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44(2006)01-0049-06 胡塞尔在《笛卡儿式的沉思》中说,“先验的自身经验”并不在于“我在”的空洞同一性,而是“自我的一种普遍确然的经验结构(例如,体验之流的一种内在时间形式)”[1] 39。体验的时间结构就是纯粹自我的功能方式,也就是“绝对的主体性”,是主体“内在先天的”、“绝然的”结构[2]。对于作为绝对主体性的时间之流,胡塞尔的矛盾——或许正是由此显示出其主体性之创生和其方法论之根基——在于:既把这条时间流当作前自我的或使自我得以生发的绝对构造(absolute constituting);又认为这种时间流有形式上的结构(即“活生生的当下”),而且这种构造又是绝对意识进行本质直观后的发现(constituted)。于是,本来作为方法论基础的现象学自我(实际上,即便这种自我,其本身也还有发生的问题),同时又成为这种绝对的时间之流的基础,或使其得以显现的条件、前提和预设。而后者本来已经是在“向某某显示”意义上的在场(的形式结构),却又成为所有在场的东西得以存在的根据。这样的矛盾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极其突出地表现在所谓“充实”意义上的“构造”这个宗旨上。可以说,这个悖结集中表现在时间—意识的被动综合的功能以反对它的阐释上。这是胡塞尔向发生现象学过渡的原因,也是他后期的主题。下面我们就探究处于已经在意识的隐晦之处所发生的情况以及常常有可能成为盲点的现象学的方法论基础中的时间问题。 一、感性个体与时间意识 在胡塞尔的《经验与判断》中,作为逻辑谱系学(即逻辑发生学)的“先验逻辑”将一切谓词明见性奠基于经验明见性之上。而经验“在最初和最确切的意义上便被定义为与个体之物的直接关系。”[3] 42于是,作为“对象的自身给予”的明见性便落实于个体对象的明见性之上了,“这样,探讨对象明见性的性质就是探讨个体的明见的被给予性。而个体对象的明见性则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构成了经验概念”[3] 42。但是,对这种“最终原始的经验明见性”,或者说“真正原创活动”的发现确实不会那么轻而易举。实际上,胡塞尔认为排除全部观念化是不可能的,这不仅是语言的普遍性问题,而且更在于,凡是谈及对象的地方就已经有一种主动性了:对象化总是一种自我的主动作用,“一切从背景中发出刺激作用的东西从一开始就是在某种‘对象性的理解’中被意识到的……作为知识取向的可能基底而被理解的……未知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时是一种已知性模态”[3] 54。于是,在胡塞尔所谓“完全素朴的”、“指向单纯的物体性的”“感性知觉”中所获得的“作为被动地预先给予的经验基础的纯普遍的自然界”,即作为“信念基础的领域”的世界,最终却成为“一切可能的判断基底之视域”[3] 56。在这个“视域”中发生的仍然是“本质直观”,个体再次成为观念的例子,或者说“个体”本身就是观念化的产物,是在世界视域中凸现的。正是因为任何有关一个单个物的经验都有其内在视域,所以,“在发生学上”更原始的对单个的存在物的指向,最终也只有回落到作为“普遍的”被动的预先被给予性的作为“整体”世界的信念中。用胡塞尔的话说就是:“自我之所以能够经验到一物,这取决于一种本质的发生”[1] 107。 总之,在胡塞尔那里,意识总是保持清醒的,即使不是对象性的场景,也不会是“单纯的混沌”,而“总是具有确定结构”[3] 92。这种原被动性尚且如此,就更不用说那种“在作为在一种固有的习性中保留下来的构成物的多种统觉的被动发生”[1] 108的“第二性的被动性”(即对新的主动性而言是动机性的被动的在先被给予性)了。《经验与判断》所论述的被动性实质上就是前述谓的“构造”,论述的主体部分就是从最基本的“综合”开始的。应该说这是智识主义的胡塞尔的知识论宗旨的必然归宿:“通过把现象学的问题还原为对可能意识的诸对象性的(静态的和发生学的)构造这一统一的总标题,现象学似乎就正当地表明了自己是一种先验的认识论。”[1] 111 不过,不是本质向度上的感性原素问题也早就处于发生先验现象学转变之后的胡塞尔的视野中了。贝尔瑙手稿中,在处理“新奇之物”(Neuheit)以及原体现的可能性问题时,胡塞尔虽然最终再次将其归入先验逻辑,但也曾一度处于自我怀疑之中[4] 131,其中就有对“以时间性为根基的个体性”实即“感性原素或被动性”的关注。但是,真正的个体性——突出地以“原被动性”的方式呈现出来——只有在时间性问题域中才可能凸现。因为在胡塞尔这里个体性问题只是被作为被动“综合”的一个维度,而“被动综合”作为一种使两个感性的原素统一体从它们自身得到联结的触发性的、联想的结对,虽说是从感觉材料自动发生的自身联想中自己呈现出来的,但终究还是被胡塞尔归结为时间自身的综合问题:“这种使其他一切意识综合成为可能的普遍综合基本形式,就是无所不包的内在时间意识”[1] 59,而作为综合的基本形式的“认同”就是“以连续的内在时间意识的形式向我们呈现”的[1] 56。当然,这种“支配一切的被动地流逝着的综合”[1] 56不以主体的任何能动性为前提,反而是所有能动性得以可能的前提。这种在我思之前、甚至在无自我的情况下发生的“时间化”,被胡塞尔称为“原被动性”。他认为,总体来看,“主动性的任何构造都必须把某种预先给予的被动性作为最初阶段设定为前提”[1] 107。但是,这种前建构的时间之流仍然具有“内在时间性的原始建构的合规律性”[3] 132。而任何一种这种“纯触发性的在先被给予性”[3] 78,作为一种视域意识,“一个完整的觉知场景”[3] 99,都是时间意识综合的结果。不仅如此,我们甚至可以说,正是借主体天生具有的时间化的构造能力构造出体验的原初统一,意识才在时间化中构造了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