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我虽然很早就阅读斯特劳森的著作,但跟他本人讨教哲学却是从1994年开始的。当时我在牛津工作,与尼克·巴宁一起编著一部西方哲学辞典。斯特劳森作为中英暑期学院的名誉院长出任该辞典的顾问。这一关系使我常常可以名正言顺地去“打扰”他。每次的谈话都是以辞条的内容开始,然后展开到我自己感兴趣的而又跟斯特劳森自己的著作相关的哲学问题。每次我去找他,总是准备一大堆在翻阅不少材料后仍得不到答案的问题。当然斯特劳森并不总是能给我一份明确的答案,可他却总能举重若轻地分析问题的各个方面,追述相关的各种概念和命题,并详尽评论有关论者的观点。他在解释过程中体现出的深邃洞察力和广袤智慧,总给我一种不常能感受到的思想冲击力。颜回赞叹孔夫子曰:“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求教于斯特劳森使我确实领悟到了颜回的感受。 我们的辞典①在国内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中英文对照本,在国外则由牛津的布莱克威尔出版公司出版了纯英文本。它也包含着斯特劳森这位名副其实的顾问的诸多心血和智慧。斯特劳森是20世纪最严谨的逻辑学家之一,可在生活中他是和蔼可亲的长者,而不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面英国绅士。有一次在尼克家一同就餐,斯特劳森在畅饮了几杯五粮液之后,豪情勃发,用拉丁文背诵了一大段维吉尔的诗,又用法文高歌一曲,惊倒四座。他也乐于助人,对后学总是给予鼓励和支持。江怡兄已在他的文章中提及斯特劳森对中国的哲学事业的热情,我自己也蒙受他颇多提携。1997年,我想去美国找一份永久性的希腊哲学的教职。从来不肯用电脑写作的斯特劳森为我手书了不少封推荐信。后来我获得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的教职时,他又专门写来热情的贺信。今年6月,我将去牛津开会,本来计划着一定去拜望他,不曾想他却于此时驾鹤西去,让我痛惜不已,无限怅然。 第一次阅读斯特劳森的名著《个体》时,印象最深的是他在导言中所做出的“描述性形而上学(Descriptive Metaphysics)”与“修正性形而上学(Revisionary Metaphysics)”之区分。描述性形而上学揭示并阐明我们思考世界的概念结构的最一般的特征;而修正形而上学则认为现实世界与我们在日常语言中的世界图画有异;要把握真正的现实结构,必须抛开或改变我们的日常思维。对形而上学的这两种区分的有效性一直是有争议的,但不会有人否定该区分对20世纪后半叶分析哲学走向的影响。当时形而上学饱受逻辑实证主义的“拒斥”,在分析哲学中毫无地位。可斯特劳森却说明描述性形而上学不但是无需拒斥的,而恰恰是分析哲学所必需的。因为逻辑分析不应该只是说明概念使用的充分的及必要的条件,而且也必须揭示我们世界的概念构架的一般特征。可是这后一任务必须要引入实在世界的问题。语言概念构架的最基本的单位是主谓项关系,可无论是语言哲学还是逻辑都说明不了主谓结构自身的种种差别。主项与谓项的差别相应于形而上学中的特殊与普遍的差别。当我们在一个陈述中引进主项时,我们便确立了一个经验实在。于是外在世界不再是所谓的“伪问题”了,形而上学在分析哲学中恢复了尊严。 对于我自己的兴趣而言,最关心的是斯特劳森对亚里士多德在这二者划分中的定位:他把亚里士多德放在伟大的描述性形而上学家的序列中。初看起来,这毫无问题。亚里士多德通过对主谓项关系的考察得出世界上事物的分类及其关系;而这正是斯特劳森描述性形而上学的根本出发点。可是,亚里士多德又有一个“不动的动者”的学说,它明显地属于修正性形而上学。所以我当时便有一个疑问,觉得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不只是描述性的,并由此对斯特劳森所划分的两种形而上学的关系也发生了困惑。 亚里士多德把on(“being”,“是”或“存在”)分作四类:偶性之是,真假之是,范畴之是及潜能与现实之是。他对前两类“是”只作了简单的处理,而把形而上学的研究中心放在后两类“是”上。那么这后两类“是”究竟有什么差别呢?亚里士多德学者基本上不予重视,总是认为对“范畴之是”的研究包容了“潜能现实之是”。可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对它们的研究是不同的课题,而且他特意不把潜能现实放在范畴表上。我在研究中逐步发现,这两类“是”的区分其实对我们理解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范畴之是”是建立在以主谓关系为核心的语言结构上的,是反映在主谓关系概念构架中的现实世界的结构。对它的研究构成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论、本质论、定义论等。与此相对照,“潜能现实之是”与以主谓关系为核心的语言结构无关,而是对动态现实的把握。对它的研究构成了亚里士多德的运动论、原因论、目的论及不动的动者论。这两种“是”的区别贯穿在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每一层次中。他其实有两种关于ousia(“本体”,“实体”)的理论:一是把ousia看作“范畴之是”,另一是把它看作“潜能现实之是”。他也有两种形式质料论。按照一种理论,形式质料与潜能现实无关;而按照另一种理论,形式质料与潜能现实密不可分。以上这些观点我先是以一个纲要形式以“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七,八,九卷中两种形式质料观”为题发表于1997年的《牛津古代哲学研究》上,后来又扩展成一部题为《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中的“是”的结构》(2003)的专著。 当我初步理清关于亚卫士多德形而上学的思路时,我忽然意识到,能从“范畴之是”与“潜能现实之是”的区分这一角度去解析亚里士多德,根源之一正是斯特劳森的“描述性形而上学”与“修正性形而上学”的区分。在相当程度上,亚里士多德对“范畴之是”的研究是描述性形而上学,而他对“潜能现实之是”的研究则是“修正性形而上学”。这就是说,第一次读《个体》时对斯特劳森关于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性质定位的疑问,一直萦绕在脑际,不知不觉中在驱使自己寻找一个满意的答案,虽然这个答案表明斯特劳森对亚里士多德的定性是片面的。在一次谈话中,我向斯特劳森介绍了自己的观点。他很感兴趣,就亚里士多德的范畴概念及《范畴篇》与《形而上学》第七卷的关系提出了许多细致的问题。至于亚里士多德亦是一个修正性形而上学家的问题,他则笑笑不予作答(他把康德看作是另一个描述性形而上学家,我也问过他康德的“自在之物”如何能是描述性的,他也笑笑不予作答)。我没有进一步追问,因为没有必要。斯特劳森是哲学家,他自己认定他的事业始于亚里士多德,并力图将这一事业推进一步。至于对亚里士多德的解释是否全面,这不是他所感兴趣的问题。同样,我的兴趣亦不是去与斯特劳森争论有关他对亚里士多德的解释。我只是要满怀感激地告诉他,他的工作是如何启发了我在亚里士多德研究中找到了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