思想文化场域构成直接对话关系,使得古典时代缩减了。但是,也有一个现象颇为令人奇怪,这两位哲人在当今中国之被运用和重视,似乎是并行不悖、相得益彰的事,他们之间的思想区别乃至于分歧、冲突并没有人认真对待。这种现象其实在国际学术界也是如此。人们并不想深究,更不想追究两者思想的分歧,而是更乐于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各取所需。例如,福柯的思想经常变成“话语权力”、“知识考古学”、“监禁与惩罚”等等;德里达的思想因为诡秘莫测,结果只剩下“解构”二个字,而且是在曲解的前提下。对于那些非专门研究者来说,似乎仅有这些概念和术语就足够了;福柯与德里达经常互补,相互诠释。因此,探讨一下这两位思想家之间的一些分歧和差异是十分必要的。由于篇幅关系,本文特选取德里达早期对福柯的“我思与疯狂史”问题的批判来探讨他们的思想交锋及其对各自学术展开的意义。 一、福柯的理性与疯狂史 德里达对结构主义的批判并不是一项有目的或有计划的写作行动。身在结构主义的风暴中心,他感受到结构主义的强劲力量,他没有顺应这种力量,仅只是因为他的个性和他的思考方式。结构主义无法使他的思想,特别是他对文学的理解可以协调一致。他几乎是挣扎着逃离结构主义,之所以说他是挣扎,是因为他一开始思考反对结构主义时,选择的批判对象是结构主义中最具异类色彩的人物,也就是说他最有可能接近这种超出结构主义的思想,但他还是要顽强地把自己的思想立场与之作出区分。一个是进行结构主义诗学研究的让—罗塞托,另一个是福柯①。福柯后来被看成是后结构主义的代表人物,总是与德里达相提并论,似乎他与德里达的思想如出一辙。在把福柯列到后结构主义序列中去时,所举的理论标志也无非是拒绝历史与主体,而这两者是作为典型的结构主义大师的列维—斯特劳斯都持有的观点和立场。所有关于福柯的后结构主义特征,都可以在当年谈论结构主义的理论中找到。尽管关于历史的“非连续性”、关于话语、关于权力等,这可以看成是结构主义的深化,可以看成是结构主义与历史的调和,也不会到“反”或“后”结构主义的地步。福柯转向后结构主义当然也不是理论的虚构或夸大,福柯后来转向“系谱学”才更具后结构主义特色。德里达对福柯的批判也并不是针对福柯的结构主义,只是当时福柯被作为主将划进结构主义阵营,对福柯的批判可以看成是德里达向结构主义的挑衅。现在看来是大水冲了龙王庙,都是后结构主义领军人物,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就是当时,也同样如此,同为结构主义圈子,德里达的批判也像是内讧。事实上,对于德里达和福柯来说,这项批评活动,还带有另一层困扰,那就是德里达曾经作为福柯的学生,福柯比德里达年长四岁,德里达在法国高师的毕业论文曾求教过福柯,德里达曾经提交一篇有关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论文申请教师职位②,阿尔都塞把论文转给福柯,但福柯也表示看不懂德里达的论文,无从评价,结果德里达落选。德里达显然还是认福柯为师的名份的,不管是否言不由衷,在《我思与疯狂史》的开篇还是费了口舌解释一番师生之间的蒙恩与真理追寻的辩证法。据说,1963年,德里达在索邦大学作这场演讲时,福柯坐在后排一言不发,保持着审慎的姿态③。 《我思与疯狂史》对福柯的批评读起来依然令人费解,其主旨集中在三个要点上:其一,关于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与疯狂的关系;到底笛卡儿的“我思”排除“疯狂”还是包含疯狂?其二,是否存在一种疯狂的历史?是否可能书写疯狂史?其三,德里达的潜台词实际上就是说,福柯其实是在理性的意义上来书写“古典时代疯狂史”,而这种书写是不可能性的书写。如此几个要点,直击福柯观点和立场的要害处。 福柯的《古典时代的疯狂史》第一次出版于1962年,相比较起后来名声卓著的《词与物》来说,这部书在当时的反响就谈不上强烈。这部书在当时法国的遭遇也有点小波折。实际上,福柯在1958年就完成书稿,他请巩居廉审阅,后者作出高度评价,并且认为不必做任何修改就是一篇博士论文。但在1961年5月,这部书稿遭到伽里玛(Gallimard)出版社拒绝,后来才由普隆书店(Pion)出版,书名为《疯狂与非理性:古典时代疯狂史》。5月20日,在索邦大学答辩通过国家博士论文,福柯获得文学博士学位。④这部在福柯的学术生涯中举足轻重的书,居然长时期只有英文版的节译本,以至于直到1990年,有位英国学者特地为此写了一篇引起激烈论战的文章。其文章的标题称《疯狂史》是“未为人知的书”(An unknown book by Michel Foucault),这显然充满了反讽意味。英美学术界讨论福柯这部书涉及的问题,经常引用节译本,以至于意思与原著相互矛盾。中文译本在1999年由三联书店出版《颠狂与文明》,这也是据英文节译本译出的版本。中文全译本由林志明于1998年译出在中国台湾出版,内地简体字版直到2005年才由三联书店出版。这部厚厚的著作显示了福柯驾驭历史材料的强大能力。福柯写作古典时代的疯狂史,并不是知识的历史,而是一种体验的“初步运动”。这也不是精神治疗的历史,而是疯狂本身的历史,他要写出的是一种活生生的疯狂,在被知识捕捉前的疯狂。在这一意义上,福柯的思路和研究方法与当时时兴的结构主义有明显的共同之处。他发掘疯狂史的意义的做法在于:对一组历史整体进行结构研究,这些结构包括概念、体制、司法和治安措施、科学观念等等。这样的整体使得疯狂保持在被捕捉的状态之中,它的原初状态也不可能完全重构。福柯同时表示,即使不能达到这个无法认识的原初纯真状态,结构研究也必须上溯到同时连结又分离理性和疯狂。 福柯虽然表示他要写出原初状态的疯狂史,但他的思路却是沿着疯狂与理性的关系来展开。他探讨16世纪的批判性思考如何开始建立特权,疯狂体验被纳入关于人的思考之中。他描述16世纪的疯狂与理性构成的关系:其一,疯狂成为一种和理性相关的形式,疯狂与理性之间的关系具有逆转的可能。其二,疯狂甚至成为理性的一种形式。它被整合于理性之中,或者构成理性的一个秘密力量,或者成为它的一个显现时刻,或者成为一个吊诡的形式,让理性可以在其中意识自身。福柯说道:“理性发现疯狂原是它自己的一个形——其实这是一种排拒除魅的手段,它排除所有可能的外在力量、所有无法化约的敌意、所有的超越性记号;但,就在这么做的同时,理性也把疯狂放在它自身活动的中心,说那是它本质里一个不可或缺的时刻。”⑤福柯指出,在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初期,疯狂的真相就是理性的胜利,理性在终局的全盘掌控。因为,疯狂的真相,就是存在于理性的内部,成为它的一个形象、一个力量,它就像是理性的一项暂时需要,好让它更能肯定自身。福柯分析这一时期的文学艺术作品来揭示疯狂多次出现的秘密所在。这个时期的艺术努力寻求掌控一个自我追寻的理性,它认识到疯狂的存在,也认识到它自己的疯狂,把它圈起来,又侵入其中,最后将它征服。福柯认为这就是典型的巴洛克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