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营银行这个话题自1993年樊刚教授首次提出之后,理论界一直在争论不休。对于是否应该放手发展民营银行、机会是否成熟、如何改革、采取何种改革路径,是新建还是改造等问题……林林总总,各执己见。 所谓民营银行,与“民营经济”一词的产生一样,也是中国本土化的产物。关于民营银行,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四种不同的界定: 一是产权结构说,认为民营银行就是由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二是资产结构说,认为民营银行主要应当为民营企业服务,向民营企业贷款(晓亮,2001)。三是公司治理结构说,认为民营银行应该是“具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以市场化机制来经营、并由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徐滇庆,2002)。四是经营者身份说,认为根据经营者身份可将银行分为国有国营、民有国营、国有民营和民有民营,而民营银行包括国有民营和民有民营(张吉光、郭凌凌,2002)。 综合上述观点,并结合民营经济的定义:一、民营经济强调的是经营形式,而不是所有制类型;二、就经营形式而言,民营经济是相对于国营经济而言的,是指采取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在竞争中谋求发展的经营形式。)。笔者认为,民营银行的定义也可从两方面入手:第一,民营银行强调的是经营形式,而不是所有制类型,民营不等于民有;第二,就经营形式而言,民营银行对应的是国营银行,而不是国有银行。因此,民营银行是指完全按照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则运作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既包括民有民营(即私营银行)的典型形式,也包括国有民营的特殊形式。具体来说民营银行应该是非官方经营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改组而建立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也就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民营化)来达到民营化目标。 本文试图通过对当代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及俄罗斯、台湾等国家(地区)推进银行民营化改革的实践经验与教训的剖析,结合我国经济及金融体制改革的宏观背景,探讨发展我国民营银行的可行性,旨在说明发展我国民营银行已具备政府制度供给的客观基础和现实可行性。 一、国际民营银行发展状况与借鉴 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尽管国有银行仍然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但民营银行已日益成为银行业的主流。世界银行金融市场发展局从1998年起,用了三年时间,对世界107个国家的金融和银行体制进行了系统的调查。广泛搜集了各国银行所有制结构及变化趋势等情况。调查表明,截止2000年底,民营银行资产占全球银行资产的比例已接近70%。国有银行比重最高的包括中国、东南亚、拉美和原苏联等国家和地区。有些国家的国有银行资产占比高达50-80%,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经济发达国家,特别是北美和澳洲,国有银行比重已低于10%。调查显示,就发展趋势而言,自1990年以来,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民营银行的资产比重总体呈上升趋势,而国有银行资产比重则在不断下降。近年来,发达国家国有银行资产比重平均由40%下降到20%,发展中国家则平均由60%下降到40%。可见,发展民营银行是符合国际银行发展趋势的选择。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虽然,中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历程必然反映了其具有中国特色的变迁轨迹,但通过了解世界各国在民营银行制度变迁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可以帮助我们少走弯路,减小改革成本。在此,本人选择了俄罗斯和台湾两个经济体的民营银行制度变迁历程进行分析。选取这两个范例的出发点是:俄罗斯与中国都处在由集权计划经济向现代化市场经济转轨的实践过程中,虽采取的改革路径不同,但情况颇有相似之处,其成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台湾与中国大陆地理、文化相近,改革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当前大陆相当,较易比较和参考。 (一)俄罗斯 俄罗斯经济体制改革前,与中国同样实行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同处于由集权计划经济向现代化市场经济转轨的实践过程中,两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措施大体相似,经济微观基础相似。只是在路径的选择上,俄罗斯直接对被国家垄断的国有资产实行了民营化改革;而中国在被垄断的国有资产体制外大力发展了民营经济,强化了市场竞争的微观基础。俄罗斯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在银行业改革中尤为明显。这一点已被随后而来的金融危机所证实。俄罗斯银行民营化的教训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改革路径的选择上,以增量改革为主,盲目追求民营化速度,不注重新旧体制的衔接。正如一位学者所说,“中国的产权改革是老树发新芽,俄罗斯是砍掉老树栽新树”。90年代初,叶利钦接受了以新古典经济学为理论依据的政策建议,实施了“休克疗法”。俄罗斯转轨的设计师们片面强调银行民营化的速度,认为民营化的实现速度要比如何实现民营化更为重要,如果拖延民营化的实际进展,等到法律制度完全建立后再实行民营化,就有可能导致反复,主张必须快速进行民营化。因此,俄罗斯的银行民营化方案,其出发点不在于民营化最初能否成功,而是要通过民营化尽快形成一股市场力量,进而推进改革进程。但以这种理论为主导的极端自由主义的金融政策和以增量为主的改革路径选择,在实践中表现为一种“急风暴雨”式的改革,一方面充满了超经济的掠夺行为,大大损害了国家金融秩序;另一方面,国有资本从银行业的快速、大规模退出,使大量小而全的民营银行如雨后春笋般涌出,但由于缺乏抵御风险的能力,在瞬息万变的国际金融风暴面前不堪一击,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这恰恰应验了一句话——欲速则不达。演变应选择成熟的时机,平稳过渡、逐步完成,急于求成可能会招致失败。 2.缺乏配套的制度环境,致使金融系统内问题累出,最终导致危机。我们已经谈到,银行业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如果在还没有建立起一整套市场规则和比较完善的监管体系的情况下,就急于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限制,势必让一些不合格或素质低下的成员乘虚而入,为了达到金融资本逐利的目的肆意投机,扰乱金融秩序,后果不堪设想。俄罗斯在全面放开金融的同时,一方面,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市场准入机制,短时间内就出现两万多家银行,进入的多数是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资本,短期行为明显;另一方面,缺乏成熟的金融监管体系去引导和约束民营银行的经营行为,结果是金融投机盛行,俄罗斯的金融体制很快就被破坏,金融财税机制全面瘫痪,导致国民经济的一半以上变成地下经济,大量资金外逃,并最终导致金融危机。根据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和俄罗斯科学院的一项联合研究,上世纪90年代从俄罗斯外逃的资金接近3000亿美元。银行准入机制和监管体系的缺失,是俄罗斯银行民营化失败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