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科学发展观”的讨论中,“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广为关注的重大问题。而从目前讨论的情况来看,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似乎还存在着一些差异和分歧;其中特别需要注意的,便是如何将这一问题提升到应有的高度,从社会整体的意义上加以把握,而不能理解得过于偏狭。这里便打算就此谈一些看法,以参加讨论。 一、所谓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应是包括各个基本领域在内的完整的结构体系,而不能仅仅是某些狭义的社会事业 从一般的意义上说,所谓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起来,共同加以推进。但是这里首先需要搞清楚的是,所谓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究竟是指什么?按照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这个“社会”主要是指社会保障、就业安置、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因此,所谓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也就是要将经济发展与这些社会事业的发展协调统一起来。这种观点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社会”这一概念本身是可以从不同意义上去理解。然而问题在于,如果我们是要将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基本要求来对待,那么仅仅在这个狭窄的意义上去理解“社会”概念,就是十分不够的了。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作为一个完整的结构体系,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基本领域所构成的。这些基本领域在社会结构体系中各有其特殊的价值意义,是不可或缺的。与之相应,所谓社会发展的整体进程,也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所构成的,没有这些结构领域的发展,就没有社会发展。而通常所说的经济发展,只是社会发展的整体进程中的一个具体组成部分,并且它还不就等同于经济领域的发展,而只是经济领域中的一个结构层次——生产力层次上的发展。经济领域包括两个结构层次,一个是生产力,一个是生产关系;经济领域的发展不仅包括生产力层次的发展,亦即通常所说的经济发展,而且还包括生产关系层次的发展,它常常体现为经济制度或经济体制的变革。当然,经济发展亦即生产力层次的发展在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具有最为根本的意义,我们必须大力加以推进;但是,仅仅有这一层次的发展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有生产关系层次的发展,以及政治、文化等其他领域的发展。没有这些其他层次和领域的发展,社会发展就是片面的、不合理的;而且经济发展也必然要受到这些层次和领域的制约,最终无法实现发展。所以,我们所能够做和应该做的,就是将经济发展与整个社会结构体系的发展协调和统一起来,共同加以推进。于是,这才有了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而这一要求也只能从社会结构体系的整体的高度来理解;这里所说的“社会”就不能仅仅是指某些狭义的社会事业,而应该是指整个社会结构体系。所谓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就不仅是要将经济发展与某些社会事业的发展统筹起来,而且是要将经济发展与整个社会结构体系的发展统筹起来。 从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来看,我们正在经历一种特殊的双重转型。从经济社会形态的视角看,我们正在经历社会主义的模式转换,即从原有的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转向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我们所确定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纲领,就是着眼于社会的整体发展,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等各方面的内容;只有将经济发展与整个社会结构体系的发展统筹起来,才能适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要求。从技术社会形态的视角看,我们正在经历社会现代化,亦即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而社会现代化同样是一个整体发展的进程,它包括经济现代化、政治现代化、文化现代化等各个领域的现代化,经济现代化只是这个整体进程中的一部分。并且,进一步说,即使是经济现代化,也并不只是一个经济发展问题,而是应该从经济领域的两个层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去理解。只有从整体的高度着眼,将生产力层次的现代化和生产关系层次的现代化、进而将经济现代化和政治现代化、文化现代化等各个领域的现代化协调统一起来,才能适合社会现代化的要求。 中共十六大提出,在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前两步目标之后,我们正面临一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特殊阶段。这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而这一阶段的发展目标,并不仅仅是经济发展和某些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是“与加快推进现代化相统一的目标”。因此,强调从整体的高度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将经济发展与整个社会结构体系的发展协调统一起来,也是落实十六大的部署、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所必需的。 二、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还必须从社会各个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入手把握社会发展的整体进程,而不是简单地“兼顾”或“并列” 明确了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是要将经济发展和整个社会结构体系的发展协调统一起来,接下来需要讨论的便是:我们如何才能做到这种协调统一?这就必须对社会发展的整体性要求做出进一步的研究。 有一种观点认为,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同时兼顾社会的政治、文化等其他各个领域的发展;只要将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都注意到了,就算是符合统筹发展的要求了。这个认识看上去似乎是对的,其实却不尽然。应该看到,人类社会的结构体系是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而存在的,按照系统观点,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而是大于部分之和。这就是说,所谓整体并不就是将各个部分简单地累积和拼加在一起,而是各个部分之间的有机统一,它强调的是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只有把握这种有机联系,才能把握整体。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只有从社会结构体系的整体存在着眼,按照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去推动它们各自的发展,将各个领域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算是一种整体性发展,也才能形成社会发展的统一进程。而只有按照这种整体性要求去做,才能真正将经济发展与社会结构体系的发展统筹起来,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如果只是一般地顾及到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将各个领域的发展孤立地加以对待,至多只能是形成各个领域发展的简单拼加,而不符合社会发展的整体性要求,从而也不可能真正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