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自主性还是接受性? 谢文郁 (山东大学 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100) 中图分类号:B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839(2006)01-0047-14 自由就其原意而言可以简单地定义为:随心所欲。但是,“心”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存在;它包含了人的思想观念和情绪意志。考虑到人的思想观念的复杂性,考虑到人的情绪的不确定性,以及人的意志的可变性,我们发现,人在随心所欲时一定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所随的“心”是指哪一个思想观念?当不同甚至冲突的观念出现在人的生存中时,人根据什么来评价并选择其中之一?人在选择时其情绪和意志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等等。在西方思想史上,这样的问题从柏拉图讨论雅典人的自由观时就出现了,此后一直在推动西方思想史关于自由概念的讨论。本文不拟全面追溯西方思想上的自由概念讨论,而是把分析集中在近代哲学中出现的两种自由观,即自主性自由概念和接受性自由概念。 近代主体理性主义的自主性自由概念始于笛卡尔的主体概念。主体拥有终极判断权,表现在选择上便是所谓的自决权或自主权。换句话说,当人能够按自己的意志进行判断并选择时,人就在行使自主权,因此而拥有自由。在这个意义上,自由就是人类生存的出发点。康德对这个自由概念进行深入地分析,并在理论(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上给出相当完整的说明。然而,当他企图从宗教的角度来证明自主性自由概念时,他发现了人类生存还可以有另一个出发点,即基督教的恩典。不过,康德认为从理论上无法论证恩典概念,因而无法在理论上对它说明。然而,齐克果对自由进行了深入的生存分析,却给出了一个以恩典概念为基础的接受性自由概念。这样,在自由概念问题上,西方近代思想史向我们展示了两套言说体系:主体性自由概念和接受性自由概念。 中国学术界对自主性自由概念已经有相当广泛的讨论,却基本上没有涉及关于接受性自由概念的讨论。① 追究其原因,我想乃在于中国学术界缺乏西方思想界中的恩典意识。这一缺乏严重影响我们对西方近代思想史自由概念的深入把握。针对中国学术界的这一状况,我想在本文着重分析康德对恩典概念的搁置,及其带来的困境,进而讨论由齐克果所演示的生存分析和接受性自由概念。 1.善概念和人类生存 人类生存的原始动力是维持生存,即从这一时刻的生存到下一时刻的生存。因此,对于人来说,任何事情,只要有助于维持自己的生存,就是好的。也就是说,人在自己的生存中总是追求好的东西。对于这一点,柏拉图深刻地观察到了,并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论证,明确提出“人无论如何都在追求好处”这一断言。为了讨论方便,我在下文中称此为“柏拉图原则”[1] (美诺篇77B-78B)。 柏拉图进一步分析到,如果人在生存中只是追求好处,那么,得到这好处就会使他感到满足;相比之下,如果总是碰得头破血流,他就不会有满足感。因此,按照自由就是随心所欲这一自由定义,一个人在生存中拥有多少满足感,他就会感觉到有多大的自由。 但是,人对于什么是好处这一件事并不那么清楚。一个人今天得到的好处,可能给他带来的是明天的害处,比如纵欲和酗酒。同样,一个人今天的苦难(不好的遭遇),给他带来的更大的福分,比如磨练和学习。如果人们在一种目光短浅的善观念的束缚下,他们自以为在追求善,其实却是在追求恶。这样,当他们实现他们的追求时,得到的是毁坏他们的生存。柏拉图指出,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的“随心所欲”并没有带来自由。柏拉图提出“洞穴比喻”来说明他的观察和分析。 让我们想象一个洞穴式的地下室,它有一长长通道通向外面,可让和洞穴一样宽的一路亮光照进来。有一些人从小就住在这洞穴里,头颈和腿脚都绑着,不能走动也不能转头,只能向前看着洞穴后壁。让我们再想象在他们背后远处高些的地方有东西燃烧着发出火光。在火光和这些被囚禁者之间,在洞外上面有一条路。沿着路边已筑有一带矮墙。矮墙的作用象傀儡戏演员在自己和观众之间设的一道屏障,他们把木偶举到屏障上头去表演。[2] (第7卷514B) 人在洞穴中生活习惯了,完全相信他们在日常生活所看到的“墙壁”上的影子是真实的。如果让他们来到洞口去观看那些洞外的在阳光之下的万事万物,他们马上就会迷惑不清,因为对他们来说,它们是陌生的,其真实性无法把握。于是,他们把墙壁上的影子当作真实的事物来追求。当他们实现他们的追求时,得到的只能是那些不真实的东西。这样,他们是无法追求到他们生存中的真正的好处的。如果自由就是随心所欲,就是追求善,那么,在错误的“善”观念之下,人们无法得到真正的善,从而无法实现自由。因此,柏拉图总结说,要得到真正的自由,首先要拥有真正的善知识。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认识研究善知识。 在柏拉图的观察中,人类生存有两点事实是实实在在的,1)人无论如何都追求善;2)人在任何时候都自认为拥有真正的善知识。由这两点可推论,如果人们之间的善知识不相一致,甚至相互冲突,那么,任何一种善知识对另一种相异的善知识进行评价时,一定把它评价为恶。我们看到,每一个社会都有彼此相异的善知识。这一社会事实使得人类生存无法摆脱恶。而且,当人们固执自己的善知识,排斥任何与己相异的其他善知识时,就不可避免地伤害他人的生存,从而导致社会冲突。社会冲突给人带来的各种灾难,损害了每一个人的生存。这显然是不符合人对善的追求的。因此,一个社会必须确立一种共同的善知识。柏拉图认为这就是至善,每一个人都要通过学习和研究来达到这个至善,并在它的指导下达到人人各尽其职,形成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