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回顾 为了规范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国务院1996年出台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开始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改革,明确提出了“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自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管理。财政部门要在银行开设统一专户,用于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部门和单位预算外收入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此,我省为了稳步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着重在以下两个阶段下功夫: 1.清理阶段。完成了“三项清理”,即清理单位收入项目,核定收费标准。坚决取消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对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项目、标准,按执收单位顺序编码,归集成册,供各地和各部门掌管使用。对自定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实行报警制度,严格控制“三乱”。清理银行账户,统一开设财政专户。取消单位多头开户,财政统一设立非税收入归集户,原则上允许一个单位开设一个支出账户,对确有必要的可开设一个收入过渡户,收入过渡户除财政划解外只能收不能支,支出基本户除财政核拨支出外只能支不能收。在清理票据方面,成立了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按照统一印制、统一发放、分级管理的原则,取消各地、各部门的自制票据,对票据的“印、发、领、用、核、销、查”各个环节严格管理,实施专人负责制。 2.分步实施、逐渐推进阶段。我省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与全国大多数地方一样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加强的过程。自1986年财政部《关于发布〈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通知》([86]财预字第228号)出台以来,我厅按照财政部有关加强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基金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规定,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配合,逐步加大了对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力度。并对部门(单位)的罚没收入实行罚缴分离的管理办法,有效地遏制了部门(单位)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1999年由财政部、监察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我省把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开始着手进行研究,并专门成立了非税收入管理处,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结合财政部有关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的要求和规定,先后拟发了《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安等部门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预[2002]3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预[2002]55号)、《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预[2003]34号)、《关于加强经营城市和经营土地收支预算管理的通知》(川财预[2003]32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非[2004]9号)等一批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加强全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促进“收支两条线”改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1年1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改革的决定》以后,我们把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作为推进我省“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一项核心工作,配合于“金财工程”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了财政国库制度集中收付改革的步伐。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级政府非税收入实行代收的管理办法》的要求,我省已在省级1427个执收单位推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管理模式。目前全省各市(州)、县已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对非税收入均实施了票款分离的管理办法,一些县(区)的部分乡镇也开始推行非税收入票款分离的管理办法。截至2004年底,全省已有16个市(州)和59个县(区)启用了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我们按照国务院批转财政部、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有关要求,立足于我省的实际情况,在全国率先实行了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并将预算外资金纳入了改革范围,加强了省级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有效堵塞了财政支出“漏洞”,提高了财政收支的透明度,促进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深化,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到2004年底,累计已有130个省级部门及所属352个二级预算单位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对522个二级预算单位实行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的办法。省级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支出总额达161.4亿元,其中直接支付资金87.6亿元、授权支付资金73.8亿元。 在总结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初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省加快市(州)、县改革步伐,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全省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截至2004年底,已有16个市(州)进行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纳入改革试点的单位共计1865个,纳入改革的财政资金达40.18亿元,其中直接支付资金31.28亿元、授权支付资金8.90亿元;有111个县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或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相结合的改革,纳入改革的单位共计9310个,纳入改革的财政资金达131.57亿元,其中直接支付资金106.23亿元,授权支付资金25.34亿元。目前,省级已全面推行了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制”改革,市(州)、县的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工作进展顺利,建立了“票款分离、收支脱钩”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 在支出的管理方面,为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改革,我省从2001年起在省级开始试行部门综合预算试点,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并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了执收执法部门的办案经费,真正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截至2004年底,省级实行部门预算改革的单位已达137个;全省21个市(州)中除甘孜州本级正在部分试点以外,其余市州都在市本级全面实施了部门预算改革,共有2976个市级单位纳入了部门预算;全省181个县(区)中有64个县(区)全面推行了部门预算,另有61个县(区)进行了部门预算试点,此项改革占全省县级总数的69%。部门综合预算的实施为“收支两条线”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